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泓炎已然明白,对皇兄而言,无论是他还是枫红鸾,都不过是工具而已。
他,不会再坐以待毙,但凡伤害到了枫红鸾的人,他绝不姑息。
有些事,他不是不敢做,也不是不会做,只是总念在兄弟情谊,一直不想做。
但是不想做,不代表他没有准备,大约皇上死也想不到,在他处处提防泓炎的时候,泓炎早已有所准备了。
近日京城之中,街头巷尾都在传枫将军娶亲之事。
各说纷纭,有羡慕的,有嫉妒的,当然也在背后说风凉话。
喜帖上的日子是将近了,泓炎说了,枫城的婚宴上,他有个惊喜要送给枫红鸾。
不知道泓炎要做什么,不过枫红鸾倒是期待,想来,泓炎所谓的惊喜,是真的会让人惊喜。
十二月十二,枫城选的日子倒是好记。
这日一早上,杨芸伺候了枫红鸾起床,搀她到梳妆镜前,小心翼翼问道:“娘娘,想梳个什么妆容?”
自从怀孕后,许多东西她都不用了,就算是偶尔要涂脂抹粉,也尽量用的少了去。
可今天,她却反常道:“给我化个艳丽喜庆点的妆容。”
再怎么不喜欢陆颖,总归是她父亲纳妾,总是个喜庆的事儿。
自从和枫城闹翻后,她一直忍着思念,再没同枫城见面过,甚至旁人提起枫城,她也都冷言冷语不屑一顾的。
如今,作为女儿的她的,参加父亲的纳妾礼,她总不想太煞风景,让枫城心头难过。
虽然,她已经不清楚,枫城心里,是否还在乎她这个女儿。
一番妆扮,她本就娇俏的容颜,如今着实是美艳动人。
殷桃小嘴殷红晶莹,白皙粉面,透着桃花般的红润,美眸灵动,柳眉纤细,高挺的鼻子,显的她整个脸庞更为立体。
泓炎进屋的时候,瞧见这般模样的美人儿,直勾勾了眼神。
杨芸轻笑一声:“王爷都看傻眼了,王妃你可真是好看,奴婢在宫中这么多年,见过的娘娘宫女多了去了,也未曾有一个,能同王妃你比拟。”
杨云不是个甜嘴会恭维的姑娘,所说的话,句句听得出真心来。
枫红鸾此刻,也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心情愉快,毕竟今天是枫城的好日子,她不想自己心头的膈应,影响了枫城的喜气。
“呵,那是你没见过更漂亮的!”
“普天之下,你若是敢称天下第二美人,便没有人有这个脸皮,敢自称是天下第一美人了。”泓炎柔笑着拉过枫红鸾的手,上下打量一番,眼中全是爱慕和宠溺的神色,“此女只因天上有,美不胜收。”
“噗嗤!”
看着他的那痴痴的眼神,枫红鸾好笑起来,推搡了他一把,目光示意了一下杨芸那,大抵是在嗔怪他,又不分场合,没瞧见还有外人在吗?
其实杨芸倒是想说一句:王妃,你真大可不必介意奴婢,奴婢已经习以为常了,更是亲昵暧昧的景象,奴婢都见怪不怪了。
是,泓炎从不掩饰对枫红鸾的爱意,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以往总是不习惯,如今,连枫红鸾都渐渐习惯了,只是偶尔,还是嗔他个几句,叫他稍微注意一下身份场合。
“都准备好了吗?马车已经在外头等着了,贺礼的话,你说让我看着办,眼下你们父女关系也捉急,我就不大操办了,只准备了一些珍珠首饰。”
毕竟,现在还要继续维持和枫城“决裂”的假象,确实不该送的太用心。
哎,不知道泓炎到底要做什么,这样决裂的假象,真的能帮他父亲恢复兵权啊?
