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我变强了,也变矮了[综] > 48.第四十八章

48.第四十八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比例不够“他只是在跟自己较劲。”

埃利克正和新交的朋友琦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一起闲聊。

他并不喜欢跟别人说太多自己的事情,所以, 这次只是顺口抱怨了一下,没有涉及到更深的事情。

琦玉有可能发现了什么, 但从呆滞一般不带情绪起伏的脸上,根本看不出来。

“听得出来, 你们关系也挺好的。”他说。

“算了吧。”埃利克却是一口否认,“我和小鬼能有什么话可说,只不过是交换而已,能让我费多少心?”

“原来如此哦。”

话到此处, 就不再进行下去了。

银发少年坐在这儿,双脚悬空碰不到地面,一双金眸直视前方, 却显得颇有几分心不在焉。

旁边, 鸡蛋头的年轻男人也没事可做,目光向下, 盯着在脚边打转蚂蚁就不再移。

他们实际上都是不喜欢罗里吧嗦地说话, 更习惯了安静的人。

能像这样和平地凑在一起便堪称奇迹, 颇长时间都不开口,也纯属正常。

愿意说的, 之前就已经说的差不多了。

莫名其妙来到异世界的琦玉跟埃利克提过自己那边世界的一些情况。

他说,自己的世界跟这儿其实很像, 那边也有怪人, 还有没事找事侵略地球的外星人。

保护民众的英雄少不了, 那边的英雄也弄了个组织,组织内部就跟学校似的,需得按名次排序……之类的。

“这么说,你一定就是你们那儿的No.1英雄了。”

“不啊。”琦玉居然一本正经地反驳了:“我只是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

言下之意,兴趣使然的英雄压根没想过要去协会报道。

在通过艰辛锻炼得到强大力量后,琦玉只是日复一日重复着“打工——打工路上遇到怪人——一拳轰死怪人——在被别人发现之前淡定离去——打工完回家”这一循环。

因为被他轻松ko的怪人数不胜数,速度又太快,以至于过去了这么久,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些怪人都是琦玉解决的。

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出名,低调地住在只有他一个人敢住的危险区域,过着每日打打工吃泡面的穷困生活。

最大的兴趣是做英雄,其次,大概就是抢夺超市特价商品了。

埃利克:“……”

不得不说,埃利克被琦玉的描述骇然到了。

他颇为惊讶。

对方的人生境遇,如果是真的……

做了二十多年普通人的琦玉,通过艰辛地训练,才得以蜕变为实力难以计量的强者。

而他的训练,则是恐怖的——每天100下俯卧撑、100下仰卧起坐、100次深蹲、10公里跑!

“一年半,每天都这样坚持,哪怕刮风下雨打雷,也没有一天偷懒!就算是夏天酷热冬天严寒,也没有开过一次空调!看到超市的零食在打五折特价,也因为对身体不好没有买来吃掉!”

回忆起充满苦痛挣扎的往昔,琦玉捏拳:“就是因为咬牙把魔鬼训练坚持了下去,我才秃——不对,变强了!”

“…………”

“……怎么了?不会吧,难道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啊,不是。”

埃利克回过神,定定地打量着新结识的“朋友”,忽然摇头,笑了。

“你还真是厉害啊。”他感慨。

——太匪夷所思了。跟琦玉得到的力量相比,他付出的所谓艰辛,根本差之千里,不值一提。

“这可不是毫无基础的平常人能坚持下来的。”

——但是,如果想到,这是一个普通人为了“兴趣”而坚持所做的努力。不,是奇迹才对吧。

“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会和你这么投缘了。只有实力的话,还不足以入我的眼呢。”

到此为止。

埃利克暂时放弃一定要跟琦玉一分高下的念头了。以后会,但不是此时。

“虽然知道你不是真正的小孩子。”琦玉微微睁眼,似是没想到埃利克会这么说。

他歪了歪头,忽然也笑了:“听到这样的话,还是忍不住有点点火大啊。”

在这之后,两人才交流了前面的轰少年的话题,再之后,各自发呆,独享公园里静谧的安宁。

“啊,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便利店打工了。”

“哦,我也回去了。”

琦玉即使来到异世界,每日日常也跟以前几乎没有区别。

所以,他们非常平淡地分道扬镳,各去做各的事儿。

或许还有个细节可以一提。

临别之前,琦玉也对他说了一些良言。

“埃利克,既然遇到了好人,就别总是闹情绪,和他们好好相处,大哥哥我苦口婆心——”

“……结果你还是把我当成和那些小鬼一样的幼稚小鬼吗!”

这算什么良言!

深觉自己又又又被看低了的银发少年气愤不已,当即就甩手离去。

而在回去的路上。

他不否认,琦玉此人的经历,给他带来了颇为奇异的触动。

当然,只是在前面已有众多铺垫的情况下,牵引来一阵情绪起伏的引线而已。

“英雄”。

从以这幅羸弱之姿醒来开始直到现在,这个看似鲜明的词汇便始终萦绕在身边,让他不想熟悉也不得不熟悉。

身处的这个陌生世界,本身就是由英雄、英雄的敌人、憧憬英雄的人们组成的世界。

他一直认为自己与此地格格不入。

这不是他应当停留的地方,他也不应当在任何地方停下脚步,潜意识里便这般认定。

可是。

莫名有一种被“绊住”的感觉。

倒也不是被锁链锁住,缰绳套住,以及诸如此类的让他只是假想便厌恶无比的感受。而是更柔软的,更隐晦的,也更难摆脱的——

“……”

“所以说……可恶的家伙们,到底是怎么让我在不知不觉间欠下这么多人情的啊!”

大街上,银发少年突兀发出的震声让周围人纷纷侧目。

而少年显然无暇去管这些疑惑的视线。

微垂下的眼帘下,涂抹着浓浓一层黑影。但他很快抬眼,正西下的夕阳仿佛坠入了位于此处的瞳孔中央。

照常屏蔽掉周围的视线,少年逆流前行,纵使身影总是被行人遮挡,毫不停留的背影也那般引人注目。

埃利克来到了常去的那家快餐店门前。

和往常不同,快餐店的门并未打开,门前只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店面转让”。

这家店已经不会再在这里开了。

老板家里出了事,本来在一个月前就该关门赶回家乡的,但他硬是为了某个理由多坚持了一个月,直到不走不行,才不舍地转让了店铺。

“原本以为你没处可去,不多照看一阵,我总是不放心。现在知道你有那么多好同学,我也就可以安心地回家啦。”

笑着说出这番话,老板利落地给不再孤零零的少年做了最后一个汉堡,连着可乐一起塞给他,这次就没必要再用冰块来换了。

最后的最后。

老板还塞给埃利克一个手机,说是自己多买的,反正没用,就给平时上学应该会派上用场的少年了。

态度坚决,不收不行。

然而。

手机不是老板所说的多买的,而是——那群小鬼,偷偷摸摸凑钱买来,让老板找借口代为转交的。

问他为什么会知道?

当然是听到的啊!

那群小鬼以为隔他二十米远小声嘀嘀咕咕,他就听不到声音了吗!

天真,可笑,也太小看他了!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