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逢春[豪门] > 第92章

第92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go-->    冯春跟了林勇到家已经是下午,食材是早买好的,就指挥着林勇收拾东西,准备做饭。

林勇原本是没想跟他们一起过的,他现在跟杨东见面还是有点尴尬,虽然杨东很宽容,并没有对过去兄弟俩干的活做任何的指摘,但林勇还是觉得毕竟对不起人家,冯春和杨东难得在一起,他在中间带着惹人眼算什么。

不过他这想法冯春自然不愿意的,一句话就把人留下了,“哥,我们好久没一起过年了。”

的确,事发之后,他上大学,冯春被冯家夫妇收养,两个人就变成了陌生人。后来即便在同一个北京,也都是暗地联系,明面上别说在一起吃饭,就是说话都很谨慎,生怕让人看出来两人关系。

步步惊心,战战兢兢活到了现在,终于可以坐在一起了。

林勇就算再识趣,这时候腿也迈不开了。

冯春就把韭菜塞给他,让他去摘——半夜十二点的饺子要吃素馅的,昨天冯春问杨东想吃什么,杨东说想吃韭菜鸡蛋的,这东西肯定不能等会看着春晚摘,只能现在让林勇弄出来。

他这边却是忙活着晚上的菜。香辣虾,清蒸鱼,小鸡炖蘑菇,越氏牛肉粒,糯米娘红枣,极品红烧肉,上汤娃娃菜。这是昨晚冯春趁着杨东有点空,跟他商量着定的。都不是什么难见的菜,却是最家常的,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俩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的,充满了回忆感。

他手脚麻利,林勇那边韭菜摘了一半,他这边鱼、虾、鸡都处理好了,顺手还将红烧肉给炖上,然后腾出手来跟林勇一块摘韭菜。林勇说真的,一直对知道冯春厨艺好,经常请人吃饭交朋友,可也没想到他能麻利成这样,不由有点心疼,“这什么时候练的啊。”

冯春就是个人精,听话听音,一句话就知道林勇的意思,故意不当回事的解释道,“上大学练得,也不是故意练得,实在是食堂太难吃了,肉又没几块还死贵,我就买了电饭煲回来煮,时间长了手艺就出来了。”他不想让林勇伤心,就兴致勃勃跟他讲大学的事儿,“哥你不知道,我那时候人称玉面小能手,什么食材都难不倒我。后来我连菜都不用买了,一群人上赶着求我投喂。哈哈,能为一根鸡腿互损的日子,想想就可乐。”

他说得高兴,林勇自然不会提不高兴的,兄弟俩聊着天,就把韭菜摘完了。冯春瞧了瞧点,这都五点多了,于是让林勇洗菜,他便开始动手做饭。

等着六点来钟,菜香已经飘满了整个屋子。杨东这座以黑白为主色调的房子,也因为有了冯春,有了他买的鲜花摆件,有了贴在窗户上的窗花剪纸,还有了这些菜香,变得温暖起来。

林勇瞧着都忍不住说,“可是算是有个家的样子了。”

这时候,门铃就响了。冯春就笑骂一句,“家里有人了,连钥匙都懒得拿。”说罢,把火关小,就去了门口,只是没想到,门一开,外面的人却并不是杨东。

那是个打扮的极为贵态的中年女子,穿着貂皮,拿着爱马仕的包,脸上的妆容精致,一双杏核眼撇着他的目光充满了不善,她皱着眉头上下看了他一眼,问,“你就是冯春吧。”

她认识冯春,冯春自然也认识她,这是不是别人,就是杨东的妈,费雪。冯春小时候经常去杨家玩,两家人熟的跟一家人似得,自然经常见到她。不过十五年的费雪,可并不是这个样子,她那时候跟他妈一样,都是清秀漂亮的小媳妇,并不爱花枝招展,穿着衣物都以低调合体为主。

真没想到,她现在竟然风格大变,成了这副模样。

“是。”冯春点头回应。他其实原先对费雪的印象很好,只是回北京这四年来,对费雪的印象便变得一般了——也不恨,毕竟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只是觉得恶心,这个女人曾经跟他妈的关系这么好,可等周海娟上位后,竟是跟忘了过去一般,跟周海娟成了密友。这导致了他对杨东的态度,也从可以依靠的人,变成了需要试探的人。

只是这么站着并不是个事儿,何况她无论如何,也是杨东的妈,杨东且对她没说过什么,冯春再讨厌,也没立场不搭理她,这还是在杨东的房子里。

他就向里引了引,“您是杨伯母吧,杨东还没回来,您进来坐,我给您倒水。”

费雪只回答他一句话,“这里姓杨不姓冯,你做的哪门子主人?”

这话可就透着不友好了。冯春听了话就站住了,也没再往茶几那里去给她倒水,直接就一句话,“哦,那您自便。”说完,他头也不回就进了厨房了,那是杨东的妈,他不能招惹,还不能晾着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