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孽火2:金粉世家 > 明熙番外

明熙番外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我可能是这世上最富有却最可怜的人了,我的出生并不光荣,也不被期待。我是娘阴谋下的产物,所以我幸福的童年生活仅止于三岁之前。

记忆中,父亲是伟大而无人能及的存在,我自小就仰慕他,期待着某一天能够像他那样在商界叱咤风云。但这美好的愿望因为娘心机败露而破碎,我瞬间从天堂掉入地狱,成为了父亲的眼中钉,肉中刺。

我第一次挨打好像是三岁半,也就是娘被父亲扫地出门的时候,被打得奄奄一息,双腿都被打折了。若非是杜府药铺的掌柜悉心医治,我可能就残了。

但这不是重点!

我最深刻的不是身上的痛,而是父亲用手掐着我的脖子冲我声嘶力竭地大吼,“你这孽障活着做什么?怎么不跟着你那心肠歹毒的娘亲走啊?”

他骂我的时候满眼泪光,但那恨意就如同一把利剑似得扎进了我心头。

三岁半,那么小的年纪,我就知道那种滋味不好受,那是一种唾弃,是一种冷漠。索性当时我已经奄奄一息了,父亲最终还是没舍得下狠手杀我。

从那自后,我就活在了父亲的暴戾之下。

懂事过后我才明白,是因为娘的自私,害得父亲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和他们的孩子,他心里无法释怀。所以我很听话,小心翼翼地顺着父亲,只为了少挨一点打骂。

杜家的家丑外人不知道,但府邸的下人们都清楚,他们看我的眼神中透着讥讽和不屑,好像我不配活在这世上一样。

我不服!

为了证明我不是那么没用,我习武,学医,无所不用其极地用手段让宅子里的下人们折服我,顺从我,之后他们再无人敢对我二话了。

可能是上天垂怜我,给了我学医的天分,父亲看在我这点儿优点上开始不那么嫌弃我了。但他并不爱我,他最爱的女人和孩子已经死去了。

机缘巧合下,他救了施玲珑,据说她是杜府嫁出去的歌姬,当时她的夫家苏州洛家遭了灭顶之灾,正好被去苏州进药材的父亲搭救了。

施玲珑伤得很重,父亲治疗一段时间过后,都已经宣布无药可医了。我自告奋勇打算试试,准备把她死马当活马医,正好尝试一些新的疗法。

可能我跟她有些缘分,她终于在我的照顾下活过来了,但不能动,不能讲话。

她从能讲话到最后站起来,足足用了十年的时间,这期间的治疗算是生不如死,但她扛过来了,可见她是个很有毅力的女人。

这期间,她拜托我和父亲去都城寻找她的女儿洛夕,于是父亲带着我到了都城。

我忘不了第一眼看到洛夕的情景,那是临近腊月的时候。天下着鹅毛大雪,我和父亲在十里洋场漫无目的地打听关于洛夕的消息,又冷又饿。

正好路边上有个卖桂花糕的,很多人在买,我跟父亲说想吃桂花糕,他就给了我一个银元。

我走过去的时候桂花糕已经就剩下一块了,正伸手要买下的时候,忽然一个披着白色斗篷的小女孩跑了过来,笑吟吟地对着摊主说要买桂花糕。

她长得好漂亮,就像个白色的小精灵,满身的朝气蓬勃是我身上所没有的。

于是我讪讪地收回了手,把那块桂花糕让给了她。她买下过后笑睨了我一眼,掰下一半桂花糕递给了我,甜甜说了句,“哥哥,给你吃!”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甜最美的桂花糕,我记住了那种味道,也记住了这个女孩。更巧的是,她就是施玲珑的女儿洛夕,父亲认出了她身边那个丫鬟。

但这丫鬟知道我们来意过后立即就拉着洛夕跑了,自此之后我再没有见过洛夕。可她在冬日带给我的那份温暖,却成了我刻骨铭心的记忆。

若干年后我们再相遇,她是和秦承炎一起出现的,却已经不记得我了。她更出众了,举手投足中没有小家碧玉那种娇作,多了几分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