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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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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在青楼里面唱歌,男人在戏班里唱戏。两者都是在唱,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想到,男人和女人以搭配的形式,同唱一首歌。

这一点,直到现在,大家看了两人的表演,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女子的唱曲,一般都是一些委婉、婉转、清脆的曲子,多是一些文人墨客写得词牌名之类的曲子。唱曲的地点,则是在青楼之类的地方。在这里,自然不允许男人唱曲了。

另一方面,男人唱曲,则是仅限于戏班里面。戏曲这种事情,自古就有传男不传女的特点。唱戏这种事情,无论是多么优秀的旦角,其实都是男子饰演的。在这方面,是丝毫不容于女子染指的。自古以来,很多的优伶名角,是清一色的男声。

男女不同台,除了男女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曲艺的不同之外,很大一个方面,也是和这个年代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封建观念有关。

毕竟,男女对唱的歌曲,大多是关于****之类的靡靡之音。

不过,像是阿才和隽芳儿唱的曲子这样,委婉一点的歌曲,却也是无伤大雅的。

其实从唱功和舞台感觉上来讲,阿才比隽芳儿还要差一点的。

毕竟,隽芳儿虽然年纪小,但是一直以舞台表演为目标,经常练习歌舞表演。舞台经验并不缺乏,少的只是经验的积累。

阿才就不一样了,他本身就是个奴仆,舞台表演这种事情,绝对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

不过虽然手有些发抖,但是阿才的调整能力却很好,唱过第一段之后,阿才的就完全适应了这个万众瞩目的位置。

一举一动,都是非常自然流畅,就好像是一个登上舞台很久的老练的优伶一样,丝毫不见任何紧张感。甚至唱的时候,还能够用肢体的舞动,来配合自己的歌唱。

“这个人唱功,好像差一点啊。”梅东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门道。

“他是第一次上台呢。之前都么怎么唱过。”韦小宝道。

“哦?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人才?”梅东看着台上的阿才,对韦小宝说道:“头一次上台,就有这么好的舞台感觉?这个家伙,简直是天生为舞台而生的。”

“他啊?”韦小宝看了看台上,那个状态越来越好的阿才,用小指抠抠鼻子,道:“这个家伙,是丽春院的一个普通奴仆。就是那种你从奴隶市场里,十两银子就能买几十个的奴仆。”

“一个奴仆,就有这样的天才舞台表演力?”梅东的嘴巴,也张的大大的,非常吃惊:“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捡了个这么好的奴仆。这样的人,绝对是专为大场面而生的。只要稍加训练,肯定是个非常优秀的演员。”

多年的从业经验,让他一眼就看出了,阿才的绝对天赋。

韦小宝看着台上的阿才,忽然想起了四天前的那天。

李秀秀和曲裳的两个节目,实际上阿才身为韦小宝的跟班,也是经常看经常听。

因为距离近,所以阿才对于韦小宝的崇拜程度,也是非常的高。

只有阿才才明白,韦小宝具有的能力,是怎样的超凡入圣。

越是看在眼里,阿才的心里,却也是心痒难耐。

俗话说,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看得久了,阿才终于忍不住,向韦小宝提出请求,让他唱一首歌。

虽然这个请求,听起来很扯淡。但是阿才相信,神奇的韦小宝,肯定会满足他这个要求。

听到阿才的这个请求,韦小宝倒是有些吃惊。他没有想到,阿才这样的一个奴仆,居然也会有来唱歌的想法。

一个奴仆,有这样的想法,确实是挺令人新奇的。

青楼奴仆要登台唱歌,要是搁在平常,大家肯定会嗤之以鼻,报以训斥。

但是作为一个熟悉现代流行音乐的韦小宝来说,却是灵机一动。

既然两首女声的现代流行音乐都出现了,那样的话,一首现代风格的男女对唱,为什么不能出现呢?

其实对于隽芳儿,韦小宝一直没有很好的安排,不知道应该怎么才能对这位清倌人。

毕竟技艺上来讲,隽芳儿和曲裳、李秀秀两人,都有着明显的差距。

但是阿才提出的这个要求,却是让韦小宝灵机一动。

为什么不能有一个男女对唱的歌曲呢?

所以这首经典的《渡情》,也就应运而生了。

很明显,韦小宝赌对了。

观众们对于新的歌曲的期待和惊喜,要压过了一个男人在青楼唱歌,带给他们的震撼。

艺术的价值,在什么地方都是能够让人刮目相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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