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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一章 霹雳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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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采得青藤果实,必须预先巨首蚁。

理论上巨首蚁远祖最怕酒泡,实际难于实施。它们的行动太敏捷了,成群涌来,凶于虎狼。

如今在丁文脑海里有个模糊印象,这个空间想必比地球形成的时间更悠久,一只蚂蚁便有兔子那么大,更不用提其他生物,不知有没有三叠纪时的恐龙?

为此不得不做些准备。

此次采摘山果之旅,多了嘟嘟和小狼两个伴。经过近一月休养,嘟嘟又恢复往日的精神,脱落的白色长毛也长出,远看上去象个蓬松的白发团。小狼和嘟嘟注定是不安份的主,再加上对空间的好奇,四处乱跑。尤其小狼每隔几道地表皱褶就撒一泡尿,简直在污染空间的环境啊。

每经过一道地表皱褶,有种恍然感觉,这一道可是每10万年左右所留下的痕迹,仿佛在跨越时光分隔的栅栏。时光太长远了,地球人类文明史最多不过是形成一道地表皱褶的十分之一时间。

由于时间紧迫,没时间悠闲瞻仰,虽急匆匆地赶路,当到达崖边时还是用了一天。趁稍事歇息时,要跟嘟嘟和小狼说透,崖下虽有诱人的青藤果,但也有致命的蚁群,也不懂两个小家伙能否听明白,反正这次来要干一票大的。[

这回准备了很多段绳索,准备砍些有果实的枝叶回去,用绳索多扎几捆,丁文觉得下次应该牵来几头骡子,免得自己当骡子了,不过为了身边至亲们的口福,当回骡子也罢。

根据一些常识和楚阿叔实践的结果。蚂蚁应该喜欢甜食,就不知巨首蚁远祖是否有这个习性,丁文很自傲称这招若有效的话,决定起个名号叫“甜食有毒”。

小狼自然不便于攀崖,可以担任警戒之职,而嘟嘟可以自由活动,只要别给咱添乱就行。

白酒搅奶油,这种试验性武器是不是有效,只好冒险一试。

这时小狼突然大吠一声,对着上回的崖缝呲牙咧嘴,浑身的毛的竖立,凶恶地低呜不休。

晕,巨首蚁远祖们蛮有智慧的嘛,为了盗果贼而设立岗亭,有两只扼守在崖缝里,若没有小狼以天生灵敏嗅觉示警,一头扎进去的话,下场就悲了。

经过短暂的对峙,让丁文看清两只巨首蚁,也产生不少啐念。

看那比镰刀还锋利的节肢,布满密密的细刺,绝对是凶器。这群家伙的危险程度比那只“蟹中之皇”过无不及,怎么就不出现温驯一些动物?随即一想,空间内的这个shijie个体都很大,假如一只兔子也有一匹马那么大,它会不会咬人呢?[

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伟人他老人家说得好,那先试试白酒加奶油的效果吧,xiwang它们俩能喜欢。

绳子一端寄着一个塑料袋,沿着岩缝慢慢放下绳子。小狼这时安静了,和嘟嘟观望着。

巨首蚁的嗅觉也很灵,一闻到甜味和酒香就有所动作,不,应该是大动静。该死,前面扼守要害有两个“哨兵”,在茂密的巨藤枝叶间还埋伏着一个加强排。

尼龙绳被一只巨首蚁一划就断,那袋“加料的奶油”受到疯抢,可见它们颇具侵略性。这等场面让人不由地联想现代的一个盛行体育运动,2人守门、20人疯抢着一颗足球,巨首蚁们争抢的场面比足球比赛更加激烈,一人两动物耐心地当起看客,只有小狼不时低呜权当喝采。

塑料袋瞬间被撕得七零八落,奶油被烈酒搅得有点稀,洒落在附近,巨首蚁们争抢食。接着就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本来巨首蚁远祖们的坚硬外壳、节肢、触嘴都软,情况严重者的身体部件开始融解。

丁文哈哈大笑:“果然铁汉怕柔情、淑女怕无赖,不禁泡磨啊。”[

显然,巨首蚁远祖虽体格强壮、堪称凶兽,但怕酒泡这个弱点还真不如它们的后代,它们的后代用来泡药,至少也得泡个一年半截。嘟嘟这时忽然出动,划出一条白色的弧影,叼到了一只节肢全部柔软的巨首蚁,正大朵快颐;小狼也不甘落后,从岩缝爬下,速度虽比嘟嘟慢上许多,也咬到一头吃。…

这两个家伙反了,丁文阻止不及,自己只好在崖顶担任警戒,遇到不听指派的小狼和嘟嘟亦无奈,怕嘟嘟和小狼吃出毛病来,想起三奶奶家那只发情的母猫彻夜喵叫,不由地揪心。

事情往往出乎意料,嘟嘟吃了两只巨首蚁,闪到一根藤枝上叼一颗青藤果,美美地吃起;而小狼只能干着急地吠了几声,嘟嘟会意地叼回另一枚青藤果。

毒蛇的十步之内必有解药,这个谚语倒不欺人。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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