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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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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杰克※董一行安全护送到路易斯的村庄,十二个海岸要备队员的任务算是完成了。在村里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按原路匆匆返回盖尼特拉。

董南同样不会在此久留,考虑到奥赛罗的骑兵队总共就三百多人,还要负责近两千平方英里区域内的安全,兵力本来就捉襟见肘,干脆通过信鸽婉拒了他们前来迎接的好意。而是由治安官路易斯率领的几个民兵护送,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接力,既能确保沿途安全,又不会耽误他们太多时间,还能趁此机会了解下各定居点的发展情况。

马车上的粮食早已卸下了,取面代之的是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石头。

它们都是村民们帮着收集的,奥普多尔见多识广,石头一堆上车就意识到他这是在收集矿石,试图在这片远离文明的蛮荒之地发展冶金业。

事实上让他吃惊的还不止这些,几个村庄转了一圈,他赫然发现所有农民都无需交税,尽管许多人还很穷,但温饱基本上没有问题,甚至还能吃上酒肉,生活水平甚至远远超出托斯卡纳公国的农民。

这里都不存在王权和神权,没有领主、没有教会,连结婚都无需登记,每个村庄都是相对独立的团体。无论杰克一董这位受人尊敬的参谋长先生,还是盖尼特拉黑人总督的海岸警备队,在村里采购的所有补给都得付钱。

村与村之间、与杰克一董那莫名其妙的舰队参谋部之间、与闻所未闻的骑兵队之间,虽然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但从只言片语中却能发现,他们似乎被一根无形的纽带联系在一起,相互之间非常团结,并不是表面上所看到的一盘散沙,而是一个分工明确的集体。

至于杰克垂所从事的那个职业,刨去对巴巴里海盗根深蒂固的宗教憎恨,奥普多尔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也谈不上什么恶感。

当然这跟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有关。

在绝大数〖中〗国人印象里,海盗就是那些侵犯东南沿海的凶徒与倭寇。但在欧洲海盗不仅仅是指横行海洋的盗贼,还是一个影响久远的文化。这个职业往往意味着英雄主义、〖自〗由主义、冒险精神和实现梦想的传奇。

作为整个西方文化的奠基石,古希腊文化认为欲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之一,出于征服城市、占有财富乃至俘获妇孺的侵略行为,甚至都会得到赞美。这一点,从古老的荷马史诗中可见一斑:《奥德赛》

里的英雄奥德修斯就毫不讳言自己带领手下出海劫搏埃及的经历。

正因为如此,奥普多尔突然对这帮海盗的事业,油然而生起一种敬意。因为这里是摩洛哥,是摩尔人的地盘。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以视作“十字军”东征的延续,如果所有人都能傍依天主教,那对罗马教廷而言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令人遗憾的是,杰克董对他那套宗教说辞并没有兴趣,反而对神圣罗马帝国十分好奇。

别看他出身很尴尬甚至都无法拥有一个与血统相匹配的姓氏,但谈起贵族渊源却是头头是道,一边欣赏着北非大陆的美景,一边如数家珍地介绍道:“理论上说,拥有罗马帝国、法兰克帝国头衔的皇帝,是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最高君主,但事实上他的权威与头衔并不相称。至于你所感兴趣的选帝侯那是藉由1356年“金玺诏书”最终加以确认,有权利选举“德意志国王”的大诸侯等级。”董南之所以问这些,那是因为三十年宗教战争能否爆发,直接关系到萨累的安危。但有些问题不好问得太露骨,只能耐着性子听他说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德意志国王和帝国皇帝往往是同一个人,帝国内也有其他民族国家的国王存在,比如波希米亚国王、丹麦国王等等。已当选但无加冕的帝位继承人也拥有“罗马人的国王,这一称号……”卡拉米倒是听得津津有味,策马追上前来,饶有兴趣地问道:“那大公呢?跟公爵是不是一回事?”“不,这完全是两码事”奥普多尔摇了摇头“或许应该是三码事,据我所知大公有两种,一种介于国王和公爵之间,是专属于皇帝家族的头衔。早先由奥斯特拉西亚的克洛维家族享有,法兰克帝国时代的洛林公爵也长期保有过这一头衔,现在才被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拥有:像科西莫那样的大公则是另外一种它的历史相对较短,直到15世纪勃艮第公爵为突出他那显赫地位才首创的。”“公爵呢?”卡拉米又问道。

不等奥普多尔开口拉斐尔便忍不住地插了进来,解释道:“公爵最早是德意志部落公国的统治者,只有法兰克尼亚、施瓦本、萨克森和巴伐利亚四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前两家灭亡了,又有新的公国不断创立。公国领地也随之而大幅缩水,头衔的含金量也逐渐降低了。”

穿越这么久,大公、公爵、伯爵、侯爵和男爵都见过,还阴差阳错的救了一个公国公主,但董南不但没见过王爷,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便好奇地问道:亲王属于哪个级别的诸侯,有没有自已的封地?”

“亲王是王室男性成员的称号,有时也是某独立国家的君主。”拉斐尔想了想之后,继续说:“不过在德意志,亲王是一个独特的等级,其地位仅次于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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