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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暮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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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谨带着满脸的兴奋从钱玲家离开,进入影视圈,他之前并没有做这种打算。或许这就是等下黑吧。影视圈这个地方对普通人而言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苏谨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踏足这个地方。毕竟,前世他也只是一个[***]丝罢了,就算是一个较为高级的[***]丝,但还是[***]丝。

虽然决定了拍摄电视剧,但也没有那么急。钱允有一句话说的好,拍摄电视剧是一项需要消耗大量资金的作业。而苏谨当前来说最缺少的就是钱。不过,他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自然有解决的办法。事实上,只要再等一个月,他就会有资金回笼。

虽然不多,但拍摄影视剧也足够了。比如,网吧每个月三十万的分红,当然,最主要的是《回明》的实体书销售分成。苏谨估计到时自己应该会有几百万的流动资金了。而这一个月的时间正合适他做一些准备工作。

柏青山的事并没有消耗苏谨太多的精力,在他亮明苏行风的关系后,柏青镇的书记和镇长给予了他绝对符合一位衙内身份的待遇。而之后,苏谨仅仅用二十万元就承包了柏青山整整五十年的使用权,其中还包括勘探权,开矿权等等所有能拿到的所有权利。

这个价格说不上谁吃亏,对于柏青镇而言,用一座荒山换取二十万元的资金显然是一个很不错的买卖。毕竟,这座荒山几乎无法给镇上带来任何好处。在将十万元分给镇民后,整个柏青镇就在没有一个异音了。

而对于苏谨而言,拿到柏青山就意味着在不就的将来可以给自己带来最少几千万的收入。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苏谨隐瞒了柏青镇,但信息本身就是一种资源,不管他是怎么来的。

接下来的是就很简单了,苏谨邀请了天花省的勘探机构对柏青山进行勘探。在他的拿出十万块钱后,本来有些看不起他的勘探队队长立即拍着**保证在一个月内就会完成勘探任务,肯定会将整个柏青山里一遍。

胖总感觉很郁闷,他对他的亲爱的合作伙伴,英俊潇洒的苏谨同学的作为实在是表示理解不能。他实在是想不到,他的脑袋究竟好似进水了,还是被门给挤了,他竟然想要跟国外的出版社联系发行书籍。

难道他以为,国外的那些洋人能看懂他的这些玄幻小说?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号称他会用英文来写书。上帝啊,这简直是最令人难以想象的事。苏谨的学习成绩他一清二楚,就他哪个此次挂科的英语成绩,让他写一篇二三十个单词的作文都要挠头,何况是现在要写一本英文小说!

苏谨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奈的表情,貌似自己给人一贯的形象实在是不给力啊。垫了垫手上的用全英文写就的稿件,这是苏谨准备的赚钱三部曲的最后一招了,畅销全球的小说《暮光之城》

《暮光之城》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的小说,故事描写的是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苏谨的记忆中最挣钱的小说,没有之一。

其实相比《暮光之城》苏谨更喜欢的是是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尽管它不如《暮光之城》赚钱,但苏谨就是喜欢《哈利波特》的味道。只可惜,《哈利波特》在97年就已经面世了。

错过了盗版《哈利波特》的机会,苏谨只能抓住《暮光之城》了。貌似《暮光之城》是什么时候出世的来着?05年,还是06年?好吧,苏谨承认他也不记得了,但肯定是两千年以后的事了。所以现在他盗版《暮光之城》完全没有心里负担。

这本《暮光之城》可是原原本本的原装货,苏谨没有做任何改动。当然,他是绝不会承认这是因为他自我感觉自己跟斯蒂芬妮.梅尔的水平差距过大,勉强修改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原因。相反,他将这个归类为自己仅有的一丝良知,对原作者的尊重!

《暮光之城》能成功吗?当然,苏谨对此毫不怀疑,这是早就已经被事实证明了的事。但《暮光之城》在华夏能够取得成功吗?苏谨感觉这个很难说。

任何一本小说要想真正的火爆,高超的布局构思能力,已经优美的文笔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绝不仅仅是拥有着两样就必然成功。任何一本小说的走红都是有着特定的机遇的,或许是当时的形势,或许是当地的文化,等等都有可能。

《暮光之城》也不例外,作为一本原汁原味的美国小说,描写的是美国的的生活,讲述的是美国的神话,体现的是美国的价值观。如果剥除了小说在美国取得的一系列光环后,苏谨很难相信,这样一本小说能够在华夏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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