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从城邦到帝国 > 第三卷第十七章 同盟

第三卷第十七章 同盟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不给土地,可能租嘛!将阿德罗塞尼河南岸的土地租给我们几十年,到期限后再还给你们。”希洛说道。

租?多瑞萨对这个词倒十分熟悉。当年他在塔兰图姆读书时,就是租别人的房子。出租土地,土地的所有权还握在自己手中,不但可以化解他的心结,而且也便于说服族人,只是……多瑞萨有些犹豫:“万一……到了期限,你们不还怎么办?”

“我们希腊人讲究法律,遵守契约,怎么会到期不还!!如果有那一天,我们懒帐不退,你可以动武嘛!几十年的发展,又有我们的帮助,难道你还不能成为布鲁提伊人中最强大的首领?!”希洛鄙视的说道。

多瑞萨受激,当下说道:“租可以!不过这期限不能超过十年!”

“十年太短,至少三十年!”

……

在原则上已经同意,细节方面还需要斟酌的情况下,图西姆使者尼尤与希洛的使者凯尼加进行了唇枪舌战的争论。

考虑到应该尽早对路凯拉姆人的发动攻击,希洛作出了让步,同意将租借期限降为十五年,于是协议很快达成一致,其内容如下:“在伟大的尼姆山神与奥林匹斯众神的注视下,只要山与地不毁灭,图西姆人与希洛为首的、住在阿德多塞尼南岸的希腊人结成永久的同盟。让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战争,并且不从外部招来战争,不使敌人从任何一方面随便进来。如果有谁受到攻击,他们应全力相互帮助,因而他们也便有权平分所得到的全部可以移动的俘获物,如两者之间发生争端,必须在十日内由双方协调解决。

此外,希洛为首的希腊人在帮助图西姆人夺回主寨后,图西姆人则将阿德罗塞尼河南岸的全部土地无偿租借给希洛为首的希腊人十五年。租借期间,土地的使用情况图西姆人不得过问。但前提条件是,希洛为首的希腊人不得将土地交予塔兰图姆人使用,也不得与塔兰图姆结成同盟,如有违反,则租借条约作废。租借期满后,土地由图西姆人收回,如希洛为首的希腊人需继续租借,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当这份协议带回山寨时,塞克司强烈反对,但是狄克维保持了沉默,巴尔布拉支持多瑞萨,而且大多数族人一听能很快回到他们舒适、牢固的主寨,恨不能早点离开这个简陋的小寨子,因此协议迅速得到通过。

而营地这边,众人听说能拥有阿德罗塞尼河的所有土地,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反对。只是他们提出疑问:“十五年的租期是不是太短了些?”

希洛笑道:“谁能料到,我们到这里仅仅三天时间,就有可能获得阿德罗塞尼河南岸所有的土地!十五年之后,我们会发展成一个怎样巨大的城邦?!”

众人心领神会,只有佛拉库斯表示反对:”这份协议的开头必须修改!一个土著的邪神怎么能与伟大的奥林匹斯众神并列啦,这是对神衹的亵渎!”他的反对没有人表示支持,毕竟大家身处异地,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能获得这份同盟协议就已经不容易了,又怎么可能有更多要求。

……

下午,在那一座山丘上,双方举行了结盟仪式。

由于塞克司拒绝参加,同时佛拉库斯对协议内容有异议,也未出席,这一场仪式竟然是在没有祭司主持的情况下进行的。

双方在两份已经用希腊文写好内容的莎草纸上签置姓名(布鲁提伊人没有文字)。首先是希洛签好后,又让推选出来的另三位代表:苏尔姆斯、皮科斯与努尔努西斯接着署名。

这其中最激动的莫过于苏尔姆斯。以前在雅典,他是一个自由民,不可能涉足这样重要的外交场合,而现在他作为希腊一方重要的人物出席并且签字,这是何等荣耀的一件事!

看来我当初选择跟希洛走的决定 是非常正确的!苏尔姆斯看了看身旁始终面带笑容的希洛。

同样在注视希洛的还有图西姆人,对于这位比首领还要年轻、并且率领士兵获得一场伟大胜利的希腊人,图西姆人当然充满好奇。他们在想像中希洛应该是狡诈凶残,如同狼神哈尔玛一样的人物。谁知这位虽然身材魁梧强壮,但始终面带笑容的年轻人,竟是亲和力十足,完全感觉不到一丝杀气。(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