而且,到底还要等多久,从小到大,枫红鸾没有母亲,董氏毕竟有何吉祥,而且从后来明白的来看,董氏对枫红鸾也非真心真意。
枫红鸾以前虽然傻不愣登的把董氏当做亲娘,可是到底最亲近的人,还是枫城。
早些年,先帝尚在,天狼国还不敢如此放肆,父亲大多时候,都在京中,尽享天伦。
直到先帝逝世那一年,天狼国开始蠢蠢欲动,虎视眈眈,继而发动了大肆侵犯,她父亲才背井离乡,远征沙场,一年到头,难得回来一两次。
每一次的见面,变得更加的宝贵,一旦父亲回家省亲,枫红鸾都终日的念着父亲,更是巴不得自己是个男儿身,可以随父征战沙场,形影不离。
她和枫城的关系,当真是极好的,如今这番“决裂”,对她来说是怎般的痛苦和难挨,大约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可是她相信,泓炎让她这样做,必定是有筹谋的,为了枫城,她也只能忍耐。
“走吧!”暗暗的吐了一口气,今天,她只能以晋王妃的身份,高高在上的见证这场婚礼,这一袭红衣和喜庆的妆容,是她唯一能够为枫城做的。
她不想枫城,因为她,扫了兴。
马车缓缓起行,坐在马车里,听着街上小贩的叫卖声,其中有个卖糖葫芦的,唱的极响亮。
“来哦糖葫芦,好吃的糖葫芦,走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祖传秘方,好吃的糖葫芦,个儿大,酸酸甜,吃了一串还想吃……”
枫红鸾忽撩了车帘起来,灌了一阵冷风进车,哆嗦了一下,她脸上神色,显了几分怀念。
泓炎贴心道:“想吃?”
她摇摇头,放下了车帘子:“只是想到了小时候。”
“小时候?”他来了兴致,握住了她手,放在手心里温暖,“你小时候喜欢吃糖葫芦?”
“算不上喜欢,只是我娘在的时候,说是对牙齿不好,不叫吃,我娘去世后,一旦我难过了,伤心了,我爹都会买糖葫芦哄我开心,当时觉得,糖葫芦是世界上最为好吃的东西,酸酸甜甜。”
她眼底里的怀念,让泓炎心疼:“以后,你和孩子想吃,就叫人来府上做。”
“你还记得母后四十岁寿诞上,其实我们是见过面的,你和皇子们坐在对面,我和我父亲还有何吉祥坐在大臣席这边。”
说实话,泓炎印象不深。
那时候,他也就十七八岁光景,正是爱玩的年纪,满心思的,都放在和兄弟们喝酒聊天上了,哪里会注意到枫将军带着的小小女娃。
不过想到两人曾经有过这样一次小小的邂逅,他心里暖暖的。
看他只是笑却不回答,枫红鸾就知道他肯定是没留心她。
不过当时的她,也就是觉得这个皇子真好看,多看了两眼而已,也没把泓炎放在心上。
谁能想到,时光,会让她们走在一起。
而她要感谢的,应该不仅仅是时光,还有上苍。
这重获一世的机会,她丢了以前所有的天真烂漫活泼,却换回来一个泓炎,值了。
“我就知道你肯定没注意到我,之后歌舞跳了一半,皇上不是提议让公主们带头,所以的未出阁的女娃给太后贺寿吗?”
“这个我记得,六姐当时立时作诗一首送给了母后,父皇让高兴的让史官把这件事记载进了史书,父皇真是疼极了六姐的,自古来,从来没有一个公主,因为一首贺寿的诗,就被记入史书的。”
“呵呵,那你或许记得,有个人因为太过惶恐慌张了,不小心扭到了脚,一瘸一拐的给太后贺寿。”
这样一提醒,泓炎还真有了记忆。
脱口而出:“那个冒失鬼,原来是你啊。”
枫红鸾嘴角抽搐,她当时都差点痛的哭出来,泓炎还居然说她是冒失鬼。
不过想想当时,要不是何吉祥拉着她走的太急,她也不会扭到脚,疼的惨白了脸色。
或许,何吉祥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处心积虑的要对付她了。
不过,如今她的世界,已经和那个死人无关了。
记忆中,多了一抹暖色,原来,他对她,是有印象的。
“你才冒失鬼!”她回敬一句,故做生气,“我当时都没疼的晕过去,要不是我父亲说宴会结束给我买糖葫芦,我真会当场放声痛哭,那时候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她一句,意味深长,是,现在的她,经历过太多,早没有了当时那种纯净的心态。
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岁月,离她真的很远了。
泓炎忙时搂住她的肩膀,讨好道:“是我错了,我可爱的小女人,当时怎么也有个十一二岁了吧,居然还差点哭鼻子。”
枫红鸾白她一眼,车内的气氛,顿然轻松了许多。
“你不知道有多疼。”
“好好好,我错了!很疼很疼,如果那时候我就爱上你了,那该多好。”
他眼底一片向往:“那样,给你买糖葫芦的人,就会是我。”
心头涌起一股暖意,依偎进泓炎的怀中。
即便有过误会,有过伤害,但是如今,泓炎已经揉入了枫红鸾的骨血之中,就算是痛,她也不能将泓炎剔除掉,更何况,他带给她的,是越来越深沉的温暖和感动。
这份温暖,一直持续到了枫府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