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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失踪那是种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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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在京城,其木格其实也挺憋屈的,那些贵族们好像对她们蒙古来的避如蛇蝎。

一些贵族小姐则认为她们是跟她们来抢男人的,所以,见了面不是要和她们比诗书,就是比琴棋的,可是拜托,谁要和她们比这个。

姑姑家,住得也很是不舒服。

弘暄还好些,别的那些阿哥格格,那一脸的虚伪。别以为咱看不出来,哪怕是姑夫也是如此。

所以,其木格脾气能好就奇怪了。

然后也是弘旺运气不好,在自家别庄的后花园碰上了在辣手摘花的其木格。

应该说。这几天八福晋搞了一个踏雪会之后,到他面前搔首弄姿的姑娘多了起来。

虽然说不分年纪,不分美丑,不过,你们来展现自己的美态的时候,能不能打听清楚,小爷喜欢哪样的!!

然后其木格就这么出现在弘旺面前了。

相比较别人而言,弘旺倒还是喜欢其木格的第一面,至少人家肯花心思,别出心裁。虽然长相一般,不过,这段时间看的姑娘脸上粉都抹得太多了,因此,看着其木格那一脸的健康肤色。弘旺倒是觉得,这个倒可以算进备胎里。

不过,也就在那一瞬间。

弘旺刚整整衣服,还没清嗓子呢,其木格就呛出声了。

一看弘旺那桃花脸,穿着像孔雀似的,其木格对人家的印像就不好了。

弘旺这几天早就被人捧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原先认为的,老纸是皇孙中的第二帅,完全上升到了皇孙第一帅了,因此,其木格一开口,弘旺哪会忍得住的。立即回骂了。

其木格对京城的小白脸本来就兴趣不大,再加上弘旺说话尖酸克薄,自然怒了,便出手教训教训弘旺。

然后就打了起来。

而现在,这打不过自己的臭小子。居然上门来找打,其木格自然不高兴了。

因此一听奴才说这人上门来了,便立即跑到大厅,果然,见这魂淡在诋毁自己的清誉呢,太可恶了!!

宁华一见二人吵起来,便立即道,“弘旺,其木格是七婶我的客人。”

言下之意就是,你特么滴在老娘府上,给老娘规矩些,不守规矩,特么滴给老娘给我滚!!

“我也是七婶你的客人啊,刚才咱不是说好了,我这几天待您府上。”弘旺本来是一甩袖子就想走的,咱打不过,不过,咱躲得过。

不过,一看其木格那一脸不屑的样子,便不爽了,凭什么要自己给这蒙古来的蛮子让位啊!!

论亲近,自己可是七婶的侄子,和弘昼是比亲手足还要亲的亲亲好堂兄兼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其木格算个什么东西啊!!

要走也是人家走才是,话说,这蛮子怎么会和七婶套上近乎的?不会是想来破坏七婶的名声吧?

或者说想借七婶的名声抬高下自己?

太可恶了,果然,弘昼一不在府里,什么臭的香的都往七婶身上凑。

弘昼,你放心,你不在京城,你额娘就是我额娘,我来帮你保护七婶的名声和安危!!

呃,咱们刚才有说好?好像自己一直没答应啊!!特么滴,有你这么自说自话的吗?

其木格虽然单纯,不过,也不是个傻的,一看宁华那一脸惊愕的样子,便知道人家根本没答应弘旺,便撇了撇嘴道,“还赖人家家里了,哼,就算你再怎么练武,也不是我的对手,这种东西啊,靠的是天赋,哪有投机取巧的!!”

弘旺一听,怒了,便道,“有什么好得意的,小爷那是没准备,前些日子去了西北,伤了些筋骨,等我调养好了,你怎么可能是小爷我的对手!!”

无耻啊无耻,你们可没到西北,到了洛阳!!

话说,宁华一直是没搞明白,这三只家伙不是打算去西北的么,为毛会转道去洛阳?

这根本不顺路不是!!

而最重要的是,他什么时候伤了筋骨了?

他可比洛阳回来的时候白肥了不少!!

肚子上的那层油,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他,都有点像他九叔和十叔了。

唉,想当初的八爷,那是多么的玉树临风哪,当时自己看见八爷的时候,那可是小鹿乱撞,晚上做梦的时候,流口水啊流口水 。

至于良妃,那是更加不用说了,有如仙女般的人物啊!

