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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商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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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山西历来缺粮,山西商人要享受“食盐开中”政策,只有推着独轮车到山东买粮,再贩运边关,是为颇费周折的“买粮换引”,而徽州远离边塞,山高路远,徽州商人更无力参与其中。这也是明朝初年陕商比晋商、徽商起步较早的重要原因。

但陕西商人独享的“特区”政策,到明朝中叶为之一变。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财政和税务的户部尚书叶淇上任不久,就将输粮换引的“开中法”,改为以银换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说,商人不必再千里迢迢送粮食到边关,而是直接拿出白银购买盐引,即能获得贩卖食盐的许可。叶淇是山阳人(今江苏淮安),此举显然打破了陕西及山西等“边商”固有的优势,给了地理上更接近两淮、以徽商为主之“内商”进入利润丰厚的盐业经营的良机。

自此,留在西北边塞种粮食已失去经济上的意义,陕西商人和山西商人一起,纷纷来到运河沿岸的两淮食盐转运枢纽扬州,成为专业盐商。据记载,当年会集扬州的陕西商人不下500人,名声显赫者有“三原之梁,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潼关之张,他们兼籍故土,实皆居扬”,这标志着一个冲出潼关、走向全国的陕西商帮开始成型。

正是在扬州,他们与蓄势已久、雄心勃勃的徽州盐商狭路相逢了。明代《扬州竹枝词》唱道:“盐客连穑拥巨财,朱门河下所藏生。乡音秦语并歙语,不问人名但问旗。”“秦语”就是陕西话,“歙语”即徽州话(歙县为徽州一府六县之一)。可见陕商、徽商,皆为扬州繁华商业主力军。据记载,当时两淮八大总盐商(即盐业公会领袖)中。西商徽商,各占其四。

明代科技名著《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曾写道:(扬州)商之有本者,大抵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在明代。作为盐商的陕西商人,实力曾凌驾于山西商人之上。其老家是三原县、泾阳县、绥德州等地。

聚集扬州的陕西盐商,出于保护自身共同利益的需要,出资修建了陕西会馆,后来为了对付徽商的竞争,又与山西盐商合资共建山陕会馆。那时候,山陕商人实力仍然强横,徽商不时要从他们手中购买盐引。山陕会馆独自建在靠近运河的大东门东关老街,而徽州及湖南、江西、岭南等商帮会馆。扎堆于新兴市场小东门一带,反映出商帮势力兴起先后的历史轨迹。

常住扬州的陕西商人不仅经营淮盐,还将业务扩展到典当、布匹、皮货、烟酒等行业。但既占地利、又得人和的徽商异军突起,咄咄逼人,且因其“左儒右贾”的传统,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动辄喜欢发起诉讼,与山陕商人屡屡发生商业冲突。据史料记载,在“南人”(即徽商)与边商(即山陕商人)的诉讼案中,前者往往能得到官方有利的判决。在争斗中占据上风。

明朝中后期万历年间编撰的《扬州府志》,记录了这种微妙的趋势:“扬州皆四方贾人,新安(徽商)最盛。关陕山西、江右(江西)次之。”

明朝末年扬州有名的“商籍之争”,实际上正是山陕商人与徽商之间商场积怨的一次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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