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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眉一蹙,洛筝才刚感到微疼。
蓦地,一只手伸到面前,攥住她的手腕,猛地一下子拉起……洛筝才一起身,还未来及站好,刀疤又是一拽,她被迫坐在他的身旁。
“手怎么伤到?”
睨着洛筝流血的手指,刀疤不悦一说。
然后,他长臂一揽,揽着洛筝肩膀,半是圈入怀里宣告:“你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而不是做端茶递水这种下等事情!”
刀疤这么一语,显然表明心意,他选中洛筝!
姜雨彤不由一僵,心里充满不甘。
坐在刀疤身旁,洛筝如坐针毡,尽量避开身子,保持一定距离。
察觉这点,刀疤收回手臂,冰冷睨着洛筝:“怎么,你要在老子面前装纯?”
洛筝感觉自己踩在刀尖上,每回答一句,都要再三斟酌:“疤爷,我既然自愿卖到不夜城,还有什么资格装纯?我只是和男人接触不多,有点不太习惯——”
说着,洛筝逼着自己伸手,轻轻握住刀疤手臂,跟着梨涡浅笑:“相信以后,我跟着疤爷,慢慢就能习惯。”
洛筝说话语气神态,拿捏得十分恰到好处,多一分让人觉得刻意,少一分让人觉得虚假。
这一点,归功于顾长夜。
前世,她曾为讨好席慕白,伺候顾长夜整整三个月,那人犹如魔鬼,脾气阴晴不定,每每折磨自己生不如死。
所以,相比下,刀疤真的不算什么。
“你还是处一女?”
刀疤目光灼灼,盯着洛筝问出。
如果说,红姨问这点问题,洛筝仅是反感,那么刀疤这么问,深深感到憎恶。
“是,疤爷,我是处一女,您不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