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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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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限量版名车上,下来了一个海报上才能看得到的,金发碧眼、俊美异常的高大帅哥!一米八有余,好高好高呀!腿长腰细肩宽,肌肉紧绷却线条修长,身材顶呱呱,看着就让女人心跳加快。不行了不行了,太帅了。

怎么有些人天生就是那么的好命,有钱有貌有身材,这样的帅哥和我根本就不是一个箩筐里的菜,如果我能再长高十公分,鼻子再挺一点,眼睛再大一点,胸脯再丰满点,家底多个三五千万,一定上去搭讪。羡慕妒忌恨呀!

这样的超级帅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如同黑暗中三百瓦的大太阳灯,一眼就看得到,照得人眼晃心晃。路上行人都驻足在旁边观看起来,简直是欣赏着这副香车美男的绝妙梦幻场景。

难得少有的景观,我当然也当仁不让地狠狠看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说实话,本小姐见识得也不少了,但也是头一次看到那么贵的车在路上跑,最主要车主是如此帅的欧版大帅哥。

帅哥好象在找人,他草草环顾一周,象鹤立鸡群。。啊呸呸,我才不是鸡!

他象帝王扫视着芸芸众生一般,高贵的看了一圈。绿色的眼睛真漂亮,简直就象二块极品绿翡翠,一粒五十万元人民币的那种,又透又亮,就算隔着玻璃放着,也想伸手去摸摸。

绿眸绚烂得好似带着耀目的滟涟,一路扫过了我,然后缓缓地又回来了,最后停留在我脸上。

帅哥抬手将展翅的车门一拉,‘嘭’一声关上了车门,如此简单的一举一动却充满了诱惑和韵味,旁边有好几个女人看来脚都快软了。他带着众人焦点目光,居然大步朝我走来。

我受宠若惊,但立即平静下来。稳住稳住,说不定他要去我身后的商场,也说不定我身后正有一个和他匹配,貌如茱莉亚萝卜丝,也开着‘没晒得死’之类昂贵名车的神仙妹妹。

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表现得太搞笑。结果他擦肩而过,去拥抱比我高出半个头的美女,那么我想死的心会有。立即就去跳浴缸、用面条上吊、对着豆腐撞头,用薄如蝉翼的冬瓜片抹脖子。

我将目光用力转向了别去,虽然这很困难,比让老板涨工资还困难得多,但我还是奇迹般的转过了头,将视线转向了旁边。

对了,我是来等人的!那个冒充外星生物的声音好听异常的男人应该来了吧?都快到点了,他已迟到我就走。正好到身后商场逛一圈,没钱看看也好。

正对面头顶的灯光被遮挡住了,我把视线对准了正前方,那个惨绝人寰的兰博基尼帅哥就站在我跟前一米处,高大的身材将整个世界的光线挡住了,仿佛全变成了他身后的背景,如同天使一般散发着神般的光辉。

帅哥别站在我跟前呀,那会死人的!我眼泪都快帅出来了。

微带低沉的磁性声音响起,字正腔圆的中文,帅哥看着我开了口:“是舒小姐?”

一听着声音我就愣住了,五雷轰顶,外加闪电霹雳。还是不能很确定的,瞪着眼狐疑地微仰着头,看着这张帅得掉渣五官轮廓分明的俊脸,话都结巴起来:“一。。。一号?”

“是我!”一号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虽然带着些轻蔑,更能显出他的富贵,并且他绝对有这个资本可以做。

“我。。。我还是回家吧,打扰了!”我顿时泄了气,微带着沮丧地转身。天啊,这哪是人呀,简直是高高在上的神人。

如果想配上这种绝品男人,我一定要重新投胎才行,而且要看准了投。比如说世界排名前一百名富翁的花容月貌独生女,中东地区石油国王的高贵美丽公主,那可是技术活,难度很大。

我还是去逛一圈商场,然后去超市大卖场买一大桶廉价冰激凌,随后打开电视边看边狠狠地用高胆固醇高脂肪的东西填塞我的胃,自悯自怜到困得不能睡为止。大睡过后,就当这都是一场梦!

“嗯,对我不满意吗?”帅哥有点意外,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浑身猛地一震,都快要流泪了。拉着,最好永远这样拉着。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如果是小混混,我找就一巴掌扇了上去。

但是被这样一个超级无敌多金帅哥拉着,我简直真想扑到他怀里,小鸟依人依偎在他的怀中,羞红着脸,细若游丝地娇咛:“包养我吧,我会聊天,会暖床!”

不行,不能这样做!听一个无聊节目里曾问过老外,为什么喜欢中国女人。除了在床上。。。咳咳,能在这个那个得到极大满足,最重要的是,中国女人大多矜持。越传统的,越让老外觉得不可思议,最后化为汹汹无法阻挡的爱慕。

这个中国通的外国帅哥,一定是钱多得烧得慌,弄出个什么外星人寻求刺激的。何不投其所好和他聊聊,就算不可能在一起,能和这样的男人浪漫地约会一下,整个人生都会增添无法抹去的靓丽一幕,到死时大约也会在脑细胞一个个死亡的大脑里重放回味一遍。

我转过了身,冷静而平和地对着一号道:“你太优秀了,不是我这样平凡的人可以拥有的。”我真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怎么可以说大实话,应该立即勾着他的胳膊,撅起屁股,屁颠屁颠的爬上他的香车,然后带着所有人羡慕到眼睛滴血的目光中张扬离开。

一号笑了,笑得是日月无光,山河失色:“你太谦虚了。我还是比较满意你的,上我的车兜兜风去?”

他牵起我的手,往他那辆灰姑娘南瓜车般的,散发着妖孽光芒的黄色兰博基尼走去。

林俊杰这个家伙见面了第三次,在电影院里鼓起胆量暗暗牵我的手,被我一眼瞪了回去。到第五次才顺利地牵着我的手走了半条马路。而一号五分钟都没到就牵我的手,我却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混混噩噩地跟着他挪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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