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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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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笔之前,我心里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故事是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这是关于十八个血葫芦的故事。

因为故事的内容实在是太过荒诞离奇,闻所未闻,以至于我一时不知从何处下笔,至于故事的真实性大家也不用太过较真,茶余饭后权当做打发时间也就罢了。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他的,他是个小说家,笔名叫封盂,至于他的真实姓名,在没有经过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我是断然不会透露的。至于他是写哪种类型小说的,这一点我不是非常清楚,也没问。

聚会上很喧闹,你来我往,推杯换盏。我是一个比较喜欢安静的人,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他们,最后实在受不了屋子里的烦闷,来到阳台上吹风,也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他。

我想大概他和我是同一种人,内向,冷静,孤僻。一样灰暗毫无色彩的童年,一样令人无奈的境遇。我们俩的身上似乎有着太多相同的东西,就像一位很有名的作家曾经说过的那样:所谓两个有相同幸福的人不如两个有相同苦难的人能产生共鸣。

我们交谈甚欢,聊的非常投机,这个故事也是他在那个时候为我讲述的。

这个故事还得从清朝那会说起,那时候湖北省被分为十府八州五十县,但其实在当时这是非常笼统的说法,在现今看来,有的县城在历史文献当中也查询不到,至于这说法怎么来的便不得而知。

在十府八州五十县里有一个叫阳县的地方,阳县和其他县城不同,它非常小,且地处偏僻,山路十八弯。之所以被划分到“县”这个单位里是因为此地有一个清水衙门。

那个时候,由于当时掌权者的愚昧无知,闭关锁国政策推行已久,国力渐渐衰退,很多地方都闹饥荒,百姓吃不上饭,风骨不正之人就做起了强盗的勾当。

在离阳县不远处有个地方叫口子山,山如其名,像个大口袋一样,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易守难攻。

在口子山有十八个匪冦,个个穷凶极恶,鱼肉乡里,时常对过路的人下手,男的夺去一身财物,然后杀了往口子山后边一扔喂了野兽,女的就带到山上享乐,甚至就连孩子也不放过,可谓作孽多多,所行之事天怒人怨,当地百姓敢怒却不敢言。

当地的衙门也不是没管过,带着人上口子山搜索了几次却毫无收获,一是因为口子山上丛林茂密,视线不清。二是因为山上隐蔽的山洞很多很多,要想在这搜出人来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所以衙门也毫无办法,但还是得一点一点找,因为民怨这东西可不是一个小小县差能应付的。

然而某天的晌午过后,一名二十多岁的书生恰巧路过此地,偶然间得知了此事,便找到衙门处,和衙门的主事人说他有办法抓住这十八个匪冦,衙门老爷一听之后大喜,急忙问这名书生:“你有何办法?”

书生摇了摇手中的折扇,神秘的笑了笑,说:“大人请附耳过来!”

书生将心中所想一五一十跟衙门老爷说了一遍,至于说的是什么,此话不表。衙门老爷一听,当即一拍大腿觉得可行,便将书生说的计策吩咐了下去,但是当衙门老爷问这个书生的名讳时,那书生只说了四句诗词,便闭口不言,拂袖而去。

“古月照水水长流,水伴古月度春秋。”

“留得水光昭古月,碧波深处好泛舟。”

待书生走后,衙门老爷口中默念,不解其意,便叫了师爷来,师爷念的书颇多,一听之下便知道这是个字谜,谜底就是一个“湖”字,衙门老爷更加疑惑,不知书生留了“湖”字是为何意。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十八个恶贯满盈的匪冦算是抓住了,就在当天,县城所有的乡里乡亲敲锣打鼓,鸣着鞭炮来到了衙门口拜谢衙门老爷,衙门老爷甚是高兴,心情大好。

那被抓的十八名匪冦当即就关入了衙门的天牢,定了死罪,于三日后押赴午门问斩。大家要问这午门是什么地方,我想一部分人都会知道。古时的午门就是专门处决死刑犯的地方,也就是菜市口。

要把年代再往前推一推,“午门”这两个字其实代表着一个地方。这午门是明代的永乐皇帝朱棣所建,在明代,只有廷杖(就是打屁股)在午门处决,偶尔也能死人,这午门也就成了杀人的地方。到了清代,只有军队凯旋而归的时候在午门庆祝而已,而处决重犯必须押往菜市口的十字路口,因为那人多,阳气重。

书归正文。

到了这天,天还没亮,阳县菜市场的门口就早已站满了人,几乎县城所有的住民,不管有事的没事的都来看热闹,因为这十八个匪冦的模样有很多人都没有见过,都想看看是不是传闻的那样八只手,会吃人之类的。

好不容易挨到了正午,衙门口那边才有了动静。天气很热,太阳跟一个大火炉似得挂在高空,空气干燥,周围热浪升腾,菜市场的十字路口差不多有百余号人,这些人围在中间十八个行刑台的四周,原本行刑台没有这么多,有十几个都是临时搭建的,台子上面苍蝇乱飞。

从衙门口的道上出来一队押送重犯的官差,这些官差表情严肃,腰间挂着官刀,威风凛凛。在这队官差的中间是十八个匪冦,衣衫褴褛,头发散乱,有的还沾着血迹,手脚都戴着镣铐,看来在狱中受了不少苦。

十八个匪冦很快就被押到行刑台上,都低着头跪在地上,没有一个人求饶或者是喊冤。十八个匪冦身后各站着十八名刽子手,这些人身材魁梧,身穿血红色的衣服,眸子摄人,露着两只小腿粗细的胳膊,手中的鬼头刀寒光闪闪,只待监斩官一声令下。

时辰终于到了午时三刻,监斩官抬了抬头看了一下太阳,随即抬起手,从桌子上的签令筒里抽出一支火签令。什么是火签令,火签令又叫签令牌,这东西相当于令箭,代表着令箭到处,立即执行的意思。倘若令牌没有落地,尚有转还的余地。古人的等级制度森严,其言行非常注重,令出必行。即使错误的指令,只要令牌落地也得立即执行,绝不能耽误一刻钟。

“吉时已到,行刑!”

言毕之后,监斩官将手里的火签令往地上一扔,行刑开始!

台上十八个刽子手不约而同的将口中的酒水吐到了泛着白光的鬼头刀上,又擦了一擦,把刀架在了十八名匪冦的脖子后面。

台下的百姓都出奇的安静,静静的等待着接下来的紧张时刻。

“行刑!”

又是一声,刽子手将鬼头刀高高举起,在空中停了两秒便瞬间落下,鲜血顿时飘洒在空中,十八个人头应声而落,有的留在了台子上,有的都滚到了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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