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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命运的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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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都想当英雄,建功立业,天下扬名。谁不希望自己是号人物,能够指点江山,虽千万人吾往矣……

超越这个天地间,人类并不知道太多更强的存在。但是在地球上,他知道自己已经是最强之人,在这个人间,他已经很寂寞,也很伤心。

如果不是他怀里这个才半岁的孩子,他也许没有活下去的信心和理由。

他穿着一袭暗红色的牛皮风衣,身材修长挺拔,不拘而略显颓废狂放的长发拂面,眼神却亮若星辰!

只是他的神情有些忧郁,疲惫,眉宇间拧着一片淡淡的哀伤。

他扫视了一下耀眼的天空,一脚就踏进了“死亡之海”——中国最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漫天狂沙,烈风呼啸!

他踏在浮沙之上,却只留下一个淡淡的脚印。

他只跨出一步,却远去百米之外,留下第二个淡淡的脚印!

他周身的时空在诡异地变幻着,每变换一次,就撕裂了这片天地,瞬移到了下一个场景……

无边无际的浩瀚和具有震撼力的沙漠风光始终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引得世人以穿越为豪。只要踏上沙丘,便能体验到沙漠的粗犷和荒芜,对于水和绿色的渴望,看一眼悲剧英雄气十足的胡杨,也许便能从一粒流沙中感悟到生与死的意义。

大沙漠的冬天似乎脾气很坏,狂风暴雨,流沙幻景,时而跌落巨大的冰雹,时而卷起几十米高的龙旋沙暴!

一般人类,若是行走在此时此地,早已经迷途、衰竭、干涸、死去。

可是他依然洒然行去,一泻千里。

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被装在一个透明的氧气罩里,饶是如此恶劣的环境,却含着一个奶嘴,甜甜地酣睡着。

他周身的时空依然在变幻着,渐渐出现了一些模糊的绿色,山河,树林……

他知道自己已经穿过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来到边缘地带,他看到了一片宁静的绿洲,便放慢了瞬移的速度。

他穿越了一片草原,三个盆地,七座山脉,在一座封指云天的雪山脚下停了下来。

“还是……要回来么?”他仰望雪山,喃喃自语着。碧蓝的天空下,漫天的雪光极为耀眼,那雪山之巅,那神奇的湖泊和洞天,却已经物是人非……

遥远的天边,有一条大河蜿蜒流淌在高原的大地。

跨过大河与辽阔的峡谷,他的天识划破冬天的阴云,看到了这座绝美的丽江古城。

小桥,流水,人家。

这不是他的故乡,甚至也不是她真正的故乡。

可是她却在这座古城,生活了很多年,直到她最亲的人死在木王府,她才伤心地离去,回到了雪山之上,把自己冰封起来,沉睡而去……

红瓦木墙,街面古老洁净,到处是封边王朝的古建筑,古民房,古桥,古溪,古树。

他脚踏在这个古镇的五彩石路面上,便感觉到浓烈沧桑的古老气息。

2000年,能保留着这样古朴风貌的古城,已经很罕见了。

就连狭窄的石头路上,几乎看不见机动车辆,而是自行车在小巷里四处穿梭着。

明亮的阳光下,有几个步履缓慢的上了年纪的纳西老人悠闲地踱步,他们身着藏满历史的靛蓝色衣服头戴红军时期的八角帽,哼着一首叫“纳西净地”的歌曲,吟唱着心中的净地,对眼前身后猎奇的目光视而不见、不屑一顾。

他走过四方街,站在一座古老的大石桥上,出神地看着一座大水车,车旁有一块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的音乐是飘渺宁静的“东巴吉日经”。

——这个地方,他才居住过一年,如果她还在,这里,也永远是一个理想美好的安居之所……

他叹了一声,哀伤的心情渐渐有些释怀,有些舒畅。

他儿时就梦想遨游世界,能过上风刀霜剑,纵横天地的日子。那种生活是何等刺激。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若不尽兴,岂非同行尸无异?

可是,长大以后,他却成为了很多人的噩梦。他行使的是正义,执行的却是屠杀,左手天使,右手恶魔。

他有很多名字和身份,他现在姓周,叫周林军,一个极为平凡的名字。但是他本人的真实身份,除了一个代号,世间再无人知晓。

他从来都是一个人去执行一个军队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是传奇。

直到他遇到了她,直到她就这样死去……

——这残缺的书卷,所描写的故事有些断断续续的,缺失了很多内容,但是仅仅看了三页,却隐隐约约的泄露了石破天惊的很多秘密和信息!

“2000年……丽江古城,小孩,雪山?她?他?!”我颤抖着嘴唇,不断念着一些心惊肉跳的关键词,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些影像,一些极为遥远的记忆!

“他有很多名字和身份,他现在姓周,叫周林军,一个极为平凡的名字。但是他本人的真实身份,除了一个代号,世间再无人知晓……”——我反复念着其中最诡异的一段话,这段话感觉很怪,和整本书都格格不入。

终于,我明白了!

“不对!这本书,不是我写的!这是另外一个人嫁接我的名义写的!三年前……究竟是什么人,能够预料到我的名字,甚至预料到我会拿到这本书!”

我震惊地跳了起来,似乎自己的命运已经被一只触手捏住,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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