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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时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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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萨阿达,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阿哥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

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和地位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场。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他是郡主的表哥,打围时碰巧救了郎主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原来达凯和楚月是表兄妹,应该存了追求她的意思,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

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

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

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

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萨阿达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萨阿达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

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达凯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

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

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

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

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兄弟。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他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只怕又死了一回了。

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

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

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20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

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

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

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

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河南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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