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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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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儿和曲无双的威胁和喊叫可能起了作用,也可能是因为旁边走过来一些行人,其中有几个正举起手机拍摄这边发生的事,这个绝对有威慑力,所以混混扔下李浩克,飞快地走了。

他们当中的一个在喊:“发克,有钱就了不起吗?老子就是看着开奥迪的人不顺眼。”

这帮人总能够找到貌似理直气壮的理由,有时认定开鬼子车的是汉奸,有时认定富人应该为他们的贫困潦倒负责任,有时觉得路边的谁瞪了他们一眼,有时则因为某个所谓的美女而大打出手,反正他们总能够找到乱来的理由,当然有时候也不需要任何理由,反正冲动就乱来一通,有时候他们揍人,有时候他们挨揍,有时候他们坐牢,有时候他们获得自由,在外面度过一段类似于《欢乐英雄》一书当中类似的生活,就这么简单。

李浩克仿佛没事一样从地上爬起来,看上去没受什么明显的伤害,事实上也不曾受伤,整个面部甚至都没有任何一处破损,仅仅只是有几处泛红。

王子在想,这家伙的抗击打能力还真是不错,而那几位混混的力量方面也太弱了点,充其量就是一般的初中男生水准,还是缺乏体育训练的那种。

其实林诗儿是很想叫王子去助阵的,只是怕再次重演那一回发生在走廊内的刺激一幕,此时周围有不少拿出手机拍摄,准备上传到网络里的好事者,如果王子再咬断几条胳膊或者几条腿,她觉得自己身为大狗的主人可能会因为赔偿坏蛋的医疗费用而彻底破产,如果咬死了人,她担心自己恐怕要去坐牢。

她亲眼看到王子对付猪肘子的情形,粗大的骨头在它的利齿下轻而易举地成为碎片,想象中,人的骨头貌似在强度方面不可能更好,她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可以再一次看到它咬碎人胳膊的情形,那样的事实在太TM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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