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不恋爱升级系统 > 第十七章 两个想哭的家伙在一起,就能笑出来

第十七章 两个想哭的家伙在一起,就能笑出来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哎呀,这次系统忘记给自己发技能奖励了呢。算了,人家也不是很想要,这事就这么揭过吧!

被女装技能惊吓到的少年,选择性失忆。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发现还有一点空闲。所以为了找点事做,就打开了神之八卦APP。

早在丘姐把这个手机交给江天时,他就把原来的按键货给淘汰了,准备带回孤儿院,送给某个最听话的孩子。

神之八卦真的超烦,一直推送个不停,因此江天早就把它的通知权限给关了。这几天,也不知道积攒了多少条未读信息。

“叮!”

“震惊!水之神和火之神居然干出这种事!他们的爱之结晶竟然……”

时隔数天,这条新闻居然还是头条。官方不仅把它挂在了页面最显眼的地方,还固执的又推送了一次。

少年有点好奇了,点击了查看全部内容的地方,准备稍稍了解一下。

标题:震惊!水之神和火之神居然干出这种事!他们的爱之结晶竟然被偷偷抚养长大,如今已经过了十二岁的生日!

正文:水之神和火之神,分别隶属于敌对的神明阵营。可是近日有神发现,二人私下里交往已久,甚至在无人知晓的时候,早就偷偷结合,生下了一个女孩。

他们为了掩饰住这件事,在女儿稍微大点之后,并没有和女儿在一起生活。而是选择让智商极高的神之子,独自生存。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被隐藏了十二年的事,终究还是被风神察觉到了。由此,也被公众于世。

众所周知,升级为神之后的人类,很难产下后代。这种事,本该受到大家的祝福。可双方阵营的针锋相对,导致其成为了近年来、众神之间最大的丑闻。

而那位无辜的神之子,被绝大多数神认为是“孽种”,“野种”,“杂种”等。

……

看到这,江天感慨道,成神之后,这烦恼也不会断绝啊。

他很同情那个孩子,感觉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点影子。

不过这种事,他这个小兵级人物可爱莫能助;再说了,跟他也扯不上关系,同情之后,最多再多关心一下后续的情况吧。

想到这,少年继续读了下去。

……

目前,不被承认的少女行踪不明,似乎是接受不了现状,就此离家出走。

众神也没有去追查她,他们不打算对一个孩子,施加神明阵营的压力。相反,看着碍事的小家伙消失,很多属于两大神明阵营的神,倒觉得就这样把事情揭过也挺不错。

以下是有关那位少女的详细情报,感兴趣的神可以留意一下——

水火神之子,现名小鹿,女,十二岁,浅蓝色长发……

诶,好奇怪啊,为什么……我会看到小鹿的名字呢?

脑筋还尚未转过来的少年,呆住了。

“那个‘叮’声,是神之八卦特有的声效呢……”小鹿走出了卧室,手里拿着一个、和江天那个相差无几的手机,带着快要哭的表情,强颜欢笑道,“看来大哥哥,已经发现了小鹿的真实身份了。呀~被‘看光’了呢。”

没有去在意小萝莉话语中,那一如既往的调戏,少年终于回忆起了,一直以来被自己忽略的事。

拥有与众不同的浅蓝色头发也好,无论何时都成熟机智也好,对小爱的出现和消失都能视若罔闻也好,喝了一杯咖啡就止不住眼泪也好——

现在这一刻,全部都能解释清楚了。

原来小鹿,是神与神的孩子啊。

“为什么呀,为什么要用那种、看着可怜家伙的眼神,来注视着小鹿啊……小鹿才不是没人要的孩子呢……”

不许哭!不许哭!不许哭!

哭出声的话,不就承认自己是个“不存在”的孩子了么?

小鹿紧紧的闭上了双眼,然后用小小的手心使劲按住,生怕软弱的泪水,淹没她好不容易升起的一点希望火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