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敏略微想了想“不好,你们的目标太大了,况且这段时间你们经常去北边的羌笛人部落打秋风,很多人都认识了我们的战马和旗帜。你们太扎眼了,去了就得等于告诉人家,这是马王谷的粮草,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贝斯汉站了出来“还是我们步兵去吧。一来没人认识我们,二来我们的目标也小,三来我也要检验检验步兵大队的训练成果。四来让他们都见见血,日后上战场也不会惧怕。”
王马一拍巴掌“得了,就你们去吧。最好明天就出发,事不宜迟啊。我担心会节外生枝啊。还是小心点好。”
贝斯汉抱拳,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改成了敬礼“既然事不宜迟,那么步兵大队的一个中队,下午就出发。放心,我们早就做好了随时出征的准备。”
当日下午,贝斯汉就带着自己步兵大队所属的一中队出发了。他们此行要急行军150里,然后渡过大浑河,再急行50里后在密林道接应粮草。临出发前,贝斯汉事无巨细,要求每个随队出征的人,都要准备十天的干粮和水,准备三双鞋子,准备一床棉被,准备一张弓、四壶箭和两把匕首以及马冲要求大梁军人手一把的工兵铲。最后还要每人背着四支投枪。
如果算上手里的大刀,每人的负重是40斤左右。这在古代的单兵负重来说,已经超过标准。这么多的东西让出行的人苦不堪言,别说急行军了,就是背着这些东西走上个十里八里的也累够呛。但大梁军的人有一点好,就是绝对服从命令,这一点是他们从军的第一天就牢固树立起来的信念。
贝斯汉的步兵大队,尤其是一中队是他的嫡系,他就是从这个中队里一步步的升到了大队长之职。所以一中队的作战最为彪悍,人人不畏死。有这支虎狼之师接应粮草,王马还是比较放心的。
为了加快行军速度,争取早一天到达,贝斯汉在急行军了一个下午后,稍微休整就即刻出发了,夜间行军对于很多部队来说都没有开展过,有时候很可能因为天黑路滑什么的,走丢了人,但他贝斯汉有办法,他用绳子从头栓到尾,把每个人的身上都绑上绳子,这样即便有一人掉队,全体人员都能知道。为此他还专门拉出队伍去野外试验过,绝对有效。
经过了一下午和一夜的行军,一中队终于到达了休息区,将士们很快的就睡着了。这时候棉被就起了作用,深山老林里的温度绝对要比外面低很多,盖着棉被睡觉还真是御寒保暖。将士们睡得那叫一个香啊。
一名副官过来说“大队长,他们已经超过了休息的时间了,要不要叫起来。我刚才看了,连一中队长李刚都睡死过去了。那呼噜打的,别提了。”
贝斯汉揉了揉眼,使劲让自己清醒一些“他们睡了我不能睡啊,你看这是我们的下一个目的地,距离这里大概有70里”
“大队长,昨天我们的急行军已经走了100里了,哪里还有70里地啊,按照地图的标志,再有50里就到了大浑河了。”
“你个傻蛋,你忘记了大浑河现在是河水暴涨的时候吗,我们要是等它落潮,起码要半天加一夜,多走20里,我们能节省出一夜的时间来。怎么算账的?少给我添乱,滚,滚,滚,滚一边睡觉去。”
副官被批评了也不生气,贝斯汉是个表面上大大咧咧的,好骂人,但心思却十分的缜密,什么事情都会预先算计好。没有把握的事情绝对不干,吃亏赔本的买卖绝对不做。他是那种只能占便宜,还占起来没够的那种人。
看着熟睡中的将士,贝斯汉的眼光迷离了,他不是不心疼自己的战士,但是他要从严从难的要求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在战场上生还的几率。他挨着个的为战士们捂好被子,到了李刚那里,这个家伙睡得鼻子都冒泡,贝斯汉那个乐啊,但没敢笑出声,他怕惊扰了战士们的美梦。
他一个人来到了树林外面,站岗执勤的哨兵看到了他,立正敬礼,贝斯汉摆摆手“你去休息会吧,我来给你站岗。”
“大队长,我才接岗一个时辰,你最多也就睡了一个时辰,还是你去休息吧,我们苦点累点没啥,你是主将,是我们的主心骨,你不能倒下。”
“妈个巴子的,老子叫你休息,还整个老子要倒下。混蛋玩意,赶紧的去睡觉,天大亮了还要赶路呢。”贝斯汉用力的敲了一下哨兵的脑袋,哨兵赶紧将手里的长枪交给贝斯汉,捂着脑袋跑开了。贝斯汉看着哨兵的背影笑了。
站在林子外,清晨的新鲜空气阵阵的透过贝斯汉的鼻腔,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这个有着极强亲和力的女娃子,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原本他是想把妹妹带到身边来照顾的,毕竟家里的人都死了,只有兄妹俩相依为命。但妹妹却想着加入猛虎营。那个一般男人都害怕的地方。鬼知道这个丫头疯起来又出什么幺蛾子。贝斯汉正在想着,忽然他似乎听到了马蹄声,他急忙趴在地上仔细的聆听。
贝斯汉忽然从嘴里吹出了一阵长长的口哨。这是步兵大队都知道的口哨声,代表了紧急情况即将发生。睡觉中的一中队将士们立刻起来了。睡得鼻子冒泡,嘴巴流水的李刚也醒了过来。
训练有素就是训练有素,一中队的人起来了,没有一个出声的,收拾背包,拿起武器,进入战斗状态都是一气呵成的。动作麻利绝不拖泥带水。要是马冲在,他肯定高兴。
李刚悄悄的来到贝斯汉的身边,小声问“大队长,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