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匈奴群情汹涌,像一群嗷嗷叫的饿狼突然遇到了羊群,每个人的眼里都泛着绿光,只待首领一声令下,就要吞掉这些肥肉。
赢平鼻子哼了一声,眼睛渐渐眯成了一条线,手指肚在轻微的搓动。熟悉赢平的白亮知道,这是他发狂前的微表情。眼睛眯的越细,愤怒值越高。手指搓动,代表他正在思考。
“兄弟们,亮家伙!”
赢平一声虎吼,唰的一声抽出佩刀,举在半空中。剩余的一百名商旅打扮的人士,也在瞬间同时抽出佩刀。一阵阵龙吟海啸的声音不绝于耳,听声音就知道刀剑出鞘之声,不是凡品。抽刀的动作如此齐整,显然不是散兵游勇能做到的。一百人,一百把刀虽然不多,但这些人擎刀在手,自有一种森森然的气势。草原上的日光照耀在刀身上,刺眼夺目。虽然一动不动,但形成的杀气一点也不比对方那一千人形成的杀气弱。
“我叫特木尔,是左贤王帐下狼奔军首领,你们是何人?”匈奴军中,首领模样的人一看这群商旅抽刀的架势,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好捏的软柿子,能够胜任这一千人的首领,他也不是鲁莽之辈。虽然不至于怕了对方,但亮明身份,知己知彼,才是更好的策略。
赢平一看对方态度软化,也就坡下驴,吩咐手下刀剑入鞘,不再敌对姿态。毕竟要是真硬拼起来,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次到匈奴是主动示好的,岂能大动干戈,伤了两家和气。只是刚才情势紧迫,别人要明抢,他岂能无动于衷,对方步步紧逼,他只能亮剑,对方不再咄咄逼人,他何必先动手呢。
“我等奉秦王之命,送些土特产给大汗,共叙两国交好之意。特木尔将军若知大汗行辕处,还请引荐一番。不胜感激。”赢平说的很谦卑,带的礼物也只说是土特产。主要还是怕这些的匈奴兵眼红,饿急的人连亲生儿子都敢吃,何况大汗对草原统治的甚至松散,匈奴人天马行空,干的就是打家劫舍的勾当,部落之间经常为了财货,女人发生战争,大汗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要约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毕竟地盘太大了,管不过来。
特木尔在马上拱了拱手道:“最近天热,大汗行辕移驾到北海避暑去了。贵使若去,还请到北海去找他吧。”说着便吩咐手下人兜转马头,往别处去了。看来他对秦国这一队商旅没什么兴趣,也不想纠缠进去。还是早早抽身为好。手下也有个别兵将心有不甘,面对到手的肥肉又飞走了,多少有点不乐意。但那又怎么样呢。跟着领导混,不仅要陪着他吃肉,也要陪着他见肉不吃。
赢平没料到这对匈奴军这么快就被打发走了,你可别说,他们野蛮归野蛮,也挺讲规矩,知道该拿的拿,不该拿的不能拿,所谓盗亦有道。当下对匈奴又生出了几分好感。
但匈奴单于明明是被赵秦两国赶的没地方呆了,不得已远遁北海去了,还说什么避暑。当真是“为大人隐”的典范。说起来这这北海可不近,先秦说的北海就是赢平前世的俄罗斯贝加尔湖,地球上最深的湖泊,据说苏武还在那里牧过羊,名声那是大大的。不过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现在和特木尔没什么利害关系,何必揭破他呢。
“此去北海山高路远,大漠千里,既然今日有缘得见将军,还请将军给引荐一番,派个人做我们的向导,也省的我们漫无边际的寻找。秦国上下定然感激不尽。不知意下如何?”赢平看这位将军不想多管闲事,就想多榨取他点“剩余价值”。毕竟,人在旅途中,嘴要甜一点,路才会好走一点。
“这个,我可没帮你的必要吧。”特木尔兜住缰绳,微微哂笑。
“确实没必要,但我很需要您的帮助。这样吧,久闻草原健儿骑术精湛,不如咱们比试一番,我方若胜了,将军需送我们到北海。我们要输了,这些原本给大汗的东西,分一半给您,如何?”说着,赢平用马鞭指着地上的包袱,包袱鼓鼓的,明显都是细软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