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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章 非罪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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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佞是有罪,却需要朝廷法度来制裁,不是他林昭那样胡来……”

“兴许是有什么特殊状况,不知林侍郎自己是怎样说法!”

林昭自己当然要有说法,当朝廷吵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他的奏章终于姗姗来迟了!

对于朝臣们的可能的指责,林侍郎似乎早有预见一般,在奏疏之中都一一回应,做出了解释。

先是陈述了韩俊与范季云等人十恶不赦的罪行,在李儒的基础上,又加以详细补充。加上巧妙的文笔用词,将当时的惨烈景象描绘出来,以至于人人动容,对死难者大动恻隐之心,对行凶者自然也就深恶痛绝。

然后林昭解释了为何自己没有及时上书,乃是因为当日在清水泽受了惊吓,又见到三千多人死亡,愤慨伤心之下就病倒了。林昭当时闭门不出,沉默寡言是有目共睹的,李儒甚至都可以为他作证。

这种情况下,暂时“失职”不曾上书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那样危急的情况下,谁都有受到惊吓的可能,实属正常。只是林侍郎的胆子就那么小吗?听说他在西北战场上很勇敢啊?乱马踩踏也不色变,会害怕一股大水吗?只是这样的“推理”只能是按照腹诽一下。

还有人说,林侍郎之所以生病是因为三千多人死伤,有怜悯仁爱之心。对罪犯残忍,对无辜的百姓仁爱,林侍郎的形象突然之间似乎高大了许多。有这样的理由,这一点似乎可以冠冕堂皇地说得过去。

就连赵顼都不好说什么?人家不是隐瞒不报,是有特殊情况的。林昭倒是言辞恳切,主动请罪,赵顼就更不好怪罪了。否则落下一个不通情理,不体恤臣下的名声不好。

至于乱马踩踏的行为,林侍郎强调了,这是民意!

奏疏中提及,他病好之后,博州已然是民怨沸腾。死难者家属不依不饶,到州衙告状求做主,博州百姓更不答应,集体出来讨要说法。最严重的是厢军士兵,要求为死去的袍泽报仇,群情激愤之下有哗变之危险。

林昭说自己立即找知州李儒商议,想办法平息民怨,防止生变。唯有公开审理的方式,确认罪名,给百姓一个交代。林昭说了,按道理是该给朝堂上书,请求圣裁的。但当时的情况下,百姓的呼声与厢军的请愿必须要重视。

那些死难流民的家属与厢军士兵要求尸骨无存,现场群情激愤,情势十分危急。当时的情况下,若不当断则断,后果不堪设想。

朝中大臣们都知道,民怨沸腾已经很恐怖了,尤其是河北路连连遭受灾害,已然人心不稳,若是因为民怨而激起民变,可就麻烦了。最重要的则是厢军士兵的情绪,若是不加以安抚,激起营啸哗变什么的,该怎么办?

从这一点上来看,林昭似乎没有做出。作为专断大臣,他手持御剑,有便宜行事之权,做出这等权宜之计是没错的。至少在原则性的程序上没有做错,经过了审理,证据确凿,这些都已经送到了朝堂之上。

死罪是必然的,导致黄河决口,谋杀钦差,残杀三千三百多人,这绝对不可饶恕的死罪。至于死的方式,不是他林侍郎的本意,是死难者家属的要求,是平息民愤的权宜之计。

或许林侍郎不是这么想,那么杀人就是他的主意,民心所向只是一个说辞,可是人家就是做的这样无懈可击。林昭的奏疏到了不久,便有河北路的士绅学子,以及寻常百姓上书,赞叹朝廷明正典刑,对奸佞之臣的大力打击,主持公道。

博州更有数百人戴孝,跪谢林侍郎,跪谢朝廷与皇帝的举动,这么大的手笔,不是林昭短时间能安排到了的。由此可见,此乃民心所向。林侍郎已然成了不畏强权,主持公道公义的青天大老爷。朝臣们在这攻讦林昭,还要将其治罪,老百姓都不答应了。

林昭也说了,河北路连年受灾,民心早已不稳。加之沿河贪官污吏,类似于韩俊、范季云的蛀虫不少,若不明正典刑,杀鸡儆猴,河北路难有宁日!此番激烈举动,就是要起到一个震慑的效果,否则治河工程难以顺利进行,必然会有阻碍与破坏。

并且特意强调了,治河乃是大宋朝百年大计,断然不能姑息养奸,有所疏忽。以至于再有偷工减料,以权谋私的行为,酿成大货!

林昭解释之后,还是很诚恳地请罪,表示自己做法欠妥当,请官家之罪,同时还给皇帝了一份密奏。

赵顼看完之后,不由苦笑,林昭啊林昭,你又给朕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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