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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七章 第一次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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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当城算是这个省第二大的城市,不过由于附近山丘较多的缘故,盗匪也算是多如牛毛——不过大部分都是农夫业余转职的小毛贼,打劫打劫那些胆敢单身上路的不长眼的家伙,只有少部分算是职业的盗匪——例如蓝胡子这种。

作为悍匪的蓝胡子自然带着自己那些堪称老匪徒的部下,他们从来都是自称“侠盗”来着,说起来打劫的倒也都是那些比较大的商队或者规模比较小的贵族队伍,不过救济的是他们自己的“穷困”罢了。由于此人多次作死,终于在抢劫了叫做缪拉的男爵之后真的要死了——缪拉不算什么,一个男爵而已,但是他的叔叔内伊伯爵可是当地的实权贵族,于是蓝胡子成功地将自己的通缉令由本地的变成了整个省的,而且对方通过了一些关系让红狼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就红狼团的团长阿伦佐看来,区区一个小毛贼实在是不值得多花精力。不过跟本地实权贵族搞好关系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情难度也不高——最起码在他看来周仲谋这个双手剑士绝对能搞定对方,他也是听取过琳的汇报的,对周仲谋的武力有着相当的赞赏。于是乎周仲谋就带着汉恩去了。

一路上并不算太平,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年代,临时转职的盗匪真的很多。尤其是周仲谋跟汉恩只有两个人,而且还都骑着马的绝对是肥羊。所以他们在踏入山路的那一刻。就遇见了毛贼。周仲谋相当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这些盗匪,十几个人就跟他当初踏出荒野看到的盗匪差不多,不过可能是因为靠近内陆的关系。装备倒是比起那些盗匪好点。起码能保证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件皮甲,而且手里的武器也不会是用农具来代替。这些人的眼神胆小但是却凶狠,看上去就好像一头头想要吃死人肉的豺狗。“汉恩,我想你要展现一下训练的成果了。”周仲谋对汉恩如此说,“你不习惯马战,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下马步战,善用你学到的剑盾技巧。”

周仲谋披着的是灰色的斗篷。他没有翻下自己的兜帽,双手握着缰绳平静地坐在马上。汉恩听到了周仲谋的话之后动作有点发僵地下了马。抓起了盾牌抽出了剑,手忙脚乱地挡住了第一个冲上来的土匪的剑。不过看上去汉恩很可能会被第二第三个匪徒从另外的方向逼过来然后砍死.......周仲谋不得不叹息了一声,从腰间抽出了大剑,催动驽马小跑了几步。拦在了汉恩持剑的侧后方,帮他挡下了两个匪徒——弧光闪过,血水喷溅,两个无头的尸体就这样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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