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屋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屋 > 异血锋芒 > 第三十八章 夜幕森林夜色镇

第三十八章 夜幕森林夜色镇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什么事情,一根教廷这一强权挂上钩,就绝对少不了一番鸡飞狗跳,高弗雷不但没有吃上肥肉,还被吐真药剂逼出了做假账,私吞财富等问题,一夜之间败落。

这家人也是凶狠大胆,趁着伯爵位岌岌可危、教廷因此而人员无法及时到位,组织人手强行开采,并且打死了跟教廷达成协议,正在矿洞中寻找秘银矿床的文森家家主。

这之后,就是高弗雷家的人,连带采矿的,全部死光光,撕裂、啃噬、死状极为凄惨。

这件事本来应该挺轰动的,但伯爵撤爵,人口大迁徙,人们已经没心思理会这种茶余饭后了。

可作为当事人的高弗雷家,自然是将文森家恨到了根上,因为只有他家杀戮理由最充分,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文森家探矿时曾救过狼人,跟狼人能搭的上话。

后来原伯爵令的一部分人选择来夜幕森林避难,也是文森家牵线搭桥。

再后来,人们开始埋怨幽影狼人当初居心叵测,文森家自然也受牵连。杰里米上演了一把忍辱负重的绝地反攻,将文森家和高弗雷家的恩怨情仇捅了出来。都不需要他特别多说什么,光是高弗雷家当初的死状,就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狼人的杀戮方式,于是他们流放了文森一家,美其名曰消除潜在的隐患,实际上就是让文森一家去死而不愿手上沾血。

所以今天,李云越把事情说的重要,杰里米就越怕越想阻挠,因为文森家当初指使狼人屠戮高弗雷家是没有证据的,高弗雷家杀死文森家家主,乃至撺掇着将文森家放逐却是证人无数的事实。

迈特和贝克特都很同情文森家,迈特指着杰里米直言:“这种人,真该死!”

贝克特附和:“死都是便宜了他了。”

李云并不想谈是非对错,他问:“文森家去了哪里,知道吗?”

杰里米摇头,达斯道:“当时他们一架从镇南顺着道路向南、西去了。镇上大约有人知道吧,文森家当初人缘不错,帮助过不少人。”

贝克特已然对夜色镇的人有了很深的成见,讽刺道:“人缘不错,帮助过不少人,结果关键时候无人肯站出来说话,以至于让其一家自生自灭。还真是交了一帮好朋友、好邻居。”

达斯窘红了脸,低头嘟囔:“你们是不知道鲍德温有多势大……”

鲍德温家族有多势大,这么说吧,现在所有在这个地区居住的人,都在仰人鼻息,而这个人,就是鲍德温家族。因为整个地区如今还算完好的,只剩夜色镇,而夜色镇的主要经营者正是鲍德温家族。

李云释放了杰里米,道:“文森家和高弗雷家的恩怨,我们不会参与。”

杰里米没想到李云竟然就这么轻轻的放过了他,愣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迈特和贝克特也有些惊诧,李云道:“我们并非行走在人间的正义使者,我们没有定罪或审判,尤其是缺乏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之前我就说过了,夜色镇不同于曼恩领,曼恩人当初蒙在蒙在鼓里,而且弗戈斯家具有领导人民的权力和责任。而在这里,我们不过是过客,夜色镇的人清楚他们遭遇了什么,正在发生的又是什么。他们做出了选择,自然也要为之承担相关的后果。”说着,牵着马当先前行。

贝克特小声问迈特:“老师的意思是不理夜色镇的人,让他们自生自灭?”

迈特耸肩:“不好说,但老师这次肯定不会上赶着求这里的人让他拯救。”

贝克特道:“那就等于让他们自生自灭,这里的人已经蠢到家了。”……

两人说着小话,跟在李云身后。道路是沙石路,两边除了护栏还有水沟,沟里有积水,显然这里在白天同样遭了雨,但路面并不泥泞,看的出,夜色镇的人修路技术不错,养护的也好。

实际上很多细节都能说明夜色镇的人是拥有技术的,这技术体现出了比蓝夜堡工匠更高的水平。比如杰里米和达斯穿着的甲具。

皮甲底,锁甲片,设计合理,工艺精湛,****边的锁甲片以缝合、皮索、扣带三种方式固定于肩、胸、腰等部位,贴身紧凑,能将人的体形完美的勾勒出来,作为制式产品,能达到这种水平殊为不易,要知道即便是在繁华的王国内地,锁子甲能分大中小号,都会被赞句:甲具精良,体恤士兵。合身的甲具,除了专门订制,也只有去那些大工坊去碰运气才能搞到。

李云还注意到一些细节。比如夜幕森林湿气重,不管是锁甲、鳞甲、札甲、板甲,但凡用到金属,就很容易生锈。然而杰里米和达斯的锁甲片都不存在这种问题,不仅仅在于保养,还在于制作之初就考虑了这方面的问题。他认为,制甲师是通过冶炼环节,配合事后的辅助环节达成目的的。这一套工艺的技术水平可不低。

另外就是甲具的皮质部分,皮甲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特别捂,穿着皮甲很容易造成夏天动一动一身汗,冬天汗湿淋漓,冰寒透体。这类问题,制甲师一般通过开气孔来解决。但实际上并不理想。他注意到,杰里米和达斯的甲具都没有开大量气孔,而是在内衬上做文章,吸汗排气,就像个小风箱,只要动,甲胄就会‘呼吸’,这说明不但用材讲究,设计也十分高明。且这个技术还是泛用的,若是实用魔法之类的解决问题,成本会高的吓人。

