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大清帝王权谋那点事 > 4、顺治帝下诏求言为什么失败

4、顺治帝下诏求言为什么失败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1650年(顺治七年)冬多尔衮去世,接着顺治帝亲政,又经过一年多的政坛风云,这位15岁的少年天子才真正掌握了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权力。

顺治帝主政后,面临着各种尖锐的矛盾。为此,他采取了几项重要措施,其中一项就是“下诏求言”。顺治十年四月十七日(1653年5月13日)的上谕说:“今年三春不雨,入夏亢旱,农民失业,朕甚忧之。意朕躬有缺失欤?祀享有不诚、诏令有不信、政事有未当欤?抑大小臣工怀偏私,重贿赂,不肯实心为国,旷废职业,以致膏泽不下逮欤?抑当言不言,不当言而言,沽名钓誉,持禄养交,无济于实事欤?抑民间疾苦无所控诉,地方各官不以实上闻欤?著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各抒所见,凡有关朕躬及天下大利大害、应兴应革者,悉心条奏,毋含糊两可,毋借端影射。若所言合理,切中过失,朕不惮改。”(《清世祖实录》,卷74)这道上谕,言词不可谓不恳切,期望不可谓不殷迫。

在以后的几年里,类似的上谕还发过好几次。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调动官员的积极性共同应对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这应该说是一个很高明的举措。

但是,事实并没有如顺治帝所预期的那样发展。“下诏求言”遭到了群臣的冷遇,效果很不理想。这一点,顺治帝曾多次谈及。如顺治十四年十月十六日(1657年11月21日),他召集三品以上官员,面谕说:“朕年来屡饰科道各官,据实陈奏,以广言路。乃不抒诚建议,或报私仇,或受嘱托,或以琐细之事渎陈塞责。虽巧饰言词,而于国家政治有何裨补?”(《清世祖实录》,卷112)顺治十七年六月九日(1660年7月15日)又颁旨说:“顷因亢旱为灾,朕省躬引咎,宣谕求言。原欲大小臣工,于朕躬阙失及关系国计民生利害者,指实陈奏,以图兴革。近见入告章疏,多摭拾浮泛修饰繁词,开列款数,沽名塞责,不惟无裨治理,反使虚文愈增,稽误正务。其于朕躬阙失,并内外满汉大小臣工结党循私,贪赃坏法,以及豪右侵渔、商市强霸,一切蠹政害民之事,未见确有指陈,殊负朕省改咨询实意。”(《清世祖实录》,卷136)此事对这位皇帝影响甚深,可以说是终生未能释怀。一直到他即将结束其24岁年轻生命的时候,他还在《遗诏》中专门写了这样一段话:“人之行事,孰能无过。在朕日御万几,岂能一无违错,惟肯听言纳谏,则有过必知。朕每自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古云: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于斯言大相违背。以致臣工缄默,不肯尽言,是朕之罪一也。”(《清世祖实录》,卷144)或者说这份《遗诏》是别人代拟的,不一定代表顺治帝的思想。但无论如何,把这件事情特意郑重其事地写入《遗诏》,表明顺治皇帝“下诏求言”的失败,则是确凿无疑的。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作深入的探究,看看“下诏求言”所以落得个失败的缘由,我们会发现,根本原因不在别处,正是在大力倡导此事的顺治皇帝本人身上。

按照顺治帝自己的说法,叫作“居心未净”。用我们现在的语言,就是出发点不对,动机不纯。顺治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660年7月2日)的一个上谕说:“朕统御寰区,焦心图治。前此屡有引咎省躬诏谕,自今追思,皆属具文,虚邀名誉,于政事未有实益。且十二、十三年间,时有过举,经言官指陈,有即加处分者,有优容宽宥,而此心介介尚未全释者。事有错误,犹可改图,居心未净,政事之流弊必多。”(《清世祖实录》,卷136)原来,皇帝的“引咎省躬诏谕”,是做做表面文章,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虚邀名誉”,说穿了不过是一种政治“作秀”。所以对有些批评皇帝过失的话,或者“即加处分”,有的即使“优容宽宥”,心里却“介介尚未全释”。我们并不惊异顺治帝会有这种心态,因为这对于握有最高独断权力的封建君主来说,抱有这样的想法是毫不为怪的;使我们略感惊异的倒是如此坦率的自白,应该说这也是难能可贵的了。但“求言”既然不过是一种政治“作秀”,必定难以收到切实的效果,则是确定无疑的。

正由于出发点存在问题,所以顺治帝对于群臣的意见和建议,并不认真对待,往往束之高阁,置之不理。顺治十七年六月一日(1660年7月7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朱之弼上疏说:“顺治十二年下诏求言,内外千百疏,部复未见施行。臣请此次应诏章疏,倘有事关大利大害、宜因宜革者,祈皇上俯赐裁决。”(《清世祖实录》,卷136)一方面指责群臣“虚文塞责”,一方面对群臣的章疏视若无睹,不理不睬,岂不是叶公好龙,大臣们哪里还会有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更加重要的,是顺治帝自食其言,在“求言”的时候,要求大家“有官守者,必尽其职;有言责者,必尽其言”,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示,“若所言合理,切中过失,朕不惮改”,“即朕躬阙失,亦直言勿讳。朕不惟不加罪,并不芥蒂于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在前引的谕旨中我们已经看到了顺治帝自己的自白。我们还可以举一个具体的实例。顺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655年3月5日),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因为“水旱相继”,检讨政治得失,在奏折中历数多尔衮开国时的种种功劳,认为对他削爵藉产,“毁灭过甚”,“其中不无冤抑”,提出“赐之昭雪,复其爵号”。多尔衮曾经是顺治皇帝的最大政治威胁,也可以说是他的头号政敌。要对多尔衮平反,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和容忍的。于是,他“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斟酌密议具奏”。大臣们揣摩上意,给彭长庚定了个“阳应求言,阴图构乱,违天悖上,紊乱朝纲,煽惑国家,情罪甚大”的吓人罪名,本拟“斩立决”,看在“系奉旨条奏之时”,从宽免死,给了个“流徙宁古塔地方”的处分。这决不是孤立的个案。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永吉就上奏说:“夫官居言路,敷奏固其职掌,即百职诸司,感事忧时,岂无一得之见,况求之使言,谁不能言,而直言者甚少,何哉?揆厥所由,皆生于不敢。而其所以不敢之故,不过因祸福利害横于前,诛殛放流迫于后尔。”(《清世祖实录》,卷112)有一个叫李森先的御史,更直截了当地指出:“皇上孜孜图治,求言之诏屡下,而两月以来,大小臣工,犹然迟回观望,不肯进言者,皆以从前言事诸臣,一经惩创,则流徙永锢,遂相率以言为戒尔。”(《清世祖实录》,卷117)你想,上书言事必须随时冒着“诛殛放流”的风险,官员们怎么能不“以言为戒”呢?

可见,要想真正广开言路,让大家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首先必须有一个真诚的态度,不是做表面文章,一味“虚邀名誉”;还必须认真听取和采纳合理的意见,做到择善而从;更需要有宽阔的胸怀,能够听得进逆耳之言,特别是要真正做到“言者无罪”,而不能以言治罪。但是,对于一个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封建帝王来说,要做到这几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顺治皇帝“下诏求言”的失败也就成为必然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