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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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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街后头,街后头多是老房子,有些已经坍塌了没人管,也有些早拆了,只留下一片瓦砾,旁边还有一滩下雨残留下的池塘。

刚抽条的柳枝垂下来,轻风拂面时,地上的芦草随风摇曳,绿意轻荡,空气中都是春日里冰雪初融的冷冽和清新。

沈烈弯腰,却是摘了一朵二月兰,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握在手里,笑着说:“以前没结婚时,你还给我采二月兰,现在呢,什么都没有!”

沈烈笑看着她:“行,明天给你采。”

冬麦轻哼:“算了吧,你够忙的了。”

沈烈望着远处,冬意消散,地里的麦田已经笼上一层苍色的绿,被风一吹,就那么轻轻地动。

他笑着说:“之前的时候说等有钱了就带你出去旅游,去庐山,去浪漫的地儿,哪里好玩去哪里,现在咱不缺钱了,不过倒是太忙了。现在也是多亏了你哥,不然我哪有时间这么陪你。”

冬麦想起之前,抿唇笑了:“做生意,哪有不忙的,等忙过这一阵就好了。”

沈烈:“一日复一日,什么时候是个头,干脆等孩子三四个月时候,我们就带着孩子出去旅游得了。”

冬麦想了想满满小时候:“这样不会很累吗?”

沈烈;“孩子不让你抱,我一个人抱俩。”

冬麦还是有些怀疑,毕竟养孩子可不是扛着一袋麦子有力气就行,那得哄着,抱着,还得照顾吃喝拉撒,不过她还是点头:“那到时候再说吧。”

正说话间,冬麦突然一个皱眉,低声叫了出来。

沈烈一看,吓到了,忙扶住她胳膊:“怎么了?哪里疼?”

当初见过江春耕的前妻出事,他其实挺担心的,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什么都不干就这么陪着她。

冬麦皱着眉,难受地捂着肚子,过了一会才缓过来。

之后咬唇,有些委屈地看着他:“你孩子踢了我一脚!”

也不知道是儿子还是闺女,估计是儿子,一般闺女哪有这么皮的!

沈烈愣了一会,才明白过来,明白过来,有些想笑,不过努力忍住了:“就是踢一脚,没事就行。”

冬麦低哼:“敢情不是踢你,挺疼的!”

沈烈赶紧收住笑,小心哄着说:“等他们生出来,我先一个人屁股给一巴掌,替你报仇雪恨,行不行?”

冬麦一听:“不许你打我儿子闺女”

沈烈憋笑,一本正经地看着她:“那你说该怎么办?”

冬麦想了想,道:“孩子踢我,我疼,我应该打他们的爹,前几天看电视,电视上不是说吗,子不教父之过!”

沈烈:“……”

他半响说不出话,最后终于道:“行,让你打。”

冬麦:“逗你的,好了,你扶着我,我看那边有鱼,我们看看去。”

沈烈小心地扶着她:“这边靠着水边,可能滑,小心脚底下。”

冬麦:“嗯。”

沈烈:“我如果不在家,你自己别来这边转悠,出门也得让二婶陪着你。”

冬麦:“知道。”

其实最近,因为她肚子越发大起来,再有两三个月就生了,他几乎不怎么出门地陪着她,所以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烈扶着她,看了看,并没有鱼的样子,冬麦显然有些失望,沈烈便道:“等回头去河里给你捞几条炖汤喝。”

冬麦:“也不是特别想要。”

这个时候天有点凉了,沈烈也就扶着冬麦往回走,回去的时候,恰好碰到林荣棠从老宅过来。

林荣棠看到他们,脚步便慢了下来。

年前那一批羊绒,林荣棠辛苦地分梳,最后却是送给了沈烈,让沈烈赚到了这一笔,他自然懊恼不已,不过奇怪的是,事后他竟然没声了。

这让沈烈更加提防了,毕竟不会叫的狗咬人更狠,谁知道他在盘算什么。

不过最近他观察着,林荣棠好像学聪明了,林荣棠开始用信用社的贷款了,听说从公社里贷款了三万元,还从别的基金会贷款了一万,这意味着他在试着脱离孟雷东,想自己独立干。

这次他进了一批羊毛,还是从孟雷东那里进的,不过已经不再用孟雷东的本钱,只有梳绒机是孟雷东的,这么一来,利润还可以稍微高一些。

根据沈烈的观察,他这次进的量应该比较大,估计把贷款的那些钱加上手头现金全都投进去了,按照四万多的原毛算,分梳出来,如果行情好,卖首都绒毯厂,按照去年他们的价格,估计能卖十几万。

