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独家 > 第1章 楔子+第1章

第1章 楔子+第1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挂断电话。有片刻的寂静。鄢玉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淡淡开口:“来这里之前,你究竟怎么和顾衍之说的?”

我一时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眼泪渐渐干涸,抬起头来:“鄢玉哥哥,帮我一个忙好吗?”

他看着我,镜片后面的眼睛不动声色:“你想让我帮什么?”

我紧紧抿起唇,再开口时,声音被风吹得微微发紧:“你还记得有一次,伯父说过的心理控制吗?”

第一章、时间是最好的毒药(一)

假如以遇见顾衍之的那一年为分水界,我至今二十二年的生命恰好可以分为对称的两半。

在我遇见顾衍之以前的十一年里,我都住在中国西部,大山深处的一座村寨里。在这十一年中的前十年我的生活都一成不变。当然,如果一定要认真讲,不可否认在这十年中我的身高每年都在增长,我弃掉了勺子渐渐学会用筷子吃饭,我开始每天背着书包步行两小时去镇上的小学去读书,以及我慢慢学着跟随母亲在早春和深秋的季节去山中挖药草。

但这样的变化和我十岁那年发生的地震比起来,就显得太过平淡无奇。甚至这十年中发生的泥石流加起来都可以忽略不计。

那年正好是暮春时候,外面的日头轻暖,晒得人懒洋洋。我坐在镇上小学的教室里,耳朵半开半闭,心不在焉地听同桌燕燕站起来读课文。我其实很有些昏昏欲睡,但这所希望小学唯一的语文老师兼数学老师兼半吊子英语老师兼校长的我的父亲,有个很无奈的毛病,那便是对别的学生很宽容,对我则总是格外严厉。这就导致我即使已经困得东倒西歪,并且眼睁睁看着前桌和后桌都已经酣然入睡,我也仍然不敢真正趴到桌子上睡着。

当燕燕把六段课文念过一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脑袋像被塞了石块然后再使劲摇晃一样的头晕。

等我抬起头,才发现已经晕眩到看不清头顶的天花板。有泥块从头顶簌簌落下来,讲台上的老师,或者说我父亲的面孔竟也变得模糊不清,只听到他突然打断了课文的朗诵,声音里变得有些焦急意味:“地震了,大家快醒醒!赶快跑出去!跑到操场那里去!不要慌!一个一个排成队跑出去!快!”

得知发生地震的那一刻,我如我刚刚被怀疑为骨癌时的表现一样,显得格外茫然。所以我很感谢我有一个反应机敏而且心地善良的好同桌。在我还没有拎清楚状况的时候,她已经拽起我的袖子带我飞奔到了教室外面去。

然而在这间教室里坐着的二十几个孩子里,我和燕燕只是个例。这所希望小学只有父亲一个老师,他已经来这里支教了十多年,在这里娶妻生子,还兼职镇上的赤脚医生,教书的时间很有限,导致一个教室里的孩子最大最小年龄差可以达到五岁。因此在有几个孩子已经机灵地往外逃窜的时候,更多的孩子都是呆呆地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甚至还有几个年龄更小的孩子在摇摇欲坠的教室里开始惊慌地抱头乱窜。

我隔着灰蒙蒙坏了一角的玻璃窗,看到他们在摇晃的土坯房里蒙头乱跑的狼狈模样。然后有一个被父亲一把揪住后衣领,从门口丢了出去。父亲把孩子们一个一个往外轰,轰到最后只剩下一个躲在桌子底下不肯出来的小孩子,他伸手去拽的时候,脆弱不堪的教室开始剧烈摇晃。

我突然产生了不好的预感,着急着要往里面冲,被父亲一声大吼镇住脚步:“带他们去操场!”

