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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可爱的混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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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抢劫?”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白人汉子,身高足足比我高一个头,穿着一件牛仔帆布的衣服,卷着袖子,露出满是肌肉的胳膊,一脸胡子拉碴,舔了舔嘴唇,朝我走了过来:“小子,你是找死么?”

他说着,双手捏了捏拳头,骨节嘎巴嘎巴直响,伸出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掌就来抓我的领子。

“唉。”我一闪身就躲开了,叹了口气,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这家伙块头虽然大,但是却远远不是我的对手,最多有几分蛮力而已。我缓缓道:“我只要你们的车,把你们的车给我,我不会伤害你们。嗯……对了,我只是借用,你们可以留下电话给我,我到了温哥华之后,会还给你们的。我还会支付你们一笔钱作为酬谢。”

“小子,先让我捏碎里的骨头,然后我们会带你去温哥华看医生的。”大汉狞笑两声,捏拳头朝我打来。

我一步迈上去,侧身同时拧住他的手腕,然后借势一送,他巨大的身子一下就往前仆了下去,我在后面又加了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这家伙扑通一声就啪在了地上,随即我一脚踩在了他的后背上,匕首逼住了他的脖子,沉声喝道:“都别动!”

匕首的锋刃就横在他的脖子后面,他立刻身子僵硬住了,我做势恐吓:“快,你们把车钥匙给我!不然我……”

就在我还没说完的时候,忽然,车里传来了一个装腔作势的声音……

“哦!上帝啊!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瘦瘦高高的人从车上跳了下来,黑暗之中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但是他头顶却歪带着一顶帽子,这是船只上的船长帽。

隐约的,我觉得这个声音还有些熟悉,就在我一愣神儿的功夫,这个人已经分开众人走到了我的面前,脸上带着惊讶,看着我:“上帝啊,居然是你?哦,我的天啊,陈……嗯,陈阳先生,我记得我早就把你送到温哥华了,都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你怎么变得这种落魄的模样?老天,你看上去就好像一个流浪汉。”

我愣住了。

面前这人,带着船长帽,瘦瘦高高,脸部轮廓带着东西方混血的痕迹,朝着我笑的时候,露出略微有些被香烟熏黄的牙齿,但是笑容很亲切,眼神里带着一种典型的扮猪吃老虎的那种笑话的笑意。

看见这人,我先是怔了一下,随即就立刻想了起来,手里的匕首也松开了,脸上露出微笑,退后了一步,松开了地上的那个家伙。

“是你?威克船长?我没记错你的名字吧?”

“哦,太让人难受了,你居然都不能确认我的名字?要知道,我可是曾经救过你一命啊!”这家伙夸张的笑了笑。

是的,他说的没错,他的确救过我。

眼前这人,正是当初我刚来加拿大,在海上跳海,漂泊了多日之后,才被他的船打捞了起来。而这个威克船长,收了我在海上偷渡船上弄到的两包钞票作为报酬,安全的把我送到了岸上。

威克还是老样子,但是衣服有些脏,帽子戴得比从前更歪了,他看着我手里的匕首,笑道:“怎么了?老朋友见面,还需要拿着这个么?”

我立刻毫不犹豫的收起了匕首,上去和他握手,可是威克却没有和我握手,而是用力的拥抱了我一下,分开之后,他看着我,摇头道:“陈先生,都已经这么久了,你怎么还这么落魄?难道这近一年时间来,你都是过着流浪的生活么?”

我笑骂了一句,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道:“靠,你看见过穿着‘阿玛尼’流浪汉么?”

“哦!”威克立刻眼睛一亮:“这么说你发财了?可是为什么你……”他指了指我的身上。

这时候,地上的那个家伙爬了起来,一瘸一怪的走到了威克身手,怒气冲冲的看着我,一脸郁闷的样子。

“好了,维克多,别郁闷了,我们的这位陈先生,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曾经一个人从马丁的船上跑掉的人!身手一定是相当不错的,你不是他的对手,也不算丢人。”他拍了拍那个壮汉的肩膀,看着我,眯起了眼睛:“哦,这么说来,陈阳,你是遇到麻烦了么?需要帮忙么?”

靠!

他这种眼神就好像看到凯子了一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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