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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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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小姐。”沐茗表情诚恳的道:“合约和人可能是假的,但是钱是真的。这样,如果您不放心,可以在合约里加上‘若未收到全部版权费用,则合约作废’。”

“还有,我们之前商定的价格是三十万,我可以按照合约法规,预付您百分之三十的订金,这样您应该相信了吧。鲍小姐,我还不至于扔十万块钱,就为了耍您一下。”

“而且,我们签订的影视改编权的时限只有三年。三年内如果没有改编作品完成,您依然可以再次出售这本书的改编版权。”沐茗把自己早已准备好的解释说了出来。

老实说,沐茗给的条件真的非常的良心。现在才是11年,还不是几年后那个随便一个IP都能卖出成百上千万的年代。三十万,三年的改编权时限,确实很不错了。

所谓的影视改编权时限,指的就是允许对原作品进行改编的最大时间长度。改编权并不是买下来以后就是永久的了,而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这段时间内购买者没有改编作品的话,超过时限以后再想改编,就要重新签订合约。

鲍晶晶默默的点了点头,脸上的戒备之意消散了许多。就如沐茗所言,什么保证和合约,都没有到手的钱来的更有可信度。

“嗯——我原则上是同意合作的,不过我还有个条件?”鲍晶晶思索了一会,对沐茗道。

“是版权费用不满意?”沐茗皱起了眉头。虽然知道再加些钱也是赚,但成本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鲍晶晶摇了摇头:“版权费无所谓,我是说,如果要改编电影的话,我要负责编剧。”鲍晶晶家里也是红三代,对钱的兴趣远没有对作品的兴趣高。

“这个……”沐茗抿了抿嘴唇:“关于编剧这方面,我暂时没办法承诺你。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保证,无论你是不是编剧,最终的剧本都会经由你的审阅。”

沐茗虽然拿到了改编权,但是具体的情况他还要和滕化涛再商谈。毕竟可能那边有自己的考量,或者说因为沐茗的意外加入,滕化涛不拍这部电影了,这些暂时还都是不确定的。

“好吧。”鲍晶晶对这个说法也还比较满意:“那我们就签合约吧。”

“不着急。”沐茗道:“这样,下午我们去律师所拟定合约。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自己也聘请一位律师。待各项条款都没有问题了,我们再签订合约,然后明天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了。”

“这么麻烦啊?”鲍晶晶皱起眉头抱怨道。

“这,国家法规规定程序,我也没办法。”沐茗讪笑的道,而后端起咖啡,冲鲍晶晶示意了一下道:“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了。”

咽下杯中的咖啡,沐茗心中忍不住激动起来。终于,自己要迈出踏向影视行业的第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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