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秀天真地说:“孟华也经常受伤,可王爷从来没有去看过他,更别说今天还亲自拿药过来。”
“药?”
“我之前看到他的时,他手中就拿着瓶药。没给你么?”
潮笙摇摇头,心头涌起温热。
“可能是看到傅大夫在,他就没拿出来。这心意很实在啊!孟华悄悄和我说,他有些嫉妒你。他们几个兄弟,可没得过王爷对你的待遇。”雪秀又补了句,“不过,大约是因为只有他身边只有你一个女护卫的关系。”
潮笙和雪秀两人坐到桌边,雪秀问她:“你打算以后都跟在王爷身边吗?”
“大约是吧。”
“姑娘家,打打杀杀,落得一身伤一身的疤,将来怎么嫁人呢?”
潮笙勾起唇角,“那就不嫁人吧。何必非要嫁人?”
“可我们女子最终的归依,不还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一个家……”
“错了。这世间能靠得住的,唯有自己。”
“女人不比男人,体能有限,精力也有限。你不可能到了四五十岁的年纪,还在风刀剑雨里过日子啊。”
“我知道,”潮笙垂下眼眸。“我给自己的上限是十年。他抚育我六年,我还他十年,替他卖命,十年后就可以两不相欠了。”
“那时,你已经二十六岁了。”雪秀担忧地道,“女人最好的青春年华已经过了。”
“对我而言,青春年华并不值钱。”
雪秀的目光落在潮笙绝艳的脸上,“怎么会不值钱呢?你长得那么好看,小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美人,现在长大了更漂亮。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应该被养得好好的,可现在却要拿着剑风来雨去,和男人厮杀。哎……果然我们没有爹娘的孩子,命就比别人苦些。”
潮笙拍拍她的手背,“我们这六年安安稳稳地活着,无灾无难,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命运的宽容。我们自然是比不上那些被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又何必要比。倒是你,”她笑望雪秀,“和孟华几时成亲?”
雪秀脸一红,“什么成亲。八字还没一撇。”
“不是郎情妾意的么?”
雪秀轻轻叹口气,“他和你一样,为王爷卖命。如果王爷有安危,他也是要挡在前头的。有时我想,我已经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人,如果成婚嫁了他,还整天战战兢兢地担心他是不是能平安归来。又倘若他哪天真的不能回来,我又孑然一身了。”
潮笙能明白她的感受。他们都是没有家的孩子,自然比别人更希望家庭稳固。
休养四五天,伤口已然好了,傅明琛替她将缝合的线拆了。傅明琛以他自制的镊子将线拆出,一边观察着她的神情。
她太坚强,反叫他有些不好受。
“这么多年,你过得可好?”他声音很轻。
“饿不到冻不死如果算好,那应该是好的。”
言下之意,那六年想必不是很好过。“不过这六年,练就了你一身好功夫。你可知道,那夜来的刺客都是江湖上顶尖的高手。”
潮笙望向他,“哦?”
傅明琛点点头:“你以一敌三,所以司辰对你相当刮目相看。”抽掉最后一根线,他替她涂药。新生的肉已经长上,肩上留下了个小小的疤痕。
“多谢你了。”她好奇地问道,“那个……伤口用针线来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么?”
“那倒不是。早千年前,便已有缝合之术。”
“如此久远了啊。”
“是。此术最常用于军队之中,军人打战常受伤,伤口缝合好得快,而不缝合的话,伤口易破裂,进而红肿化脓,好得甚慢。”替她涂完药,他把瓶子盖起,收拾药箱。
潮笙好奇地看着他的药箱。四四方方的暗棕色箱子,翻开之后,里面还有好几层,药物,器具分区摆放,整整齐齐地,如同傅明琛本人一般。
其中有一个格子里面放了各种刀,小指粗细的柳叶刀,半尺长的直刀,等等。“怎么行医还要带着刀啊?”
“有时中了暗器,深入骨肉中,以手根本无法拔出,只好以刀切进去将暗器取出。”
潮笙固然大胆,想到那样的画面也觉得恐怖。傅明琛问她:“还有什么想问的?”
她摇摇头,他便把药箱盖上,扣上锁扣。
潮笙送他出春芽园,见他背着药箱,觉得那副箱子压在他的身上显得沉重了些。“为何今天曾苏没有来?”
“医馆里忙,我留他在那儿。”像是安慰她似的,他道,“拆线他不会,得我亲自来的。”
“谢谢。”
走到春芽园的月洞门,他让她止步:“回去吧,不必再送。我直接从偏门回医馆了。”
潮笙目送傅明琛离去,心中满怀感恩。不管他是不是听从司辰的命令才来的,他真诚以待仍然令她动容。
回厢房路上遇到几个婢女,见到她,连忙往旁边避着走。潮笙不知道他们为何避着她,但她也不在意。
自受伤五天后,伤口已然好了,不得不佩服傅明琛高明的缝合之术,以及他所用的名贵金创药。
落了五天不曾练功,潮笙这天夜里到湖边练轻功和剑,在水上疾跑一阵,便上岸在栀子林里练剑。
栀子花香飘在半空,潮笙跃上半空长剑快速挥舞,便有一些栀子从枝头飘落,铺了一地。
蓦然间,有树枝断裂声响,那是人踩断的。
潮笙收了剑,循声望去:“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