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巫灵大帝 > 第一卷第七章 睡梦里残酷的战争,勾起我对黑狗将军的回忆

第一卷第七章 睡梦里残酷的战争,勾起我对黑狗将军的回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今天太累了,迷迷糊糊中,我陷入了深度睡眠状态,灵魂晃晃悠悠进入了飘着白光的时空门,画面一转,直直地掉向了黑色的大地上,无数古代的士兵在不住的厮杀,隐约的狂风中传来阵阵战鼓的声响,耳旁不断大吼着“活捉唐王李世民,杀进长安城,拥护渤辽兵马大元帅铁世文为皇帝陛下”的呼喊声,奇装异服的渤辽士兵左手拿着厚重的盾牌,右手挥舞着锋利的弯刀,像银色的洪流向我冲过来,闪亮的弯刀映着血红色的夕阳,放射出嗜血的光芒,越来越近,这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想我冲来,一匹黑色的大宛良驹瞬间即到,紧接着眼睛里出现了一柄长柄大环刀,力劈华山的招式,从上而下,朝着我的脖颈直砍下来,一股劲风带着千层杀气,呼啸而至,脖子被劲风刮出了道道血痕,完了,彻底完了,离自己最近的唐朝军队还有十几丈远,还没尝到做皇帝的瘾,就死在了异国他乡,冤死了。(赢话费,):。

正在绝望之时,只听得耳旁传来一声大喝,“恶贼铁世文休得猖狂,某家薛仁贵在此。”从斜刺里,一柄金光四射的方天画戟挡在我的头顶上,“当啷啷”一声刺耳的兵器格挡声,震惊四野,吓得全场番兵徐徐后退,又是一下,“扑哧”一声,血花四溅,人头飞起,一颗西瓜大的人头飞向了番邦的军营。

顿时,番兵大营一片混乱,随着吓破胆的部分士兵大喊,“快跑啊,铁世文死了,大帅阵亡了,大家快跑啊,再不跑就大卸八块了,唐军是吃人的魔鬼呀……”类似这样的声音不断响起,冲在最前面的骑兵往后跑,后面的步兵转身退,但是已经晚了,厚重的盾牌兵死死挡住了飞速奔跑的骑兵,形成了马踏人,人杀马的局面,人挡杀人,马挡杀马,总之场面一片混乱。

无数士兵抛下武器盔甲,投降,还有已逃出包围圈的士兵没命地逃窜,唐朝大军趁势大举追击,斗大的薛字旌旗迎风飘扬,鼓声阵阵,震耳欲聋,千万唐军将士如潮水一般涌向了番邦大营,喊杀声惊天动地,大唐军队本来就比敌营多,胜利的天平早已倾向了唐营,敌方的主将阵亡后,士气降到了最低,再加上薛家将的赫赫威名,敌人本来就怕薛仁贵,这时痛打落水狗获得战功,简直是轻而易举之事,这大好机会,谁不争取?

战场上的战功最容易加官晋爵,光宗耀祖,所以无不奋勇杀敌,勇立战功,长枪兵挥舞着锋利的长枪,一个勇往直前,带出来一阵阵的血雨腥风,无数番兵被枪尖刺成一个个血人,创出一串串人肉葫芦,好不惨烈,朴刀兵左手拿盾牌,右手拿钢刀,步步推进,左挡右杀,汇成一个庞大的刀阵,雪亮的钢刀发出死亡的嚎叫,所过之处,残肢断骸血流成河,状如如下山的猛虎,狰狞的太岁,杀的敌军哭爹叫娘,屁股尿流,望风披靡;最恐怖是薛仁贵新训练的拐子马兵,手拿着奇形怪状的陌刀钩,上砍军士,下斩马腿,敌人的骑兵纷纷落马,血光四溅,哭声震天,人嚎马叫,一副凄厉血腥的画面。

