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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bea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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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的等待,对于不喜欢这期间表演的人来说,不可谓说不是一种折磨。

终于看到陆尘随着其他几个老外一起走上台,刘威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霍克茨-卢比,米法混血儿,这个舞蹈方面极其强悍的大明星,尽管只是比陆尘大了两三岁,可是却在歌坛中混迹了十来年,从七岁便开始,用其稚嫩的嗓音,飙海豚音飙出天籁之声,从那一开始便名扬天下。

被人称之为音乐神童。

后来,许多人以为他会随着年月,以及年少成名的孤傲逐渐走向末路,可是这家伙却一直凭借出色的嗓音,循序渐进,而且其形象十分之好,尽管看上去有着些许的阴戾之气,可是总的来说,整个人还是挺有型的。

歌好,声音不错,加上外形出众,想不红都难。

刘威有些紧张,这个霍克茨-卢比的是很接近九星歌手的一批人,尽管歌曲都不是他原创,但是他的音乐方面的才华很强,他的很多歌的旋律和歌词,都有着他自己的独到见解。

也可以说,他的歌有一大部分的一半是他自己创作的。

尤其是他的成名曲--《海边》,更是一首极其成功的舞曲,他整个人如同是稻草人似的在海滩上艰难的漫步,加上故事也是描写的两个稻草人之间的浪漫爱情故事,深受许多女歌迷的喜爱。

虽说他的歌迷没有陆尘那么多,但是在米国来说,相比霍克茨的歌迷。那就真不够看了。

陆尘的米国歌迷数量撑死就才六星歌手的样子,而霍克茨是米国的土著人。他本就是在米国起的家,所以。他的粉丝大多都是米国本地人。

六星对接近九星的歌手,压力好大。

刘威擦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现在是主持人的唠叨环节,他还稍微可以喘息一下,看到电视的镜头偶尔切换到面无表情的陆尘脸上时,刘威心中的紧张感稍微少了一些。

不过,他依然站着,坐不安心。

……

奥米拉双手环抱着靠在椅子上,很是舒坦。这次他觉得自己算是找对人了,上次的安妮-洛莉并非是米国土著,她是一个德国人,尽管作品在米国大卖,但是始终是外国人,这和霍克茨不同。

霍克茨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安妮-洛莉根本就比不了,所以,这次的最佳创意奖。非霍克茨莫属。

毕竟稻草人舞在全世界也出现得不多,跳得好的没几个,像霍克茨这样具备了神韵的,更是屈指可数。这就和陆尘的《逼llie-jean》舞蹈一样,很多人模仿,但是却没什么人能跳得比他更有味道。

这是一个人的身材和气质。还有一些特殊气场造成的,是与生俱来的。根本无法模仿。

根据陆尘的惯例,他是肯定会唱新歌的。这都是默认的了,如果他不唱新歌,也算是不败神话的破灭,他的位置摆在那里,不能有一丝的破绽,高收益和高风险,往往都是并存的。

现在可以说,他是流行音乐歌坛的第一人也不为过,可是,只要他的作品稍微出点纰漏,肯定会对他的事业有着巨大的打击,至少,再也无法如同现在这样,振臂一户,万千粉丝跟随其后了。

不败,是一个很能凝聚人心的东西,一旦失败,气势便没有了,就好像过去的遗憾一般,时间过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只能在回忆时,付之一叹。

奥米拉喝了一大口红酒,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他给装在了饮料瓶里,他有个习惯,那就是心情非常好的时候,会开一瓶红酒来助兴,不过现在是直播,只能将就着了。

装在饮料瓶子里的红酒味道已经不是那么的对劲了,不过没关系,心情好,喝什么都是甜的。

看到陆尘那面无表情的脸庞,奥米拉忍不住就想大笑三声,以前陆尘可都是喜欢淡笑的,现在怕了?

……

陆尘轻轻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台下的喊声在耳边飘荡,他走到现在,已经能自动过滤掉那些不好听的话语了,而那些属于他的称赞与期待,则是尽数听了进去。

不过,他没有去过多的回应。

因为他还在想着到底用什么歌来突出一个创新二字。

别的歌手他不管,他要做的,就是选择最为恰当的歌曲来将歌曲包装成顶级曲子,到时候人们只要一想到某个出境或者是环境就能想到这首歌曲,触景生情。

一首好歌,是要流传几十年的。《加州旅馆》便是如此,几十年后依然耳熟能详。

倘若没发生歧视的事件,他或许不会这么认真,但是现在不一样,他要选择最适合的歌来让歌能够流传下去不说,还要给对手、格来美以及全世界的人们一个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对手和格来美,要让这些人自惭形秽!

不过,选择什么歌呢?

舞曲的话,只有mj的才能镇住场,其他的不行,但是mj的舞曲可不止是一首,到底哪一首呢?他倒是把所有舞曲涉及到的服装都给准备好了,舞台也都大概的排练过。

乐队方面,格来美这里都是世界级的乐队,临时调整一下,也没多大的问题。

沉吟了片刻,陆尘微微皱眉,真是难以抉择。

可是突然间,台下一阵哗然。

陆尘对于打断自己思路的这种行为有些反感,于是他循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顿时微微一愣,竟然是观众席后面华夏区域的观众发出的声音。

“陆尘不要皱眉毛啊,陆尘你是最好的。”

“就是啊,千万不要退缩啊。我们支持你。”

“这次不行,还有下次。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是啊,陆尘。陆尘,一骑绝尘。”

“我们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吼声从后方传来,相隔了极远,陆尘根本无法看见那些人的表情,突然间他有些心酸。

同样的来看演唱会,凭什么他的粉丝就要坐在最后面去,而那些小杂鱼的粉丝却可以坐在前面翘着二郎腿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偶像唱歌?

那黑压压的一片,极远的吼声,朴实的华语。最是好听的乡音,犹如是远方的故乡传来的呼唤,让陆尘眼眶一红。

“不行就不要勉强了,可以选择弃权的,或者说,唱以前的那些老歌吧,没有规定一定要唱新歌啊,陆尘,你不要对自己要求太高。这个奖项没拿到没关系,你已经有两个奖杯了。”

一道轻飘飘的声音通过话筒传了出来,其中的酸味浓重得陆尘还没看到翻译便感觉到了其中的大概含义,他瞥了一眼翻译。冷哼了一声。

奥米拉,又是这个评委。

“脑残啊你,你凭什么这么说陆尘啊。你这个脑残评委。”

“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诱-son-of-逼tch!”

“法克鱿马泽尔。奥米拉你白得跟脱毛鸡似的。”

陆尘还没来得及反驳,刚才那传出支持他的声音的片区便爆发出一阵骂声。这些东西是不会翻译在大屏幕上的,但是他的粉丝可不止是后排的华夏区域,也有前排的一些中立的其他老外。

骂声此起彼伏,奥米拉的脸色难看起来。

陆尘淡淡一笑,道:“大家稍微停一下,这是在格来美的舞台上,我能走到现在,离不开大家的支持,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会对胜利者报以掌声与欣赏,以及鼓励。

总有些人会由羡慕滋生嫉妒再转化为恨意,我都习惯了,不过我没有出声,没打算用骂声或许是暴力来解决这一切。

在这里,我也想对评委奥米拉先生说上一句,请你好好放低,想要激将我,请用点智慧好吗。

一会儿我依然会唱新歌,方才我的皱眉,并非是无歌可唱,我只是纠结,选哪首而已。”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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