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亦初双手一摊,指了指四周简陋破败的环境,“这就是,你所谓的,追求的自由?”
这种出租的民房,都只是简单装修,基本上,差不多能住人就可以了。
墙上的石灰粉掉了许多,地板砖也破了几块。
跟夏家的大别墅比起来,自然,一个天堂一个地域。
说到那个,顾盼再度心虚的缩了缩脖子,一句话都没说。
当时是她闹着要离婚的,就是要逃离那座爱情的城堡,怎么会还傻傻的继虽然夏亦初的话语里面瞧不起人的样子让我很憋屈,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她确实做得很失败。
续住在那里?而且我是追求独立去的,又怎能继续用他的钱?
顾盼的沉默不语彻底惹恼了夏某人,他本就不多的耐心似乎耗尽了,一个大步跑过来抓着她的手臂,“不收拾算了,反正这些破烂留着也没用,我们现在就走。”
夏亦初很是用力,恨不得将她拖出这个他所谓的一分钟都呆不下去的破房子,
一手抓住窗棂,顾盼死命的稳住自己的脚步,“喂,姓夏的,你想干什么?我不跟你同居,我们已经离婚了,早就没有关系了。”
闻言,夏亦初怔住了,愣愣的望着她。
突然,他放开她,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顾盼觉得他的笑声里面甚至,带着几分凄凉的感觉,可是当他低头看着她的时候,又是一副嘲讽的嘴脸了,“顾盼,你也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吧,你以为我要跟你同居?”
啊,顾盼一愣,还来不及说点什么的时候,前夫的话语又飘了过来,极快速的,说了好多个字:
“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走在街上也没有回头率,你这种女人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以为我还稀罕,要巴着你不放吗?笑话。”
突然发现,这个人,还是话少可爱一点,嘴巴真毒啊。
幸好,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大美女,他的话也没有太多的伤她的心。
顾盼只是,冲他淡然一笑,“既然如此,干嘛要我搬到你那里去住?”
“我刚回国,之前托秘书在市中心公司附近买了一个三居室的房子,反正有多余的房间,租一间给你。也算是,我们相识一场,免得别人说我不近人情见死不救。”
见死不救?有必要说的这么夸张吗?
原来他要她搬到他那里去住是这个意思啊,只是刚好他那里有空房间,救济她一下而已。只是,这也跟同居没有多大区别了,两个人还是在一个屋子里,同一个屋檐之下孤男寡女的,不是很方便。
顾盼沉吟了片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夏亦初利眼一扫,“还犹豫什么,怕我吃了你不成?放心,我早就玩腻了。”
“你——”
夏亦初说完,已经转身往外走了。
她只能瞪着他的背影,恨不得用目光将他杀死算了,这种话也说得出口?玩腻了,哼,当初是我不要你的呢。
不争馒头争口气,冲着夏某人的那句难听的话顾盼也决定了,搬到他那里去。
他住的,肯定是花园小区的漂亮房子,比住在这种地方强多了。
大不了,她每个月多付他一点房租。
呃,等找到工作以后。
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提了一个行李箱,装着换洗衣物,跟当初离开夏家别墅一样。
夏亦初说,他的房子里面家具是齐全的,于是,顾盼也没要那些二手破烂了,拎着箱子坐上他的车就跟着他走了。
没想到,离婚三年之后,兜兜转转的,她居然又要跟夏亦初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了。
希望,只是暂时的,他们还是不要有太多交集的好。
夏亦初用事实证明了,他真的是腻了,对顾盼才没兴趣。
让她搬到他那里去住,只是出于认识一场的情面上,刚好救济而已。
刚刚回国,将公司重心迁回国内,夏总很忙,每日里早出晚归的,甚至他们连照面的机会都很少。
住进他的房子已经差不多有一个礼拜了,他们差不多也就打过三次照面,每次他都行色匆匆,连一个眼神都吝于施舍给她。
顾盼也不想和他有太多交集,晚睡晚起,休息几天,过过猪一般的生活也不错啊。
以前上班的时候,每天早出晚归的,还要花费许多时间去挤公车,身心俱疲。现在好不容易才得了空闲,自然想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早上,呃,中午她起床的时候,忙碌的夏总早就在公司开始他一天的工作了;现在不比从前,她也不想跟他有更多打交道的机会,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她都是窝在自己的房里玩电脑。
夏亦初的这套三居室非常不错,不仅地段好,处于市中心最繁华地带的花园小区,小区里的景致漂亮怡人,各种配套施设也都很齐全。
她就算在这个城市干上十年,也未必能买得起这里的一个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