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森林外,一支千人小队出现在这里,每一个都是盔明甲亮,一杆暴风旗帜,在上面尤为显眼。
暴风佣兵团作为亚斯兰王国最大的佣兵团,只是正式成员就有十万之众,加上外围成员足有百万,能够占据一城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势力,此时暴风城要对敢于对抗他们的人,施以惩罚。
“对付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真的需要出动这么多人吗”一个短小精悍的矮人,骑在一头山羊之上,不满的道:“若不是团长吩咐的话,真的很不想再次进入这个鬼地方,真不是战士该来的战场。”
矮人手持巨锤与巨斧,看起来很是滑稽,可是有人胆敢小瞧他们的话,就会吃不了兜着走,矮人与兽人被称之为最强的近战战士,可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矮人的天赋就是力量与锻造,是与侏儒、地精并称的三大种族,只是矮人更偏向于近战,即便如此制造的火枪也丝毫不比地精与侏儒差。
“库雷斯.蛮锤!”一位男性人族骑士,打断了矮人战士的吐槽,说道:“虽然我也很讨厌那个叫涅巴的家伙,但是谁让他是团长的小舅子呢?而且这件事关系到暴风城的颜面,自然不能等闲视之。”
“冯兹!”库雷斯斜眼看了一眼人族骑士,冷笑道:“为了一个废物,却要出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实在是有够浪费,不过,这件事关系到我们暴风城的声誉,那就没有办法了。”
“都说够了吗?一个声音自天空传来,一位全身笼罩在青色战甲之中的女性骑士,自天空落下,在她的坐下是一头雄壮的狮鹫,带起一阵狂风,缓缓地道:“刚才在迷雾森林中发生了战斗,相信应该是冰霜之刃的在里面遇到了战斗,据说迷雾森林之中,有着很大的秘密,我们正好也可以一探究竟!”
狮鹫女骑士的出现,瞬间暴风佣兵团的人,全部肃然起敬,即便是冯兹和库雷斯也不敢再有丝毫争辩,此时一切都以女骑士为中心。女骑士翻身下了狮鹫,傲然的立于人群之前,带着不可一世的表情。
“天启大人!”冯兹翻身下马,恭敬的道:“有您亲自带领我们,相信很快就能将迷雾森林翻个底朝天!”
“不错!以大人的实力,在暴风城也是前十的,又怎么会在意小小的佣兵团呢?”库雷斯一捋大胡子,也是陪笑道:“天启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就进发吧!从刚才看,冰霜之刃的人,应该还没有走多远,以我们的速度,很快就能追上。”天启淡青色的眼眸中,闪烁着兴奋的神采,笑道:“就以他们的鲜血,来祭我的长枪。”
“是!”冯兹领命之后,一声令下,暴风佣兵团的人,尽数进发。
冯兹和库雷斯对视了一眼,他们觉得面前这位大人什么都好,可就是为人太过率直,而且还很好战,基本上暴风城的高手都被其挑战过,可惜无奈的是,基本上天启每战必胜,让男人的脸可都是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