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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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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店里一般只有一个伙计。”方帝姬坐在奔驰的马车上,扭头看了一眼渐渐消失的小客栈,道:“你为什么不换上这个伙计的衣裳?说实话,你这张脸要想不被人认出来可难了,太漂亮太丑都不容易被忘记。”

章华脸上红了红,道:“娘,你进去,我要换衣服了。”

方帝姬咯咯笑着进去了,放下帘子:“如果有花生和酒就更好了。”

章华一边扒掉小伙计的外衣,一边让新换的马匹降低一些速度,沿着路往前跑:“如果您没受伤就更好了。”

“别这样啊十娘子,过去我受伤的时候可没人指责过我。受伤是不太好,但不算什么大事。”方帝姬解开腰间的火浣布,看着因为毒药太强烈而始终没有愈合的伤口,恍惚的想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如果穿好衣服了,就把这块布在火把上烧一下。”方帝姬把火浣布递了出去,露着从两肋到盆骨的所有肌肤:“我认识远处的那座山,奶头山,呵。到这里就距离我们要去的地方不远了。”

章华把自己身上有些尘土和污血的公子袍脱了下来,塞进马车车厢的一角,穿着白绫子夹袄,外面罩上伙计那身靛蓝色蜡染土布。举着布条,在插在车辙铜桶的火把上烧所有沾有血液的地方。

“火浣之布、浣之必投于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凝乎雪。”章华道:“娘,我一直都不懂,为什么皇帝会把这样珍贵的东西送给您。诚然,您有盖世功勋,但火浣布是传说中的宝物啊。”

“因为皇帝知道什么东西比火浣布更重要。”方帝姬得意洋洋,为自己做过的某件事得到这样的奖赏而非常满意,火浣布可是传说中只有周穆王得到过的珍宝。

“心爱的女人?”章华脱口而出。

“呀呸!”方帝姬仔细包扎伤口,理直气壮的嚷道:“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就没有干干净净的互惠互利么?他是皇帝,是个明君,我是他重臣的妻子和另一位重臣的姐姐,我也没你想的那么漂亮。别像御史们那样猥琐。”

说这话,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城池。这两天两夜马不停蹄的赶路,已经让他们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就要到达边关了。在天色破晓的时候,靠近了一座小城。

守城的士卒检查了章华的官凭路引。百姓远离所居地二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衙门发给一种类似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叫"路引",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和出门的合理证明。

在丞相府里用各地印信盖出来的官凭路引当然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比金子还真。

方帝姬不仅抹了自己一脸猪油拍了一脸的香灰,还有两天没洗脸没刷牙没刮头,还有一身前天淋漓的菜汤,穿着一件她从十五岁学会易容成和尚后再也没洗过换过的僧袍,这衣服脏的看不出本色,不同颜色的补丁和补丁之间都快变成镂空的,上面有宋锦、丝绢、粗麻、棉布各种布料,像是天南海北的布料大汇集,或许这件衣服称为百衲衣更恰当些,方帝姬那时候很狂热的到处寻摸破布碎布头补这件衣服。

这件僧袍一直装在樟木箱子里,放在丞相府的库房里备用,章华幼年时酷爱在库房里寻宝,打开过箱子一次,被呛的连续做了三天噩梦。

和尚现在的摸样和气味可想而知。守城的士卒检查了和尚的戒牒,又看了看车里堆的满满的药材,就放行了。

马车在城中慢慢移动,方帝姬倚在车厢里通过窗子四处打量,忽然叫道:“停车。去跟那个架着鸽子的老讼棍说,说姓愣还不够楞的一个人找他讨债。”

章华毫不疑惑的过去了。然后带着滚刀肉样的讼棍走了过来,方帝姬低声道:“一块木头四四方方立在地上?”

章华立刻就明白了这句暗语:木头四‘四’‘方’方‘立’在地上,就是个愣字。

讼棍目光狐疑的打量着和尚身上的衣裳:“这木头缺几面?”

“这木头死了一面。”方帝姬伸手摸了摸他的鸽子,夸奖:“以贫僧看来,这鸟好肥,下酒不错。”

讼棍往地下啐了一口,一把抓住她领子,又好像怕脏似的立刻松开手,连连摆手:“快滚快滚。”

方帝姬拦住章华,低声道:“走。”她放下车帘子,从胸口里掏出纸条,只看了一眼,咬牙往后一仰,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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