只是终究瞎折腾罢了,他如果有经验,沉得住气,去年至于那么急忙忙地把手里的羊绒倒卖掉吗?囤过农历年,其实照样卖。

想到这里,沈烈眼神轻淡地扫过林荣棠。

林荣棠自然感觉到了。

他本来正望着冬麦的肚子,现在感觉到沈烈的目光,眼神顿了顿,便看向沈烈。

含笑的眸光对上黑沉沉的眼睛,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昔日的至交,多年的邻居,如今却是成为了化不开的仇敌。

林荣棠的眸光黑如浓墨,里面没有愤怒,也没有怨恨,只有死一样的寂静,以及怎么都化不开的固执。

那是他的妻子,他的女人,现在陪在沈烈身边,怀着沈烈的孩子。

他付出多少心血,在梳绒机前熬了多少眼,才辛苦梳出来的羊绒,那就是软黄金,结果就这么被沈烈给骗走了。

怪自己沉不住气,也恨此人太阴险了。

多沉的心思,多坏的手段啊,就连孟雷东都因为他栽了一把。

林荣棠扯唇,嘲讽地笑了声,之后再次扫过冬麦。

他当然看到了冬麦眼中含笑的依赖,缱绻如水,每一个眼波都是温柔。

他收回了目光,转身,离开。

冬麦随着沈烈继续往家走,不过走着的时候,却是莫名:“你不觉得他越来越奇怪吗?”

沈烈想了想:“其实我觉得孙红霞更奇怪。”

冬麦:“嗯?”

沈烈:“她现在应该知道林荣棠的情况,但是她竟然没什么反应,也没后续了,你说她在想什么?”

冬麦回忆了下:“前几天听翠儿说起,她跑去陵城买了好几身衣服,还把头发给烫了。”

沈烈:“那就更奇怪了,你说她这打扮的兴头哪来的?”

冬麦想了想,突然惊了下。

一个女人,如果是还没结婚或者正处于谈恋爱时候,她努力打扮,这是天性,结婚后,还是努力打扮,可以说是心情好爱美也不缺钱,这都没啥,但是现在孙红霞按理说应该是知道了林荣棠的真相,饱受打击,这个时候她不闹腾着赶紧离婚,或者揭穿林荣棠,反而还有心情整天打扮,那就奇怪了。

她看着沈烈:“你说她会不会——”

接下来的话,她却是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当时林荣棠也想把她和沈烈凑成堆,很难说林荣棠不会再来一次,不过孙红霞那里竟然愿意,也是想不到。

沈烈笑了,明白她没说出的意思:“我也这么猜的。”

或许是冬麦提过的缘故,沈烈真跑去捞鱼了,不是去买鱼,而是冰上捞鱼,并不多,但是也捞过来三四条肥的,自己稍微处理了下后,就要做鱼汤给冬麦喝,让冬麦指点他。

除了小时候,从来都是冬麦给别人做鱼汤,她还没喝过别人给她做的鱼汤,倒是有些稀罕,当下自然是倾囊传授,教了一番。

沈烈听了她的窍门后,自己跑过去鼓捣半天,竟然真做出来了,捞来的鱼很是鲜美,去了腥味炖汤,本来也不需要太过功夫,况且又有冬麦指点着,这鱼汤鲜美白腻,冬麦胃口大开,喝了一整碗。

吃不完的,就分给王二婶一些,剩下的给梳绒女工带过去,给她们加餐。

大家自然都高兴,觉得味道好,开始还以为是冬麦做的,后来知道竟然是沈烈做的,也是意外,喝完鱼汤,暗地里难免感慨:“看人家烈哥,那么有钱了,事业干得那么大,对自己媳妇还这么好!”

这自然是没有不赞同的,都觉得冬麦好福气,不过想想,又道:“当时烈哥做生意,又是贷款又是折腾的,谁看着不心惊,搁你你能受得了?”

于是都不吭声了,想想自己怕是早吵起来了,又和冬麦比了比,发现人家长得好看,性子也好,而且自己还开着饺子馆,听说之前烈哥出门,钱上紧张,还从冬麦的饺子馆那里支了几千块用着。

所以这么一看,什么锅配什么盖,自己肯定是比不上,也就享受不了这福气!

不过这是大多数的想法,其中也有一个,却是道:“我觉得人哪,到了什么位置,就是能干什么事,反正咱也是命不好,没赶上,就没这福气了。”

这姑娘叫彩云,已经订好了亲事,她去看过婆家男人,原来觉得还行,现在却有些看不上。

谁都有眼睛,村里大多数男人什么样,沈烈什么样,她们几个比谁都清楚。

她可是记得那天晚上,她和刘金燕在梳绒,这个时候沈烈来了,他检查了机器,清点了羊绒后,和她们说话,嘱咐她们按照规矩办。

后来看她手发肿,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天太冷手冻坏了,一到冬天就这样。

当时沈烈没说话,第二天过来的时候,随手扔给她一副皮手套。

那皮手套不是新的,但是她戴在手中,却暖和得厉害,一般农村人谁没事戴皮手套啊!

