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玩转官场 > 第七十六章 离任

第七十六章 离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接到任命通知时候,王清华由于以前已经受过李市长的暗示,所以并没有感到多少震惊。  只是他觉得让自己做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样的职务,是不是有点太儿戏了。不过反过来一想,既然上面这么,肯定有上面的道理,李市长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让自己上任这个职务的。估计是李市长想让自己在这个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上,多给他说话。

想到这里,王清华就很坦然了。李高瞩也只是在利用自己,利用自己的单纯,说白了就是利用自己一片空白的政治背景。这种利用当然要比那种拉帮结派的利用要高明的多。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人,那肯定就是李市长的“嫡系部队”,以后无论生事情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像王清华这样的人,以后想在x市政坛继续混下去,就必须靠这位市长大人了。虽然自己对这一点王清华考虑的很清楚,但还是不得不这样做。

不过接到这张通知后,清水镇也着实热闹了好一阵子。先是那些眼气的同事,一个个屁颠屁颠地往王清华的宿舍里跑。来了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拿一大堆东西,说是给王部长送行的。也都是客套话,而且无一例外地要说一句“王部长好福气,这么年轻就当上检察院副检察长了,以后肯定前途无量,升到省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说不定。”

其实他们也知道,这是一句别人一眼就能看穿的奉承话,只是这样说比较吉利,谁都爱听就这么说了。职位能升到什么程度,虽然跟能力有很大关系,但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背景。如果只有一个省里的背景,那升到市里就算差不多了,背景再深些,再厉害些,升到省里也就完事了,绝没有升到国家这个级别的可能。除非有着千载难逢的好机遇。

只要是为官者,一辈子都在等那种机会,而且在三十五岁以前绝不会停止幻想,但是那种机遇摆放的次数实在太小了,全国也没有几次。但就是那么几次,给了下面人机会,让下面的人感觉自己的一声并非没有希望,只是机遇之神还没有来得及光顾自己而已。

现在王清华的情况,多多少少也给了这些人一次心动的机会。因为市委办公室实在太有才了,把那张通知书写的几乎是完美无瑕,既不会让人猜想,又能让人感觉这个机会其实是多么的均等。

通知说:鉴于王清华同志在这次溃坝事故中的出色表现,和目前事故调查的需要,调任王清华同志任命王清华同志为x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协助调查水坝溃坝事故。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但是就这么一段话,让某些需要幻想的人产生了很多幻想。先,任命对王清华的调动是因为王清华在这次事故中的出色表现。而事实上,王清华在这次事故中表现的也确实非常出色,大家都没有想到调查事故原因的时候,人家想到了,虽然是兰镇长说的,但那肯定是王清华出的主意。

大家就喜欢这样联系,而且十有**的喜欢把所有的“丰功伟绩”联系在那些有几分神秘色彩的英雄身上。这是一种心里的需要,英雄当然要比自己高明许多许多,若不然人家为什么是英雄,而自己不是呢?难道让自己说自己不够努力,自己的运气不够好吗?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或者,只能说王清华的背景很深,靠山很硬,但哪个“背景”“靠山”会傻不拉唧的把自己的人拉下水呢?要知道,处置这种事情,一旦适当,很可能功败垂成,甚至连自己都拉下水。

当然还有一些不会说话的人会说出一句“王部长因祸得福”的话,让王清华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什么叫因祸得福。祸是什么,应该是谁的祸?当然不是王清华的。王清华只是一个武装部长,不可能对水库溃坝这样的事故承担责任。那么王清华就不存什么祸不祸的问题了。既然没有祸,何有“因祸得福”之说。

还有人会让王清华,以后多多提携之类的巴结话。王清华一概照准。这种情况下,不准还能怎样?难道还要因为一句话去得罪一个人。

主角往往出现在最后,先是办公室尉主任。尉主任来的时候显得很不好意思。

王清华正在屋里收拾东西,尉主任也没有敲门,推一道门缝,把露出半个脑袋。王清华正在里屋收拾东西,没有注意。尉主任就在喊:“王部长在吗?”声音很小,好像害怕叫大了声吓着王清华。

不过他叫的实在太小了,王清华在屋里根本没有听见,一直埋头收拾。尉主任又喊了一声:“王部长在吗?”这次的声音稍微大了点。王清华虽然还是没有听多清楚,但总算是听见了。

尉主任不知道天生这样,还是故意这样做,给人一种獐头鼠目的感觉。让人很讨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