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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老子叫陈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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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败敌,依然是一招败敌,纵然此刻李祚并没有死,但陈未名的战斗力依然是震撼到了所有人。

刚才的李祚很强,这是毫无疑问的,那种杀伐狠戾之意,没有鹿门山弟子的仙灵之感,却是反而让剑招更为强大可怕,绝对足以轻松抹杀之前向陈未名出手的那些人。

可他越是厉害,就越是让人感觉到陈未名的可怕。这个被冠以杀手之名的男子,到底实力强大到了何等程度,无法想象,仿佛间深不见底一般。

陈未名大步向前,随意一抬手,九级灵器从钉住的肉体之中拔了出来,飞回手中。

“啊!”

李祚一声痛叫,不仅仅是因为身体的痛楚,更是因为心中的不甘。

那一招飞剑,并没有对他身体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却是对他的信心造成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皇室出身的他,哪怕那只是个普通人世界的皇室,哪怕李唐还是在烟云阁的完全支配下,根本如同家畜,但也无法改变他心高气傲的本性。

他自视甚高,看不起其他人,哪怕是汪伦曾不留情面的打击过他,也影响不大。

尤其是在鹿门山的这些年,鹿门山人不待见他,吴子道羞于他为伍,门中长老前辈也是看不起他,在这种环境下,他依靠自学,自己领悟,自己修炼,硬生生的让境界提升如同彗星崛起,甚至超越吴子道,在他之前更早进入空冥期大圆满境界。

尽管没有与吴子道动过手,但在李祚心中,自己就是鹿门山年轻一辈第一人。

鹿门山人是天下第一强者,鹿门山自然就是天下第一门派,那自己也应该是天下年轻一辈第一人。

这么多年了,李祚一直觉得如此。他不觉得世人害怕的冥刀有什么了不起,毕竟昔日在唐国国都,自己一人就曾杀的那些杀手学徒人仰马翻,那个人人畏惧的冷血死神也只是自己的手下败将而已。自己唯一输了半招的,只有那个行者。

而今天,他的自傲、自信,犹如一个气泡般,伴随着那个朵血莲被彻底击碎。

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了他,面对这个男人,二十多年前,自己输了半招,而二十多年后,自己完全没有了一战之力。

等到长剑离体,李祚大叫一声,站了起来,真气催动,伤口复合,大吼一声:“不可能!”

抬手间,又是催动血莲剑歌,对着陈未名杀了过来。

同样的招式,同样的应对。陈未名又是故技重施,九级灵器长剑脱手,仿若流星一般射出,瞬间击碎血莲,再次将李祚钉在了地上。

四周一片死寂,一次还能说运气,两次就不会是偶然了。

李祚这些年名气不小,应该说是很大,虽然没有被鹿门山人承认为弟子,但毕竟是鹿门山出身,尤其一手剑法,有青莲浮现,脱胎于一万年前那个无敌传说。

加上他本来也是姓李,甚至被人称为小青莲。

青莲剑歌的不败传说依然还在修行界流传,而李祚这些年也是经常出手,亦是从来不败。但此时此刻,却是一而再的输的如此毫无悬念,无法想象。

难道连青莲剑歌也拦不住这个杀手了吗?无数修士忍不住摇头,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就好像心中有什么神圣的东西被人蒙尘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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