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兵吃到了他们当兵生涯中最好的一顿伙食——有白面饼、有菜、甚至还有肉,是肉啊!本来还有些人打着退堂鼓,用完餐后——谁都别拦我,我要跟着陛下干!有肉吃!
霍水仙站起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的伤口几乎也都愈合了七七八八,但是他反而皱了眉头,聚灵真诀能够在此世界运用,说明这个世界是有灵力存在的,虽然很少,但是聊胜于无。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其他人同样具有着超出自然之力。霍水仙仔细回想着剧情,却找不到任何和这个相关的记录。难道这个剧情同“爱上道士大叔”那个世界一样,存在两本小说交叉的情况?
霍水仙想着走出了房门,他换了一身衣衫,不是王宫中龙袍,也不是北邙的战衣,是量体而裁的高丽棉布军装。霍水仙根据上一个世界的军装做了调整,更利于干净利落的马上作战,他只是把大概的要点说了说,北邙国的裁缝们就给做了出来,这会儿刚送过来,霍水仙就给穿上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挺直,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军容模特,走到哪儿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出人意料地就把新式军服给推销出去了。
拿到新衣服的兵卒们训练得一丝怨言都没有,新衣服啊,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吗?陛下一下子发了两套,还……说不出来的好看!
高凌有些忧心地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的兵卒,霍水仙知道他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放心吧,只是小规模的改动,北邙大军暂时还是稳定的。”况且,晋国还给了十万两黄金的军费呢,不好好利用,怎么对得起人家一片好心?
这边,北邙的新式骑军如火如荼地秘密训练着,另一头的晋国王宫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逐月公主的驸马,余光瑞。
余光瑞是晋国左元帅余奉先的独生子。余奉先一生纵横沙场,如今依然老当益壮,掌握着晋国十万大军驻守晋国东南,抵抗来自越国、唐国的威胁,只可惜他有十二个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他杀孽太重,遭了报应了,余奉先心中其实也颇为相信这种说法,因此,为了防止余家的香火断了,余奉先想让唯一的儿子从政。送去书院读了几年书,余光瑞没读出个圣人来,倒把自己给养残了,一副脑满肠肥、不着五六的模样,活活一个纨绔子弟。
余奉先也后悔了,眼看儿子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报国家,索性熄了心思,让儿子尚公主吧!
晋王当初把余光瑞劝留国度,为的就是能够牵制珍兽东南的余奉先老将军,正愁怎么继续把余光瑞留下,免得他跟去了军营里,天上掉馅儿饼了,当下就答应了。逐月确实是晋王最爱的公主,可也只是之一,况且能够留在国都内,不必远嫁他国和亲,父王爱你!
逐月第一次看到余光瑞,扶着额头就晕倒了。这猪一样的人是本宫的未婚夫?还不如北邙那个女孩子般的质子呢!
因此,当初她爬上城楼的时候,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含屈受辱,她是解脱的,她甚至是渴望钟明朗去救她的,然而这一点藏得太深,她当时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沉浸在守节殉国的幻想中了。
“驸马爷,驸马爷!您别……您不能往里面走了。”小宫女根本拦不住新驸马这个吨位的选手,被余光瑞一个屁拳撞到了一边。
“公主?逐月公主?咱什么时候完婚啊?”余光瑞油乎乎地脸伸进了公主的闺房,眸光一闪,看到一抹白色闪了过去,脸上的笑容却放得更大了:“公主,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避什么嫌呐!”<!--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