我看到其中一副感人心扉的凄凉景象,战争不仅带给人类最大的伤害,也间接伤害了人类最好的朋友,马,一匹高大的战马被砍掉了左腿,鲜血淋漓,它想奋力站起来,可是身体不平衡,只能重重的摔下来,睁大了漂亮的大眼晴,肥大的鼻孔拼命呼吸着战场上冰冷的空气,任凭自己黏稠暗红的鲜血流过它强壮的胸膛,对生命无限热爱的它,多想再看看这漂亮美丽的世界,多想回到小时候,回到自己生存的故乡--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回到疼它爱它的妈妈身边,和妈妈嬉笑打闹,依偎在妈妈温暖怀抱,鲜血如小河一般流逝,身体的热气渐渐消失,充满生机期满泪水的双眼,慢慢闭上,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冰冷的寒风带走了它最后的生机,我的双眼也流下了痛苦的泪水,双手无意识的抓向了我的脑袋,狠命撕扯着我的头发,无尽的痛苦击碎我仅有的理智,我大吼起来:“别杀了,别杀了,都停下,我不要战争,我要和平,苍天啊,大地呀,求你拯救这可怜的世界,赐福给所有的人类,不要在发生战争,和平美好的生活才是我们追求的理想,别打了!”是啊,战马的残酷死亡,使我想起儿童时代与黑狗“将军”的美好回忆———

我只不过想掩饰一下老羞成怒的心态,因为特殊的缘故,我对马、狗等家畜动物特别敏感,各位票友同志们哪,你们可有悲惨的童年,知道为什么我会为一匹马的惨状表现如此惊慌失措吗?因为在现实中,我的童年时代有过一段不寻常的我大概七八岁时,爸爸从狗市上牵回来了一条黑色大狼狗,很凶狠高大,但是我喜欢。因为大黑狗长得很漂亮,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长了一身乌黑闪亮的黑毛,纯黑的那种,就是不夹杂任何颜色的毛。只有两只眼睛的上方有点点星星点缀着细细的两条金纹,像漂亮的金色神秘的巫文,又似高贵的皇冠金花四溅,走路的时候昂有挺胸不可一世的,像检阅部队的将军,所以起个绰号金纹黑将军,简称“将军”,它的毛亮丽而光滑,摸起来十分舒服,像着柔软细滑的贵重绸缎一样,美丽而高贵。并且大黑狗十分聪明伶俐,好像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军犬一样,可以完全领会主人的心意,让往东就往东,往西就往西,让跳就跳,让跑就跑,卧倒躺下,十分乖巧听话,手指一指,就明白干什么,所以得到了全家人的一致好评。只不过过了两三天就喝我们家人混熟了,开始迎来送往了,常常摇着漂亮的大尾巴巴结讨好我们,这就是灵性!大将军在我们家整整呆了三年,和我们结下了深深的感情,我们都很喜欢它,我早就当它是我们家的一分子,连妈妈和邻居都开玩笑我们家又多了一口人!所以在以后每个人买菜的时候总要厚着脸皮到猪肉摊上要点猪下水或猪骨头来奖励它,所谓要而不是买,因为在那个时候杀猪人杀了活猪后都随手扔掉了,不要钱的,不过也有人专门养狗来买的,因为是买肉次数多了,一来二往的就熟了,就舔着脸要,为了将军嘛,我都跟着妈妈去要了好多次,还要等上很长时间的杀猪过程,只为将军那满脸欢喜的笑容。

自从将军到我家后,家里再没有老鼠、蛇之类的坏东西,贼就更不敢来了,连平常的熟人邻居人到我家都得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才敢进,因为将军发怒时的叫声恐怖而危险,全身黑毛乍起如雄狮,再加上突出口锋利的犬牙,咧着血红色的大嘴,特别像神话故事中索命的太岁,勾魂的阎罗,连我这个主人在这时都退避三舍,不过只针对生人,平常很乖巧的,一般也不发怒,将军不仅看门看的好,还会捉田野里的田鼠和胖乎乎的野兔,奔跑起来如疾驰的闪电,要不然怎么会轻而易举抓住飞快奔跑中的野兔,爸妈也喜欢它,因为我们家有两块地比较远,离家有五六里路,听村里人野狼出现,所以去地里干活总要带上将军。一为壮胆,二为将军轻松轻松,因为在家时总拴着,反正爸妈一直都没出事,不过可能是安慰我。因为曾记得妈妈过这样一件事,是妈妈进城前唯一一次惊心动魄的亲身经历,遇到吃人的野狼。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