也幸好良妃死得早,要不然,看见唯一的嫡孙长成这样,估计又要梨花带雨了吧。

“行啊。你受伤了,我让你,或者你自己说,要多少日子你才能打倒我。一个月,三个月,或者直接三年?”其木格可是和弘旺交过手的,哪会不知道人家底细的。

不过,人家一看也是皇子阿哥,行,咱就让着你,省得自家姑姑又难做人!!

“哪需要一个月,小爷十五天就能打败你了,哼!”弘旺很是狂傲的说道。

“弘旺啊。你身上的伤,十五天就能好,我看怎么着一个月吧,伤好后,再调养调养嘛。”

虽然大概知道弘旺的步骤是向别人去学些投机取巧。四两拨千斤的本事。

可是你找人总得时间,毕竟,不是啥本事,弘旺都能学的,再退一万步说,你想要四两拨千斤,那也得你有那四两才行啊!!

弘历或者有。可弘旺,那是绝对没有的!!

本来弘旺是刚想顺着宁华的话说就一个月,不过看着其木那一脸的嘲讽的样子,便怒上心头起,“不用,就半个月。我让太医给我开几剂大剂量的药就成,谁怕谁。”

“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其木格便伸出自己的那手,打算和弘旺击掌为誓。

“啪啪啪!”二人三击掌之后。一个又去了马场,一个便去了弘昼的院子,就剩宁华孤零零一人在大厅。

“张姑姑,你去趟十爷府,郑管家,你去趟八爷府,和人家说下这件事,这一个个都不是省心的孩子。”

宁华是突然觉得,虽然弘历在外的名声不咋滴,不过,真没给自己带什么麻烦过,哪像弘旺啊!!

孩子果然是自家的好,虽然弘历不是自家的,不过,和自己的弘昼时间处得长了,果然也被咱弘昼给同化了!!

而宁华不知道的是,自家那个宝贝,特省心,一点麻烦也没有的弘昼现在正伙同弘历搞着一场变革,而且已经很顺利的逃脱了四爷的掌控了!!

弘昼见那个联络员许保的时候,向人家要了些银子,虽然不多,二十几两,不过,也够了。

本来在炊事班,也用不着什么银子,衣服又穿军营的,因此,弘昼便把那银子给攒了下来。

还用一些碎银子,让弘历去和人家赌了几把。

虽然十来天时间赢的不多,不过,成本也是积少成多。

虽然弘历觉得,用自己的好运气这样去赌太浪费,不过,弘昼怎么说,咱就怎么做吧,省得到时候他的计划失败又怪到自己头上。

谁让自己说要保护他的呢??

在西北,虽然大规模的战事是没有爆发,不过,小打小闹的其实一直在不断进行中的。

弘昼差不多也大概摸到了人家的规律了,因此,才会进行。

此次康熙的西北远征军,基本分三路。

每一路又分三组,前锋,中军,后勤。

炊事班到了哪儿,自然都是算在后勤中的,绝对不可能到前面去打仗。

你说身为炊事班想要去前锋,帮忙,这当然不可能了。

当然了,也是有机会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在前锋的,是人都知道,前锋营容易立战功,可是战功不是那么容易立的,战争是要死人的。

有不怕死的,像弘历这样,自然也有怕死的人!!

像弘历这样的人,自然找不到怕死的,可弘昼不一样,他最最喜欢的就是思考还有揣摩人心。

然后在平时送饭的时候,便发现了前锋营里的一些事儿。

弘昼的做法其实就是很简单,在一次战争的时候,李代桃僵,当然了,风险还是有的,毕竟,人家士兵可都是五六十人同住一个帐篷的,你要让同在一起的人没发现,这个太有难度了。

不过,有的时候,又未必会有难度,比方说,碰到弘历这种运气好到逆天的人。

然后在一次小规模的战争爆发的时候,弘历和弘昼便顶替了前锋营之中的两个大头兵。

本来这两货还是怕被人发现,毕竟,万一被人发现啥的呢,毕竟别人以前是一起朝夕相处的。

谁知道,据说,他们这个小分队的队长由于误了事,再加上伤亡惨重,于是,还剩下的七八人,全部分配到了别的小分队去了。

也算弘历弘昼运气好,分到了同一个小分队。

然后,许保哪儿就彻底失去了这两货的踪影了。

ps:

明天翡翠要去厦门,咳咳,接下去的三四天章节应该是定时的,好忧伤,据说哪儿很热,对胖纸来说,炎热的地方,真心爱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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