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一个特别精致的妆粉盒,打开来黑绿绿的膏体泛着异香。王子不明白,朵朵笑嘻嘻指指自己的浓绿眼线:“尼罗河的毒蚊子很可怕哦,这季节就要进入产卵期,抹上这个,不然你的眼角就成蚊子窝了。”
王子微微一笑,忽然想起在边城第一次见到拉美西斯时的叫嚣……埃及人画眼线是因为尼罗河可怕的毒蚊子最喜欢在人的眼角产卵……
呵,她讨厌画眼线的男人呢,如今看来好像不画不行了。
马车上路,王子看着黑绿绿的膏体正要往眼睛上涂抹,谁知却被带队的老家奴拦住了。老人家从行囊里摸出一个小油布包,对他说:“防范毒蚊子,还是用这个吧。”
老家奴阿拜多示范着涂抹到眼睛上,告诉他说:“什么身份用什么东西,太出格是要招灾的。”
王子对用什么根本不在意,他好奇的是阿拜多的态度,这种说辞分明是话里有话。
“您有话要对我说吗?”
阿拜多嘿嘿一笑:“你天生一副好模样,想不惹眼都难啊,小姐这样特别待你,你觉得是好事呢?还是坏事?”
王子等着他说下去,阿拜多摇摇头,不无同情的提醒他:“在我看啊,你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的。如今在外面很多事还没显出来,等回到官邸你就知道厉害了。”
他拍拍王子后背的烙印疤痕:“有这个,你就只能做最下等的仆人,头顶上要伺候的少说也是三层主公,正经主人是一层;大管家、侍卫头领这些主事的又是一层;还有那些能一起登船的,说起来也都是有体面的家伙,到了你面前也是老爷。这些底下人才是最难缠的。小姐这样特别待你,他们能看过眼?能不给你下绊?说女人嘛,嘿,我都能想得出,满府里的婢女,十个有九个半都要对你动心思,说男人嘛,头一件那些侍卫拿刀的就最狠,低声下气伺候都难保周全,还有那些在主人面前侍奉的,端杯送盏稍有些体面,整起人来哪个不是比着阴损,你想想看,你的日子能好过?”
王子笑了,他感觉到老人家的善意,淡然道:“好不好过也终究要过,您说是吗?”
阿拜多摇摇头:“别人或许还能熬,但是你……我不信你能做到。”
王子一愣:“为什么?”
阿拜多眨眨眼睛:“真奇怪,老爷还有大管家他们怎会看不出来?你的派头很大啊,我怎么看都觉得你根本不像做仆从的人。你自己说,你伺候过人吗?会伺候人吗?”
王子暗自吃了一惊,嘴上却淡然道:“从前做猎户,只和野兽打交道;做奴隶,只和石头打交道,我的确没有伺候过人。”
阿拜多两手一摊:“这就是问题啊,伺候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到了官邸,如果你能坚持一个月不惹出事来,嘿,我宁愿输你一年的俸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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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半个月的行程,车队到达底比斯,王子终于看到这座名扬天下的宏伟王城。底比斯横跨尼罗河两岸,东岸遍布神庙殿堂,是埃及的宗教和行政中心,法老王宫就在这里。西岸则是历代法老安息的冥府,只是这里没有金字塔,而是修建极其隐秘的地下宫殿,据说在看似荒蛮的山谷中,至少安葬着十几位法老的陵寝木乃伊。
马车搭乘渡筏过河从东岸入城,还未到城门,远方忽然传来呼喊。
“喂,瓦格力!”
一个披裹白袍的家伙向他拼命挥手,王子瞪大眼睛,马格休斯?
兴冲冲跑过来的正是在阿玛纳分别的希腊奴隶马格休斯,几个月不见王子简直都快认不出了,如今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家伙,披裹希腊那种叫‘基同’的传统白袍,立刻就彰显出学者的斯文气质。
马格休斯一脸兴奋跑到近前,哈哈笑道:“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再见的。”
王子满脸惊讶:“你不是回希腊了?”
