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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家主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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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问你,用什么办法杀人不露痕迹?”

李邺原本想怂恿安庆绪动手,但安庆绪很狡猾,不一定会上当,好在安庆绪找人跟踪韦清玄,也能让他背这个黑锅。

王成华是赏金猎人,这方面经验丰富,她想了想道:“冬天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冰棱子,刺穿心脏后,它会融化成水,不会有痕迹了。”

“你暗器如何?”

“没问题的,卑职可以在三丈内将冰棱射入马匹谷道,马匹就会发疯,卑职再射出第二支冰棱子,可以射穿头部,验伤会以为是撞击而死。”

李邺点点头,“我要你明天替我杀一个人!”

李邺回到大堂前已经站满了人,原来已经在开始评选了,大家都提前完成了诗作。

不光是三十几名年轻人,其余的宾客都赶来了。

独孤烈兴致勃勃宣布了奖品,是一幅张旭的草书,内容是张旭自己写了的一首诗《春草》。

春草青青万里馀,边城落日见离居。

情知海上三年别,不寄云间一纸书。

众人一片羡慕,虽然张旭还居住在洛阳,但他的书法已是千金难求,极为罕见,独孤家族底蕴深厚,存了一些张旭的书法作品也在情理之中。

但这只是一次即兴小比赛,独孤烈居然拿出张旭的书法作为奖赏,简直令人惊叹不已。

当然,李邺几人是知道的,这幅书法是给他未来女婿的见面礼。

这时,三名评判者出来了,都是太学的教授,独孤烈专门把他们请来评选诗作。

韦清玄连忙站到最后,他最喜欢那种众人一起回头,向他惊叹致敬的感觉。

一名评判者上前对独孤烈低语几句,独孤烈愕然,迅速看了李邺一眼,他又低语几句,三个老者同时摇头。

无奈,独孤烈只得宣布道:“经过评选,第一名为河中都督李邺的《述志》。

众人面面相觑,韦清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是堂堂的进士第三名探花,没有拿到第一,居然被一名武夫挤下去了。

他嘴动了动,最后忍住了,为首评判者道:“我们反复确认,这首《述志》,没有抄袭任何人,确实是一首新诗佳作,我读给大家鉴赏。”

他清了清喉咙,缓缓念道:

《述志》

贺独孤长史出任北庭

男儿何不带吴钩,

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

若个书生万户侯?

老者声音抑扬顿挫,念得颇为激情,众人顿时一片鼓掌,纷纷叫好。

能流传后世的名诗,就算在唐朝也是顶级作品,韦清玄心悦诚服,写得比自己好太多。

老者又笑道:“第二名是韦清玄的《乡思》,我念给大家听听。”

《乡思》

无定河边暮角声,

赫连台畔旅人情。

函关归路千余里,

一夕秋风白发生。

众人也纷纷鼓掌,写得确实不错,一夕秋风白发生,把思乡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不过格局还是稍微低了,不够大气,没有李都督的诗朗朗上口,差得不是一个档次。

这时,李邺笑道:“其实韦公子也写得很不错,至少书法比我好得多,独孤家主能否再拿一份奖品,两人并列第一。”

独孤烈着实有点惭愧,没想到李邺这么大气,明知这是选婿,他还主动把机会让给韦清玄。

他心念一转,便点点头笑道:“好!两位年轻俊杰惺惺相惜,我就再拿一份张旭的小品。”

既然李邺做出高姿态了,独孤烈就不好公开宣布韦清玄相亲成功,他得给李邺留一点面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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