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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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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思雨就是不想让面前这个男孩子小看(她的真实姓名叫秦思雨,游戏里的名字才是忧郁宝贝。),其实……她下意识的知道,如果自己对于面前这个男孩子一点帮助都没有的话,她就没有理由继续留在他身边了。

和男孩子喜欢呆在漂亮女孩子的身边一样,女孩子也希望能和帅气的难孩子在一起,那是一种说不明白的吸引,说也说不清楚。

我心里暗暗叫苦,其实……这个女孩的职业很好的,正适合现在的游戏,大家大都不是有钱人,根本买不起药,所以……带一个牧师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那可以省下大笔的药钱啊,要知道……这里的药价和现实中没有什么不同啊。

不过……对于我来说,她的技能基本就是垃圾了,我不是战士,战斗的技巧也不是和怪物硬抗,我讲究的是身法,步法,基本上来说,我是不能被击中,或者说很少被击中的,我要的是一击不中,远彪千里,于一击之间杀敌于刃下。

当然……这是由我的职业决定的,如果让一个盗贼系职业的人和一个战士系职业的人抗着硬砍的话,那么十有**,死的会是盗贼。

真讲起攻击,还是武士的高,象我这样会左右互搏击的人并不多,应该只有一个,而且就算攻击高了,可是血少,防低,这都是无法克服的。

如果我现在和一个武士pk的话,同等级的武士,绝对可以一刀秒了我,当然……他也必须使用出目前的最高技能。

而我和武士不同,我追求的是要害攻击,武士虽然也讲究要害,但是并不是那么绝对,对于武士来说,咽喉,头颅,心脏,眼睛,下阴……到处都是要害,但是对于我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对于我来说,要害只有一个——咽喉。

一个武士和人战斗的时候,追求的是施展出超级豪华的技能,或者酷到极点的终极连击,但是我追求的却是精准的一击,只要一击,刺进敌人最致命的所在,追求的是一击毙敌,有句话说的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正是我要追求的。

我觉得,我追求的目标和李寻欢差不多,都在快和准上,我梦想的目标就是匕首一出,无人可躲,我的每一击都将是绝杀,必杀……没有谁可以逃过我的一击,唯一对付我的办法,就和对付李寻欢的办法一样,别让我出刀,一旦让我出刀了,那么就别想躲的开,让的掉。

不过我知道……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理想,也许……我永远都不会达到那种境界,现在的我,离这种境界相差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啊,但是我不会气馁的,毕竟……有希望,有目标,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啊。

(没想到啊,真的没有想到,俺也有排第一的一天,真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啊,俺也有出头之日!套句孙小美的话“得意的一天!”

汗……问我孙小美是谁?大富翁游戏的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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