蕴含不俗技术的还有武器、路灯,这些细节都表明夜色镇有着出色的手艺人及制造工坊,以及知识渊博、心思灵巧的创造者,他甚至怀疑,当初东卡玛兰伯爵领的精华人员,都汇集于此了。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制造业都是跟着市场走的。有需求市场,工匠才能端的起这饭碗,让技术传承乃至提高,夜色镇的封闭体系,哪里有那么大的需求?那么这些高级技术怎么传承下的呢?也只有那种世代以此为生,且的确有独到之处的,才会顶着生活压力也要把手艺传给子孙,寄希望于未来。

在路灯指引的长道上,三人又遇到了巡逻的守夜人,同样充满戒备,口气不善,李云也懒的跟这些人解释,只说是旅人,守夜人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并未象杰里米那样刁难,而是选择了放行。

“真奇怪。”贝克特道:“老师,既然这些人安居于夜幕森林中,何必开辟养护这道路?还得有人巡守。

“居住在森林中,希望的寄托却在森林之外,他们也是人类,不是与丛林为伍而乐在其中的精灵德鲁伊。”

又行了一段路,前面出现了栅门,左右依着粗壮的古树,并不算厚重的石墙,于道路两侧立起两米足有的石柱,然后是金属条编织的拱形顶架,门也是用金属条编织的,构成花与叶、盾与剑的图案,一如内陆贵族庄园的门庭。

“华而不实。”贝克特撇嘴。

迈特道:“本来就是指靠森林作为屏障,大部队无法发挥数量优势,与其修墙,不如修兵甲。”

守门的人在问清来意,并检查了铭牌印信之后,便放行了。

进入到镇子的内部,护道的木杆变成了行道石,并且都是经过切削和雕刻的青岩,美观而讲究,路面是碎石的,平整异常,湿漉漉的,但没有一点积水,相当的高标准。不知道的还以为置身耐瑟瑞尔最繁盛时期的大贵族城堡。

借着路灯,周遭的房子也能看的清楚。都是寸土寸金的耐斯迈的那种带阁楼二层居所,以大石为基,以上好的木材为筋骨梁柱,再辅以青砖、灰浆、黑泥、石瓦等等修建而成,建一座这样的房舍,花费比建三户曼恩人的房子都要高。

迈特啧啧称奇,道:“难怪不舍得离开,外面可没有这样的生活标准。”

贝克特则说:“让我不理解的是,夜色镇的人是通过什么获得兴建这些的资源的。要知道耐斯迈周边可是由十倍于城里人的各行业人氏为他们服务,才能有那样的金碧辉煌。”

说话间,正好拐过直行的街道,迈特向前边一指,道:“靠的是这个,魔法。”

贝克特顺着迈特所指看过去,就见前边百多米外,有一个大约五千平米的广场,广场的中央是十分恢宏的魔法喷泉。

就广场的大小和喷泉的规模而言,这喷泉明显造的有些过了,这是那种应该在超大型广场配置的多层式喷泉,摆在这里,宛如小衣橱塞进了大行李,满满的压迫感。

不过喷泉中涌动的光芒之水所洋溢的能量,让见到它的人很自然的忽视了这些问题,而完全被磅礴的力量所吸引。

“真是让人意外,在这密林深处,竟然见到了拥有如此丰沛能量的能量池!”李云也啧啧称奇,他感受到了喷泉中能量的纯正和宏伟,并且生出难以言喻的熟稔感。

若是他的记忆还在,就会知道,这熟稔感源自对永恒之水力量的了解。

永恒之水的神奇不仅在于能量的浓缩,还在于法则的浓缩。它就像是一台功率强大的机器,吞吐着周遭的能量,将之转化为秩序的伟力。

有人将之称作‘世界之血’,并称,当永恒之水完美的被整个世界吸收,世界的意志就会成熟,一位泰坦神便会诞生。也就是说当初泰坦众神在这萨兰诺布下永恒之井,其实是为了唤醒自己的同类。

如此神奇的物质,自然遭到了众多存在的觊觎,这里落了一滴,便化作这功率强劲的能量池,源源不绝的提供能量。魔法喷泉不过是画蛇添足的装饰,它对能量的吞吐转换没有任何帮助。

李云见到这魔法喷泉的那一刻就已经了然,它才是夜色镇的人们宁愿一点点腐烂、也不肯离开这里的真正原因。夜色镇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依赖这种力量,离开这里,即便是让他们到曼恩领当贵族,怕也会觉得清苦,一如高精灵对人类王座的不屑一顾。

象大多数小镇那样,夜色镇的酒馆和旅店是一体的,荆棘号角,占据魔法喷泉广场的正东。

推开厚重的橡木门,热气、酒香、烟味扑面而来,没有汗臭,没有喧哗,酒馆里的人很多,宛如包场聚会般坐满了人,但气氛并不热烈,人们都很注意礼仪,衣着得体,小声交谈。

李云能感觉到,自从他们三个进来,越来越多的视线就集中在三人身上,这些目光中充溢着好奇,却也满是排斥,无人搭讪,也没有蹩脚的玩笑或拉仇恨的恶言恶行,人们就像在对待绯闻主角般,一边斜眼观瞧一边低声议论。

“啊,欢迎,夜色镇已经很久没有旅人光临了。”

说话的酒保是名女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丰腴而富态,有一头酒红色的头发,笑起来左脸有酒窝,不过并不让人感觉亲切,而是透着职业化的虚假。

“怎么付账?收金银吗?”

“我们对外面发生的事更感兴趣,怎么样?如果你们肯讲给大家听,食宿是免费的。”

“可以,不过我有个额外的请求,我们想知道文森一家的下落。”

这时酒馆的门再一次打开,数名全副武装的守夜人簇拥着一名有着翘胡子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中年人下巴高昂,对着李云三人道:“三位,今晚,恐怕你们要在监牢中度过了。”(未完待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