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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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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自古皆然,现代社会更是如此。

先说文,最典型的便是律师了。厉害的律师甚至可以让一名所有人都知道是杀人犯的人无罪出狱。这便是以文乱法的典型。

文都可以这样。真以为修真办不到?

不,修真根本不会给警察抓他们的机会与证据。

不说杀人,单单是修真们服食的灵材,哪一样不是国家保护濒危物种的范畴?他们在吃的时候,就已经在犯法了。

所以在林枫装乖宝宝,做良民,惹来了田士的发笑。

修真,当你踏入的那一天起,良民就已经跟你无缘了。

林枫没有理他,安静地坐着。前面开车的警察与副驾驶的警察互相看了一眼--俩惯犯。

田士给他们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初犯与惯犯的不同,他们实在是太熟了。

如果说初犯,通过警方的说服教育(当然说服时,恐吓是免不了的),还有“挽救”的希望的话。那么面对惯犯,他们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吓唬他们。没用。

判他们刑吗?

是,根据我朝法律私自持有管制刀具,一个是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林枫与田士,他们的行为最多也就是个“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已经是最严的处罚了。再多,实在是没有。

而且从田士他们的对话来看,这两个惯犯,显然连这样的处罚都难。

没听田士说吗?他那把菜刀是祖传的,是古董。

混蛋!鬼才信一把菜刀是古董。非要说古董。他们宁愿觉得林枫的长铁枪更像。

对!仅仅是像。他们的本心是不相信会有人带着古董满大街溜达的。

当然,他们也明白自己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因为这除了是个法制性会,更是个商业社会。

以田士他们平心静气的样子来看,就是让他们证明一块普通玻璃是古董,估计他们都有的是办法弄来证书。

而管制刀具的法律与古董之间……

好吧!他们不懂,毕竟他们只是警察,不是律师。不过他们却相信律师们是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免于处罚。

所以他们只是开车,带他们进了局里。只想尽快完成他们的工作--程序正义。

至于什么恐吓、诈供、教育。没人去做,也没那个必要。

“姓名?”

“性别?”

“职业?”

……

他们只是在完成一份普通工作。

喜欢欺负人的坏警察不是没有,但他们不是。他们既不想欺负人,也不想被人打脸。

只不过有些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他们询问林枫的职业,一切便已经注定了。

“这个……你们不方便知道。”林枫说。

林枫真的是没打算打脸,他已经是很配合了。

但是谁让他是国安的人呢?

国安这份职业与其他的职业不同,是不能够,也不允许随便亮身份的。至少这两个普通员警是没资格知道的。

“我们知道这事对你们不算什么事儿。我们也不想。你只要告诉我们,我们把这表填完。便让你们走,行吗?”

警察非常客气,是真的为人民服务了。

可是林枫还是不能告诉他们。

田士乐了。

林枫想了一想,对他们说:“这样吧!你把你们局长叫来。”

记录的警察看了看林枫。知道他是认真的,叹了口气,收起表格,报告局长去了。

敲开局长室的门,虽然不甘愿,却还是报告了。

“两个二代?”局长问。【ㄨ】

“是的。”

“他们要见我?”局长又问。

“是的。”

局长听了。沉吟着,眉头皱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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