这是他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怀里还抱着最后一个小孩子,躬起身正要往外面冲的时候,教室终于不堪重负,轰然倒下。

那年的震中并不在镇上小学那边,反而离我家的村寨更近一些。母亲向来有晌睡的习惯,地震发生时,她在我看不见的另一端,同样没有来得及跑出房子外。

我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才慢慢消化下来父母双亡的事实。镇上花了同样的时间来灾后重建。恢复迅速,并且见效要比我快得多。一年后,有盘山公路修得离镇上近了些,许多村寨被搬迁到一起,许多楼房拔地而起,包括一座新的希望小学。在原址上重新建起,这次有着漂亮的红白围墙,刷了淡橙色油漆的两层教学楼房,以及干净明亮的玻璃窗。

我十一岁那年的初夏时节,顾衍之以捐资人的身份来希望小学参观,顺便带来新的一批图书文具。镇长隆重接待他的时候,我正和我的同桌燕燕等人玩捉迷藏。

我一直是孩子里面的孩子王。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蒙眼捉迷藏游戏,规则也得我说了算。我制定了严酷的捉迷藏规则,初衷是想大家通完口风以后一起捉弄一下七个玩游戏孩子里面的一个,整个镇上所有孩子里最胖最呆的孙荣。然而事实证明命运捉弄四个字,它不止是讲我在最猝不及防的前提下得了绝症,它还指我在宣布完规则之后,因为一个小孩子的临时叛变,到头来剪刀石头布最后输掉的人正好是我自己。

我只好在孙胖子幸灾乐祸的眼神底下咬牙认命。

先是拿红领巾蒙住眼,然后弯下腰,燕燕把我往左转了十圈,又往右转了十圈,再往左转了十圈,最后他们欢呼着一哄而散。我像个陀螺一样被转得头晕目眩摇摇欲坠,到底没撑住跌倒了两次,摸得手里全是土块。然后再从一数到十,开始毫无规律可循地到处乱抓。

有胆大的孩子上来摸我一下,又很快嬉笑着退开,我伸手抓空数次,渐渐不耐烦。然而越不耐烦越没有条理,更加抓不到,急得额头冒汗。过了好久才终于听到有清晰的脚步声,并且坚持不懈地越走越近,就像青蛙看中了昆虫,直至昆虫落到它可以舌尖一弹够到的范围内。我在心中计较好了时间,然后快速跑过去两步,再合身一扑,把人死死抱住。

后来一次吃晚餐的时候和顾衍之提起这件事,我说:“你当时有没有因为我弄脏了你的衣服所以就觉得我太可恶了简直就罪无可恕一定要大卸八块才解气呢?”

“怎么会到那种程度。”西餐厅的落地窗边,他的衬衫袖口露出西装小半管,他正把牛排切成小块小块,使用餐具的姿势慢条斯理,而他答得漫不经心,“就是有点担心小姑娘是不是脑袋都被转圈转傻了,不然看起来怎么会傻呆呆的,还抱着我半天都不动。”

“……”

然后他将切好的牛排递过来,搁在我面前,又将我面前的牛排端到他那边,一切之后,想了想,慢悠悠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看在长得还算可爱的份上,傻呆呆跟弄脏衣服什么的也都是能被原谅的,不是么。”

“……”

那天将近黄昏时候,连绵的远山深处,与天相接的地方,有云蒸霞蔚浓浓淡淡。我抓住的人在原地站定,一动不动。我紧紧环住对方的腰身,仍然不肯放心松手。一面将蒙在眼上的红领巾一把拽下。

眼前被我抱住的人身材修长挺拔,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模样。一件深色风衣挽在手里,身上的浅色衬衫早已被攥得不像话。脸上却有一点笑容,仿佛含着两分温柔意味,眼睛沉黑而睫毛很长。丰神如玉,远远不是我口中念出的“孙胖子”模样。

陪着站在一旁的镇长大叔双手捂眼,无比绝望地抹了一把脸。抹完脸又冲我使劲使眼色。我终于意识到我是犯了怎样的大错误。然后一眼看到被我攥得脏兮兮的衬衫,脸腾地红了一大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