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东海龙啸 > 第三十九幕 最震撼人心的广告(3)

第三十九幕 最震撼人心的广告(3)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二更稍后送上,另外感谢火柱的打赏。

明天要坐车回家,预计只有一章了,毕业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又要准备考试,更新不太稳定,偶尔可能会做不到两更,见谅。

……………………………………

尽管谭尼对于罗杰的条件并不十分满意,不过就他而言,这项交易甚至没有付出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仅仅是通过自家的关系网帮助罗杰购买一些机械,招募些工人罢了,而就这些,他们家族仍然是可以从中获利不菲的。

而且,如果罗杰的计划真的能够得到实施,那么正式发售的前半年肯定是这些产品疯狂售卖的半年,足够为他带来丰厚的利润,而想必罗杰也不可能半年之后就剥夺他的代理权,到时候依然有钱赚。

所以,最终谭尼还是点头同意了罗杰的条件。

“为了我们的合作,干杯!”

“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酒杯相碰,而当杯中红色的液体进入罗杰口中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葡萄酒!而是一种稀果汁勾兑并略微发酵过的混合饮料,味道偏甜,不仔细品尝几乎尝不出里面的酒精味。

“怎么了?喝不惯这种?那我可以给你换纯橘子汁。那该死的禁酒令,让我不能用真正的酒水招待你,还是怀念在中国的日子啊,至少那里我可以将自家的酒柜摆得满满的。”谭尼见罗杰皱起了眉头,还以为他喝不惯这种饮料。

听到“禁酒令”三个字,罗杰瞬间吓得冷汗直流,赶紧将杯中饮料一饮而尽,大笑起来试图将自己的表情掩饰过去:“怎么可能,这种饮料我很喜欢啊!再给我来一杯吧!”

他刚刚忘记了一个问题——美国从1920年1月17日起颁布了禁酒法案,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他罗杰在民国可是自称从美国回国的海归人士,怎么可能会不适应这种“替代饮料”!?

好在谭尼并未往别的方向去想,替代饮料的种类很多,喝不惯某一种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因为被禁酒令的事情惊吓到,酒会接下来的时间罗杰都有些心不在焉,等到酒会一结束便去休息了,由于旅途劳累的关系,罗杰第二天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稍微吃了些东西和其他人聊了聊天之后便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这个时候,谭尼提出要带他去见识一下美国城市的夜生活,罗杰想了想,爽快的答应下来。

对于二十年代美国城市的夜景到底是什么样子罗杰还是相当期待的,当然,这个期待并非是说对于美国城市本身有多少期待,毕竟谁也不认为此时的城市状况比起现代来说会有多么的好,在现代住惯了到了二十年代看一看,即使是繁华的纽约之类的城市也不过如此而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