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殄天物。不过,词儿不是这么用的。”
“管他呢!反正我觉得,王爷娶她很倒霉。可惜呀。”
潮笙颇恍忽。黎珺萍是相国之女,黎润生在朝中又有威信,想必娶她,娶的是裙带关系和黎润生背后的权势。她不懂朝野不懂政治,只是觉得娘说的对,生在帝王家,是个最深重的无奈。
司辰那样挑剔事事寻求最好的人却娶一个粗野的王妃,他会不会觉得无奈和挣扎?
潮笙又一想,司辰挣扎不挣扎,和她也并没有关系。他们,不过是主仆。
天黑了,孟华与王冲结伴来春芽园,还带来了好酒。春芽园是女眷区,男子是要止步的。孟华与王冲身份有些不同,加上司辰对他们的依赖,故而常常走动,别人也不会说些什么。但今夜他们喝酒吃肉,让人看见总不好。
他们就把烤架等东西都搬到了屋子里来,吃烤肉,喝热酒,酣畅至极。
孟华王冲给潮笙倒了酒,“今日你回来,往后我们便是一伙的了!还希望我们齐心协力,同助主子!”
潮笙碰了碰杯,情绪不像他们一般高涨。
孟华王冲显得十分开心,不晓得是真因为她远道而回而开心,还是因为喝了酒而开心。
“潮笙,你今日怎么取回那铃铛的?朱雀楼中诸多女子佩戴铃铛,我们一时都糊涂了,没想到你将它取回来了。”王冲笑问。
潮笙含糊带过,问道:“王爷不是喜欢玉石吗,怎么爱起铃铛来?”
孟华道:“哪里是喜爱铃铛,那都是有原由的。”
陈国喜异术,凡会奇门异术的都颇受陈国帝王喜爱,因此江湖间方士百出,成为热门职业。其中一个,便是大名鼎鼎的方虚子。这方虚子是个聋子和哑巴,唯有一双眼睛无比犀利,为陈国做出许多令人称奇之事。
方虚子一月之前离奇去逝,江湖传言,拿到他的铃铛者,便能得他的衣钵。在他去逝之前,他将铃铛给了名叫少宇的少女代为保管。
这便是江湖人要争抢铃铛的理由。
潮笙偏头望着他们:“你们真信奇门异甲之术?”
王冲饮了口酒,“你没有见过,故是不信。从前我也不信的,亲眼看见了就由不得不信。主子也是见惯了风雨的人,他如此执着地要拿铃铛,你也能看出些端倪。若是没有用处的东西,他可不会浪费半刻钟时间去拿。”
嗯,这倒很像司辰的性子。他一向不做没用的事。包括救她与雪秀,对他而言也是有用的事,对么?
雪秀听不懂他们在讨论什么,插不上话,只时不时给他们添添酒。她问道:“王爷为何非要娶黎姑娘?”
孟华看了她一眼,小声地道:“主子的事,原本我们不该背地里议论——黎姑娘的为人我们都不喜欢,更别说主子了。奈何皇上一道圣旨下来指了婚,纵然不想,也非娶不可?”
“哎。”王冲拍着大腿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那是替司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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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君芙趴在栏杆上,一头瀑布乌发垂在身后,眼睛困顿无神地望着水面。
好热。她不知道宋国的气候竟如此之热,大白天几乎不能出门。她不由想念家乡的清凉了。
“小姐,有你的信。”丫鬟走进亭中。
纪君芙懒懒接过信,看到信封上的字,整个人坐直了,心情澎湃的望着柔中带刚的笔迹。她问丫鬟,“谁送来的?”
“据说是十王府的差使送来的。”
纪君芙拆开信件,半晌,脸颊浮起两抹红晕。脑海中浮现一袭浅金衣衫,白面如玉,眸如星辰的英俊男子。
她轻声道:“扶我回房间,我要细细梳妆。”
她没有想到十王爷司辰会邀请她到望月楼共进晚餐。
青年才俊,文采斐然,风度翩翩又是王爷的司辰很容易便能采撷少女芳心。自前两日大赛见过司辰风姿,脑海里便不时想起他的脸,他的眉眼。这两天心情厌厌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总想着如何能再见他一面,没想到这个机会来得这样快。
她换了最美的衣衫,柔如薄雾的玫红轻纱对襟儒裙,衬得她人比花娇;淡施薄粉的脸庞娇艳美丽,额间一朵红色钿花,使她更加多几分妩媚。
她满怀期待地到了望月楼,满心以为今夜只她与司辰二人共进晚餐。未料到,竟有十数个人,坐了两桌子。
她怔住了,心中有股说不出的失落。
在人群中找到司辰,目光对上他。司辰走过来,脸上带着浅浅笑意,“纪姑娘来了。这边请。”
幸而给她安排的位置是在他身边。纪君芙微笑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王爷怎如此有雅兴?”
“我虽不才,也是个喜好诗歌的人。今日邀请来的,皆是天下第一文采大赛中拔得头筹的才俊。”司辰笑道,目光拂过全场,“我还请来宋国著名舞伎梦香儿为大伙助兴,希望借酒谈欢,写出更美的诗作。”
丝竹声声,舞者踏着乐声而来,纪君芙的心情有一丝不平坦。原以为是私下邀约,没想他到约了这么多人,那么在他看来,她与这些人,也是毫无不同的了。
“纪姑娘为何沉默?”她忽然听到近在声音的耳畔,平淡的语调,磁性温和的嗓音,让人蓦然胸怀一热。
纪君芙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司辰道:“可是人多太吵了?”
她摇摇头,仍不答言。
司辰露出懊恼神情:“看来,应该是我招呼不周了。”
“你礼数很周到,我素来是如此喜静的,”纪君芙微笑道,“今日若不是王爷下贴邀请,君芙也不会赴宴。”
司辰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微笑道:“那么下次,我们找个幽静的地方,可好?”
纪君芙笑笑,“如君芙得闲,自当奉陪。”
司辰举杯和她碰了碰杯子,“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