马格休斯笑说:“我当初本就是来埃及游学啊,一不小心沦落为奴,现在好不容易恢复自由了,怎能不来王城看一看。”
领队老奴阿拜多询问他是谁,不等王子解释,马格休斯已经兴冲冲的自我介绍起来。
“我能赎回自由全是瓦格力的功劳,当然要来谢谢他。”
阿拜多一脸惊奇看向王子:“看不出来嘛,你这家伙还挺够朋友的。”
马格休斯跟着马车一同往城中走,凑在王子身边笑说:“听说你们一直没回来,我都在城门等了很多天了。”
王子有些意外:“等我?干什么?”
马格休斯瞪大眼睛:“你是我在底比斯唯一的朋友啊,不见到你怎能甘心?”
马车到达索菲图鲁的府邸,分别时,他居然来了个肉麻兮兮的拥抱,笑说:“我还要在城中呆一阵子呢,真希望能拉你去喝酒。”
王子眼神微微一变,白袍遮掩下,他分明感到马格休斯往他腰带里塞了什么东西!
从小门进入府邸后院,老家奴按照规矩,将他带到专管马厩的头目塞拉面前,40多岁的干瘪小头目面对‘新人’,立刻就是一大堆颐指气使的‘规矩训诫’,王子真是耐着一百个性子才熬到一句‘下去干活’,等好不容易回归马厩,趁左右无人正要摸出腰带里的东西,谁知大小姐朵朵又闻讯跑过来。
“呀,瓦格力,你们总算回来了!”
朵朵兴冲冲跑过来,看到他涂抹黑油碳的眼睛不由笑容一僵:“我给你的眼线膏呢?为什么不用?”
王子只能敷衍道:“我的身份,不合适。”
朵朵立刻叫起来:“我给你的!谁敢说什么?换上!”
她不依不饶,非要王子重新涂抹才行,王子终于失去耐性,冷声道:“小姐还是走吧,让夫人看到又要挨骂了。”
朵朵瞪大眼睛:“你说什么?你想赶我走?你凭什么赶我走?”
王子没好气的说:“是我不想再被卖掉!”
朵朵立刻展颜,笑道:“别怕,有我在呢,保证不让阿妈卖掉你。”
王子终究还是被缠磨了一整天,等终于抓住无人空隙,掏出腰带里的东西,原来是一张写字的布条。马格休斯写明他落宿的酒馆,让他务必找机会单独见面,说有要紧事。
将字条送进火把焚化,王子暗自思量,如果想找机会出去,他就必须先搞定那个管马厩的小头目塞拉。拿出这几个月来分发的薪饷,二十几个铜板一股脑送到塞拉面前。
“路上阿拜多已经教了我很多规矩,一点心意,请你喝酒,可以么?”
塞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要说‘懂事’下等奴才也不少,可是出手这样‘阔绰’的还是第一次见,他一张干瘪瘦脸都笑开了花:“嘿,你这家伙还挺机灵嘛,难怪小姐喜欢你。”
王子实在很诚恳的说:“如果大人能指教该去哪里买酒,我乐意效劳。”
不用不用,塞拉拿过铜钱,当然更乐得自己去酒馆里快活。只是带上这懂事的家伙在城里认认路,以后才好随时打发他出去效劳嘛。
借着机会,王子仔细记认城中街道,他看到马格休斯落宿的酒馆了,他就站在门口,远远的四目相望,学者的眼中分明写满焦急。
王子不动声色,只要第一次打开通路,以后再想出门也就容易了。喝酒取乐,二十几个铜板一次花不完,因此过了两天,塞拉又犯酒瘾自己却不方便出门的时候,就很自然的让他去跑腿。
终于见面,马格休斯迫不及待将他拽进房间,随后格外小心的查看一番才关紧房门。从他谨慎的姿态王子已经动容:“怎么回事?”
马格休斯面色凝重,低声道:“离开阿玛纳以后我没有回希腊,我去了赫梯!知道吗,你的故乡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