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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喜欢有你在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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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上空的漫天星辰,就像一只只调皮的眼睛,不断的闪烁着。

毫无疑问,罗布泊夜空中的星星,要比内地所有城市上空的星星亮许多倍。

如果在内地,能看到这样明亮的星星,林武肯定会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但在这儿,他仰首看着这些璀璨的星辰,却感觉它们是那样的冰冷。

冰冷中,还透着冷漠的绝望。

不管白天有多么热,沙漠的晚上都这样冰冷,是那种冷到骨髓中的冷。

冷了就要多活动一下,最好是让*微微出汗,那样就能有效的驱赶寒冷。

可问题是,现在哪儿还有汗水可出?

“还记得我刚住进你家时,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个秘密吗?”

盘膝坐起,林武双手抱起了膀子,尽可能维持*‘劳动’后获得的热量。

他赖以御寒的户外冲锋衣,已经穿在了陆宁身上。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示意林武:哥们每天都这么忙,哪儿有工夫记得你那些劳什子秘密?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有把我跟你说过的话,记在心上,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林武骂了一声,接着柔声说:“不过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这次绕过你,不介意再跟你说一遍。”

毛驴摇了摇尾巴,表示洗耳恭听。

“我其实不叫林武,更不是一个男人。”

说到这儿时,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齿是那样的洁白,整齐。

毛驴好像被她瞬间释放出的女性魅力,给搞醉了,要不然也不会又露出好色贱狗的嘴脸,爬起来钻进了二哥怀中。

今天太阳落山后,林武就觉得额头发烫,晕头晕脑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当前真要是病了,那么就代表着在等死。

可如果没病了的话,为什么自己都能觉得脸颊发烫,却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气,在坐下来后,就像退潮般的那样消退,再也无法站起来。

林武抱住了毛驴时,立即从它身上感受到了温暖,鼻子一酸,明白它这是要给自己取暖,赶紧抬起头,重新看向夜空,这才避免泪水淌出来:“我的真名字,其实叫林舞儿。舞儿,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说这个,你也不懂。你再怎么厉害,也不认识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驴身上,林舞儿慢慢闭上了眼睛,喃喃的说:“自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东海集团的大小姐,注定这辈子要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驴对财经新闻感兴趣的话,就会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东海集团老大林东海,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

林东海能成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现在报纸上,总能看到某位商场大鳄是白手起家的发展史,其实那都是狗屁,哪一个大人物,没有深厚的背景?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就算你是商业奇才,要想白手起家成为商场大人物,那都是痴人说梦)。

往上数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数的土豪贵族,只是没有哪一位祖先,能够有林东海这样的运气,赶上了一个重视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钱赚着,还能获得无数荣誉。

赶上好时候的东海集团,这些年来始终蒸蒸日上--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东海也有这样一本,那就是没有儿子。

跟不怎么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华夏代代相传数千年的传统思想,让人特别的重男轻女,尤其是林东海这样的大老板。

更加让林东海难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儿后,就一直没再怀喜。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爱着妻子,依着林东海当前的身家,随便甩出个数百上千万,找一个漂亮妞儿给自己生个儿子,估计前来应聘的美女,得从罗布泊排到古羌县。

爱情啊,不但能让女人变成花痴,也能让男人变傻,就像林东海,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就跟妻子发誓说,林舞儿就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林母被感动了(但再怎么感动,也不允许丈夫在外面找小三),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儿当儿子养。

林东海欣然同意。

于是,从那个决定开始后,林舞儿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儿喜欢的东西无缘了,还得总留着男孩子的发型,身份证改为了林武,被人称为少爷。

少爷就少爷吧,反正等林东海这俩老不死的咽气后,林二哥还是会变回女孩子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几年前,母亲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变了林舞儿的命运。

林母去世才几个月,林东海就跟重金聘来的美女医生沈玉如走进了结婚殿堂,丝毫不顾林舞儿的感受。

林舞儿一怒之下,这才愤然离家出走,靠着自己的聪明伶俐,成为了一个半吊子小扒手。

为了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儿用姜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肤(姜水染黑皮肤后,清水是洗不掉的),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风皮肤般的假象,来掩饰她夏天也不会轻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现象。

后来,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陆宁,这才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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