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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去屋 > 真英雄以貌娶人[综] > 75.第十章

75.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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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奇都暂时没有再接话。

身着白袍的少年重新站了起来,沐浴在月色中的身姿比那淡淡的光华还要柔美。再坐下时,他就席地坐在了挚友的对面,中间隔着王又一次取出的酒樽。

最先兴冲冲地提出要喝酒的那人还是把王尊贵的大腿当做枕头,此时正安然地睡得更香。

这一回,换成恩奇都和吉尔伽美什对饮了。

在此之前,和抛下胜负之心来一场的比试一模一样,他们偶尔也会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喝酒。

但情况相同又不同。这两个相互知根知底的挚友此时却异常地沉默,连中途随口提及的几句闲聊都省去了。

吉尔伽美什不喜欢这样的沉默,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最终率先打破沉默的人,却是恩奇都。

这向来冷心的人,只在挚友和喜欢的事物面前能够稍展柔情的恩奇都啊,他为挚友空掉的酒杯盛满琥珀色的酒液,却也在同时轻笑。

“吉尔,你很喜欢他呀。”

吉尔伽美什的手指略有一刻停顿,虽然在下一刻他就微微抬眼,脸上的神色是对恩奇都突然说出此话的疑惑,还有几分无意掩饰的傲然。

“虽然比你差了一些,但就朋友而言,这家伙还算不错——若是再给出更高的评价,他可是会得寸进尺的,暂且就这样吧。”

王的嘴角上翘,同样不吝于将笑意显露。恩奇都把挚友的表情看在眼里,道:“那就好。”

“我和你的感觉是一样的。”

不知怎么,恩奇都又说。

等到吉尔伽美什终于变得古怪的目光望来之时,看到的就是挚友比方才还要真心实意的微笑。

这抹笑容可胜过世间最美的宝石的光辉,若是映入某个尝试着追求他的男人的眼中,想必定能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这一番对话,在很早之前就出现过。

便是他们深入芬巴巴守护的杉树林,一齐见到埃迪的那日。

恩奇都对吉尔伽美什说,他与他的感觉差不多,他也挺喜欢他,只因为他是一个很有趣,也十分任性的人类。

对话的内容相差无几,可其中蕴含的意思,还是相同的吗?

好像——

‘有些不一样了。吉尔,你也察觉到了吧。虽然,你只是察觉,还没有深入地意识到那代表着什么。’

这一次,恩奇都想要将轻叹藏在了心里。

“我要以最认真的态度,与你来一场真正的竞争了。”

一字一顿,话音落定。他明明还是在微笑,可坚定跃然于清澈的眸子深处,反而透露出了他绝不会妥协的强硬意志:“做好准备了吗,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先是惊讶,随后放声大笑,赤眸中掠起的是同样不容挑衅的高傲。

“听不懂你在指什么……不过,恩奇都啊。”

“即使对手是你,本王,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

……

埃迪醒来之后,险些以为自己的记忆出现了断裂。

酒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每次宿醉过后,都会让他的头痛上一阵。

那股疼痛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过一会儿就好了,只是有点晕沉沉的感觉而已。

哦,记忆回来了。

他先想起来的是昨天——不对,是前天?还是更久之前?——因为被恩奇都拒绝,拉着吉尔伽美什喝酒的事情。

可睁开眼,埃迪不仅没看到酒局的残骸,连吉尔伽美什也没看到。

“什么啊,笨蛋王居然把我丢在这儿自己跑了。”

他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倒是没想过要找不够哥们的笨蛋王算账。

但是——

走出一步。

两步。

埃迪先还显得懒散的神情忽然僵住,慢慢地,开始冻结。

“……卢卡斯!”