现在天要暖和了,但她依然喜欢戴着那副手套,不为了身上暖和,还为了心里暖和。

此时的刘金燕听到这个,便转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当回事。

要说起来,梳绒机上的女工全都是年轻媳妇年轻姑娘,沈烈这个人长得本来就不错,穷的时候就讨小姑娘喜欢,村里好几个都暗暗地讨论他,现在有钱了,发财了,又能干,给这些梳绒女工挣钱的机会,又出手大方,自然就很容易让人动心思。

大多数是本分的,就算觉得他好,也不至于多想了,可是个别的姑娘就不一定了,比如这个王彩云。

瞧她戴着手套时笑的那样子,不知道的以为吃了蜜呢。

其实人家沈烈对她们这些梳绒女工好,那是对每个人都好,是对自己雇工的好,不可能有别的心思,这一位倒是在这里自作多情。

刘金燕不屑地哼了声,转身就把这事说给了冬麦听。

“你现在怀着,马上就要生了,还是得注意着,虽说沈烈这人稳妥,但架不住有人硬要往上凑,万一呢,那不是得气死!”

冬麦听了这个,想了想,却是道:“这一点我是信得过,他肯定没别的心思,再怎么,也不至于把持不住。”

如果他真是那种把持不住的,当时林荣棠做出那种事,他也不至于能走开了。

“不过你说得对,这个可真得当心,咱们的梳绒工都是年轻媳妇姑娘,万一哪个心思不正,赖上了,说不清,你帮我注意盯着点,她要是有别的歪心思,就把她给换下来,打发了。”

刘金燕点头:“行,我也和翠儿说一声,反正得把她们管服帖了,别有的没的瞎做梦!”

当天晚上,冬麦躺在炕上,沈烈便从旁帮她按摩腿,她前些天抽筋,人家大夫说得补钙,还说可以经常按摩下通顺血脉,沈烈每晚都会给她按按。

冬麦舒服地享受着,突然想起来白天的事,便顺嘴说了。

“反正你别给我瞎搞!”她笑着警告他。

“说的谁?”沈烈皱眉,在他眼里,那几个都差不多,也没太在意。

“就那个彩云,说是你还送给人家皮手套呢。”冬麦轻哼了一声。

“她啊!”沈烈听着,挑眉笑了:“那个皮手套不是我的,是我之前去路哥那里,当时他顺手塞给我的,后来看她手冻得通红,都要肿了,人家一天到晚续绒要用到手,这样肿着也不是事,我就随手把那手套给她了,哪知道她这么能想呢!”

冬麦恍然:“我说呢,咱家哪来的皮手套,我都没见过。”

沈烈:“其实最近都是你哥张罗,我都很少过去看,她既然能有这心思,还被人家看出来,长期留着,万一生出什么岔子呢,回头找个由头,把她换了吧。”

冬麦:“也别太急着把人换了,万一出个什么事呢!”

之前从他们这里走了的,一个因为没干成活,结果男人心里存了怨恨,竟然去破坏变压器,就此进了监狱,另一个跑去林荣棠那里干,却出事断了胳膊。

在农村,一个月挣三四十块,又不用背井离乡出去打工,这毕竟是个好活,一般人挺难找到的,况且之前才被夸奖表扬上了电视,大家伙把这工作当成一个光荣事,突然被辞退了,就怕人家想不开,万一出个事,就算和自己没关系,也心里难安。

沈烈想想也是,毕竟现在冬麦怀着身子,还是双胎。

他不是什么迷信的人,却下意识还是觉得,不想出什么事,想平平顺顺的,所有的人都笑着迎接两个孩子,而不是心里头蒙着一层云。

他略一沉吟,便道:“我问问路哥,如果她想干,可以把她送到路哥那里,到时候就说那边缺人,她表现好才让她去的,你看怎么样?”

冬麦点头:“这个主意好!如果路哥那边没问题,就让她过去,路哥年纪大了,她也不至于动什么心思!”

路奎军雇着的几个,不是同村的,所以提供住的宿舍,而且还管饭,王彩云去了,还能省下家里的一顿饭呢。

谁知道沈烈过去路奎军那里一问,才知道最近几天路奎军的梳绒机先停了。

路奎军发愁:“年后这买卖不好干!”

沈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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