埃迪突然又呼唤卢卡斯,然而,往常不管飞到哪儿撒泼、只要一呼喊就会回来的鹰,却是异常地不见踪影。

出现在他眼前的,不是王宫内如黄金般璀璨发光的建筑物,与之相反,完全是另一番可怖、可憎、可恶的光景。

比他曾经杀死过的蛇怪还要庞大的尸体横倒在面前,大半的皮肉已经腐化,剩下的发臭的烂肉执着地攀着白色的骸骨,头部的尖角泛着幽幽的寒光,加在一起,勉强还能拼凑出公牛原有的形状。

腐肉与骸骨上有枪,刀,斧,以及数不胜数的各式武器留下的痕迹,也还有疑似被寒气冻伤的痕迹。

曾经,从尸身中漏出的血如洪水倾斜,将方圆几里的田野淹没,如今泥土还是鲜红的颜色。

“…………”

埃迪想起来了。

记忆果然有断层,此时,距离春祭开始的那一天,又有几个月过去。

他是来找不久之前,与吉尔伽美什、恩奇都联手杀死的天之公牛的遗骸的。

——求爱遭到乌鲁克之王拒绝的女神伊什塔尔恼羞成怒,在大地上放出了足以摧毁人间的天之公牛。

——王和他的挚友们杀死了天之公牛,但也因此让女神更加恼怒,最终,以凡人之躯也敢杀死天牛为理由,神罚降临。

每走一步,脚下深红近黑的土壤下陷,仿若就要渗出浑浊的血液。

愤怒之火在心中灼烧,他的眼同样被烈焰蒙蔽。有些花了,先前还那般清晰的景象,似在一瞬间变得模糊。

脸上的神色全被冻结了,他伸手,狠狠地擦了一下眼。再翻开手掌,低头,只看到一片血污。

——去他妈的神罚。

——恩奇都……死了啊。

此前有传遍整个城邦的王之逸闻做铺垫,人们知晓他的名字,也知道他就是吉尔伽美什王新结交的好友,却不知道埃迪此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也难怪,因为埃迪基本上都在王宫里待着,还有更多的时间在往外跑,为恩奇都找来远方少见的花,几乎没在城内逗留过。

卢卡斯的事情相当于一个契机,埃迪终于正式进入了广大乌鲁克人民的视野之中,而且,意外地没有惹来任何的反感。

事后,人们都是这样说的:

“那位埃迪大人,跟之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呢。原以为能够与王一般勇猛的男人,应当是一个山一般强壮威武的勇士……不对,就连王和恩奇都大人也完全不符合这样的标准?!”

“虽然是能和王交上朋友的勇者,但和恩奇都大人一样,很意外地能够讲道理,性格也比王——咳咳,昨天还和我们兄弟一起喝过酒哦。哦不,王啊,我们对您没有任何意见!”

“是啊,之前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应该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哈哈哈,希望埃迪大人能够喜欢乌鲁克,在这里多留一阵啊。”

这些议论,无可避免地也传到了当事人的耳里。

忽略掉某些说他的名字“很可爱”让他感到非常不爽的部分,埃迪还是很高兴的。

这些喜悦里面,因为自己得到广泛接纳而产生的部分只占据了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可以称之为“乐趣”的那一部分——全在同样于议论中被广泛提及的某位王那里。

埃迪:“吉尔伽美什,你的子民看来都很喜欢你哦。”

正在查看石板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或者说,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习惯性地就把你拖出来打比方做比较?”

打算无视他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哎呀,比你勇猛还比你性格好,即使是我也被夸得感到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看,同样是被人们拖出来举例子,恩奇都就是标准的正面教材啊。”

因为性格问题注定无法再多忍耐一秒的吉尔伽美什:“……”

“愚蠢!”

王终于勃然大怒。

随手扔了石板,吉尔伽美什双手环胸,冷笑着看向故意跑来戏谑他的埃迪。

“本王从不在意评价,因为本王根本就不屑于被他人评价。”

这边刚高傲至极地说完,吉尔伽美什看了埃迪半晌,紧皱的眉宇忽然一松,冷笑之中竟还多出了一丝恶意。

“哦,话说回来,本王也听说了。埃迪,你最近似乎挺受欢迎啊,本王的子民——尤其是女性,都认为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是什么可笑的形容?”

这会儿沉默的人变成埃迪了:“……”

埃迪:“什么都别说了,吉尔伽美什。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这场争端吧!”

是男人就不要啰嗦,有什么不满有什么意见,都直接用拳头来解决。

吉尔伽美什刚才干脆利落地丢了石板,大概也是早有准备,就等着这一刻了。

于是,真的什么都不用再说。

难得勤于了几分钟政务的王把事情全部往旁边一丢,当场就和埃迪动起手来。

还是跟以前一样,两人动手就真的只动拳头,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力降到最低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热血沸腾的畅快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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